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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翁婿论文范文资料 与隔代抚养引发翁婿官司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翁婿范文 科目:本科论文 2024-02-03

《隔代抚养引发翁婿官司》:本文是一篇关于翁婿论文范文,可作为相关选题参考,和写作参考文献。

现实中,儿女因病或意外身亡后,与孙子女、外孙子女有着不可割舍亲情的祖父母、外祖父母都有着隔代抚养孙子女、外孙子女的意愿,而该意愿又往往与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监护权相冲突,由此引发的法律纠纷也是层出不穷.甘肃省发生的一起因外祖父母隔代抚养外孙女引发的翁婿官司便带来令人深思的法律问题——隔代抚养拒绝归还外孙女,丧偶女婿行使监护权受阻能否索赔精神损失费?

丧偶女婿索要女儿受阻

郑坤、董静夫妇,如今都是将近古稀之年的老人了.两位老人的膝下曾经有一位当老师的女儿,名为郑雅丽.1995年,郑雅丽与同样是当老师的冯军结为夫妇,并于次年10月生育一女,取名冯蕊.看到女儿女婿感情和睦 ,外孙女可爱乖巧,郑坤夫妇也是满心欢喜.

想不到的是,生下女儿刚一年多,郑雅丽突发重病.当时,冯军的工作比较忙,为了减轻女儿女婿的负担,郑坤夫妇主动承担起照料病重女儿和年幼外孙女的重担.可是,虽经多方寻医治疗,怎奈郑雅丽病情太严重,回天无力,于2000年9月不幸病逝,当时冯蕊才三岁.

自从郑雅丽生病后,冯蕊就一直由郑坤夫妇亲自抚养,祖孙的感情很深.郑雅丽去世后,想到冯蕊没有了母亲,十分的可怜,郑坤夫妇就想好好地疼爱冯蕊,便向女婿冯军提出由他们来抚养冯蕊.冯军考虑到自己确实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来照看女儿,而且岳父母对女儿也是真心的好,也就同意了岳父母的请求,在郑雅丽去世后第十天,向岳父母出具了代为看护孩子的委托书,载明:“同意孩子先暂由岳父、岳母抚养,我每月给抚养费叁佰元整.允许我自由探望,待孩子到16岁成人后,其家庭归属,由孩子自行选择决定.”

刚开始,郑坤夫妇与女婿冯军的关系也很融洽.可是,过了一段时间后,冯军觉得郑坤夫妇对女儿虽然十分的疼爱,但过于娇惯,甚至有些溺爱,加之考虑到郑坤夫妇都是快60岁的人了,教育方法、兴趣爱好、知识水平等,都与时代不太合拍,不利于冯蕊的成长,而自己就是老师,可以给予女儿更好的教育,就有意将冯蕊接回去自己抚养、培育.

得知了女婿的想法后,郑坤夫妇可不愿意了.他们抚养冯蕊,不仅仅是因为觉得冯蕊没有了母亲可怜,更是因为在女儿病逝后,冯蕊成了他们的精神寄托,而且冯蕊对他们也已经十分的依赖,他们认为他们完全能够将冯蕊抚养长大,教育成人,因此坚决不同意冯军将冯蕊带回去.

由此,因抚养冯蕊问题,冯军与岳父母发生了冲突,虽经多次沟通、请求,终因双方均不肯让步,致使矛盾无法调和.在多次交涉无果的情况下,冯军于2001年4月来到了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法院,一纸诉状将岳父母一同告上了法庭,要求郑坤夫妇归还冯蕊,恢复其对冯蕊的抚养权.

法律规定,父母是未成年人的当然法定监护人.毫无悬念,冯军赢得了这场官司,金川区法院于同年5月10日作出判决,确认冯军对冯蕊具有法定监护权.判决生效后,因岳父母未能主动履行法院判决,将冯蕊交还冯军,冯军于同年7月11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又是打官司,又是申请执行,冯军的做法彻底惹怒了岳父母.面对执行的法官,岳父母横下一条心,说:“冯蕊由我们监护抚养更有利于健康成长.至于你们法院怎么判决的,我不管.但是,要我归还冯蕊,那是绝对不可能的.”由于郑坤夫妇拒不配合执行,而孩子又不能被作为强制执行的对象,法院最终作出民事裁定,终结执行程序.

岳父母针锋相对

“既然你们无情,那就休怪我不义!”赢了官司,却要不回孩子,冯军也是十分的气愤,一气之下,就断供了孩子的抚养费.至此,翁婿关系完全失和,双方基本就没有了来往.

郑坤夫妇的退休工资虽说不是很高,但维持基本的生活需要还是够的.在冯军对冯蕊撒手不管后,两位老人就没有想过要让冯军负责什么,而是独自承担起抚养冯蕊的担子,宁可自己省吃俭用,对外孙女也从不亏待.冯蕊也是乖巧、聪明、懂事,郑坤夫妇看在眼里,喜在心上,觉得可以告慰女儿的在天之灵.

可是,十多年后,物价水平急剧上涨,加之冯蕊已经升入高三年级,学习、生活费用陡然增加,郑坤夫妇的退休工资已经满足不了冯蕊最基本的学习、生活需要了,特别是冯蕊就要上大学了,上大学的费用还没着落,无奈之下,郑坤夫妇经过商量,于2014年1月16日来到金川区法院,以冯军生女不养为由,将冯军告到了法院,要求冯军支付十多年来抚养冯蕊的各项垫付费用共计24.6万余元.

法庭上,面对岳父母的起诉,冯军说:“不是我不抚养女儿冯蕊,是因为他们不肯将冯蕊归还给我,特别是在法院确认我对女儿冯蕊具有法定监护权后,仍拒绝向我交还冯蕊,客观上阻碍了我与冯蕊共同生活的可能,使我不能亲自抚养冯蕊长大,无法履行一个父亲应有的义务并享受应有的父女亲情,岳父母侵犯了我对女儿的监护权.因此,对于垫付抚养费用,我没有义务支付.”

金川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郑雅丽病逝后,冯军作为冯蕊的父亲,是唯一一位第一顺序抚养义务人,对冯蕊负有全部的法定抚养教育义务.即使在法院确认冯军对其女冯蕊具有法定监护权后,由于鄭坤夫妇拒不向冯军交还冯蕊,事实上阻碍了冯军与冯蕊共同生活的可能,但这也不能成为冯军不给付郑坤夫妇垫付抚养费的理由.冯军应给付抚养冯蕊的抚养费用,是基于其对女儿冯蕊负有的法定抚养义务,而非其他,故其不能以郑坤夫妇侵害其监护权为由抗辩郑坤夫妇要求给付垫付的抚养费请求.客观上,冯蕊自2000年9月起是由郑坤夫妇抚养长大,并于2014年9月考上大学.在冯蕊成长的这十几年中,即便冯军从主观上或许并不是不想支付冯蕊的抚养费,但事实上冯军在此期间未支付过抚养费,因此冯军应给付郑坤夫妇为抚养冯蕊而垫付的抚养费.按照冯蕊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酌定按冯军工资总额的40%确定抚养费数额并支持实际发生的医疗费7720.34元.据此,金川区法院依据法律的规定,于2014年4月23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冯军给付郑坤夫妇为抚养冯蕊垫付的抚养费、医药费共计15万余元.

翁婿论文参考资料:

结论:隔代抚养引发翁婿官司为大学硕士与本科翁婿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优秀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下载,关于免费教你怎么写翁婿情深方面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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