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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尊重论文范文资料 与中国应尊重并参和私营安保国际规则制定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尊重范文 科目:本科论文 2024-01-15

《中国应尊重并参和私营安保国际规则制定》:本论文为免费优秀的关于尊重论文范文资料,可用于相关论文写作参考。

倘若不能从全球治理的高度来理解和设计中国海外私营安保的发展,就可能忽视全球治理精神和产业规则,使中国私营安保业被排除于国际市场之外,也自动放弃了对相关进程的影响

伴随着海外投资的持续扩张与公民海外活动的稳定增长,如何保护“海外中国”已经成为了无法忽视的重要课题.尽管重视程度不断提高,但是海外利益保护的现状仍不容乐观.

一方面,对领事保护和东道国政府过度依赖,“一条腿”走路的缺陷依然存在;另一方面,“重处置、轻预防”,难以有效保护企业和公民财产安全的弱点没有显著改善.2012年7月3日,中国海军第十二批护航编队在浙江舟山某军港起航,赶赴亚丁湾、索马里海域接替第十一批护航编队执行护航壬务.

根源在于受限于国家能力和国际政治因素,作为国内垄断性安全供给者的中国政府无法向“海外中国”提供有效的公共安全产品,同时海外中国企业和公民也并不熟悉如何通过市场或者其他形式获得充分的安全供给.

改变局面的最直接方法是提升中国政府的海外安全供给能力,在不做系统性改革的情况下实现对“海外中国”的保护覆盖.但是,该思路面临着两个重大困难.

首先,中国“走出去”的时间较短,相关安保供给部门严重缺少能力和经验,特别是难以获取准确、及时的本地情报,甚至常常落后于理论上的“被保护对象”.更重要的是,即使可以通过大量投入提升中国政府的海外能力,不可避免地会引起东道国的强烈不安,反而会导致“海外中国”的不安全加剧.长期看来,后一“合法性问题”更为根本.因此,近年来中国政策界也一直在探讨通过非政府渠道,即私营安保来保护海外利益的途径.

现实需求既是推动的强大动力,但也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视野,忽视相关的“国际合法性”问题,对私营安保的全球治理问题认识不足,甚至不了解相关的国际规则和发展趋势.

倘若不能从全球治理的高度来理解和设计中国海外私营安保的发展,长期会使得处于萌芽中的中国海外安保处于与外界“不兼容”状态,削弱中国利用其的合法性,最终削弱实效.

国际私营安保的合法化进程

国际私营安保产业,最初是作为“雇佣兵”问题的一部分进入全球治理进程,除了少数拥有发达私营安保产业的国家,各国普遍将国际私营安保和军事公司(Private Security/ Military Company, PSC/PMC)视为雇佣兵.因此,联合国最初对它们的国际活动高度反对.

在1987年,联合国人权理事会设立了“关于以雇佣军为手段侵犯人权并阻挠行使民族自决权的特别报告员”一职,专门调查雇佣兵侵犯人权和自决权的行为.1989年,联合国进一步起草《反对招募、使用、资助和训练雇佣兵的国际公约》.

尽管公约确立了“直接从事战斗”、“不属于冲突地区公民”、“得到冲突方给予的各类回报”或者“意在损害国家宪法秩序和领土完整”等四项判断标准,但是由于其模糊性和各国的利益差异,美国、中国、俄罗斯、英国、日本、法国、印度等主要大国并没有加入公约,因而未能消除各国在这一问题上的严重分歧.

总体上,国际社会一方面将活跃于动荡地区的私营安保和军事公司等同于雇佣兵,但是另一方面它们依然能够开展海外行动.

这一“半合法”状态在2004年发生了显著变化,联合国也逐步承认国际私营安保与雇佣兵存在实质区别.一方面,美英两国在阿富汗、伊拉克大规模雇佣私营安保和军事公司,希望通过全球治理和行业监管来予以一定约束,同时增加合法性;另一方面,鉴于旧有的治理模式陷入僵局,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开始转变思路.特别报告员沙梅姆(Shaista Shameem)在2004年就任后指出,国际私营安保的治理应当出现“范式转变”,在各国无法就雇佣兵的概念和法律责任达成共识的情况下,先明确国家和私营安保产业在保护人权等方面的责任,鼓励以其他方式暂时代替难产的国际监管.

这一变化引起了反对国家的不满,人权理事会也在这些国家的推动下于2005年撤销了特别报告员一职,新组建了由5名地区代表组成的工作组来研究如何保持国家的武力垄断,但是趋势已经无法扭转.

2005年,由瑞士和国际红十字会提出的《武装冲突期间各国关于私营军事和安保服务公司营业的相关国际法律义务和良好惯例的蒙特勒文件》率先在国际社会凝聚了共识,其主要内容是承认国际私营安保和军事公司的合法性,并确定东道国、所在国和雇佣国的相应责任.

对于倾向利用国际私营安保的国家而言,这意味着私营安保终于在国际法中获得了合法地位;对于倾向约束的国家而言,在无法达成国际公约的情况下,也可以此作为有益补充.国际私营安保产业,最初是作为“雇佣兵”问题的一部分进入全球治理进程.

2005年开始谈判后,《蒙特勒文件》先后得到了包括美国、英国、中国在内的各主要国家的支持,并于2008年签署生效.同年,联合国雇佣兵工作组也接受了《蒙特勒文件》关于“私营安保和军事公司”(P*C)的提法,认可它们与雇佣兵存在实质区别.

在《蒙特勒文件》的基础上,部分更为积极的国家又于2010年起开始推动签署《国际私人安保服务行为守则》,并随后建立了由国家、产业和社会代表共同参与的国际行为守则协会.

此后,联合国及各国际组织的态度相继出现了关键转变.2012年,联合国安全和安保部公布《私营安保公司武装安全服务使用指南》,其中不仅表明联合国承认雇佣私营安保公司、获取私营安全服务的合法性,同时明确规定行为守则协会的成员资格是成为联合国安全供应商的必要条件.此外,欧盟、北约等国际组织以及美国、英国、澳大利亞等国家都已经或者正在考虑将协会成员资格设置为政府采购的门槛条件.

尊重论文参考资料:

尊重文化多样性论文

结论:中国应尊重并参和私营安保国际规则制定为关于本文可作为相关专业尊重论文写作研究的大学硕士与本科毕业论文尊重英文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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