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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短论论文范文资料 与洛克政府短论两篇中的国法和良心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短论范文 科目:毕业论文 2024-04-18

《洛克政府短论两篇中的国法和良心》:这是一篇与短论论文范文相关的免费优秀学术论文范文资料,为你的论文写作提供参考。

在1660年和1662年,洛克就当时激烈争论的无关紧要之事写了《英文短论》和《拉丁文短论》.这两篇短论被合称为《政府短论两篇》.《政府短论两篇》的目的是反驳白格肖的良心自由论,维护世俗最高权威规定无关紧要之事的合法性.洛克通过提出一套法体系理论说明了国法与良心法的关系,确立了国法的世俗最高权威地位.洛克还通过细致分析长官正当权力的内涵与性质、义务和自由的类型和内容,说明了国法义务与良心自由的关系.《政府短论两篇》反映了洛克早期的宗教思想和政治思想,但是由于洛克回避了自然法问题,《政府短论两篇》并没能建立起一套完整的政治哲学.

洛克;白格肖;无关紧要之事;良心自由;国法义务DF08

A0061-09

在《政府短论两篇》中,洛克将“civil”这个词与许多不同的词搭配.由于在中文中很难找到一个词来翻译“civil”,既能体现洛克的原意,又符合中文的语言习惯,所以笔者根据具体情况用不同的中文词来翻译:“civil law”译为“国法”;“civil Magistrate”译为“民政长官”,“civil things”译为“民政事务”,“civil indifferent things”译为“民政性无关紧要之事”,“civil power”译为“政治权力”.

〔作者简介〕王涛,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助理研究员,博士,上海 201620.

《政府论两篇》的有限政府学说和《论宗教宽容:致友人的一封信》的宗教宽容学说奠定了约翰·洛克作为自由主义经典思想家的地位.一直以来,学界对洛克政法思想的研究也主要围绕洛克的这两部晚期作品展开.20世纪40年代,洛克的拉夫雷斯档案开始向公众开放,洛克的另一些重要文本被首次编辑出版,其中包括本文将要讨论的《政府短论两篇》(Two Tracts on Government).〔1〕《政府短论两篇》是洛克最早关于政治问题的论述,主要讨论宗教宽容问题,包括《英文短论》和《拉丁文短论》两篇政治短论.这两篇短论长久以来都没有公开出版,后人基本不知晓它们的存在.直到拉夫雷斯档案问世后,它们才进入学者的视野.1967年,剑桥大学的菲利普·艾布拉姆斯将这两篇短论加以翻译和添加注释,编辑出版为《约翰·洛克:政府短论两篇》一书.〔2〕

《政府短论两篇》出版后,学者们惊讶地发现,洛克的早期思想完全称不上自由主义,有限政府被绝对政府替代,宗教宽容被宗教不宽容替代.洛克此时明显持有一种权威主义或绝对主义思想.洛克的早期立场具有浓厚的“保守主义”色彩〔3〕,完全看不到《政府论两篇》中的激进主义.此外,洛克与霍布斯的相似性似乎又被进一步证实了.洛克的传记作者克兰斯顿认为,《政府短论两篇》抄袭了霍布斯的《利维坦》,洛克早期根本不是一位自由主义者.〔4〕克雷纳克认为,《政府短论两篇》中的绝对主义是一种“更为融贯的霍布斯版绝对主义”.〔5〕如何理解《政府短论两篇》事关我们如何理解洛克的思想以及自由主义的思想史,而这里的焦点问题是国法(civil law)①与良心的内涵及其相互关系.

一、无关紧要之事与世俗最高权威的必要性

《政府短论两篇》分别完成于1660年和1662年,是针对英国当时的公共议题所写的论文,因此我们首先需要了解一下当时的历史背景.1660至1662年是英国历史上非常特殊的一段时期.1659年(克伦威尔去世后第二年),护国公制度被废除.1660年2月3日,乔治·蒙克率军进入伦敦.3月16日,存在了约20年的“长期国会”解散.4月4日,查理二世在荷兰发表《布雷达宣言》(Declaration of Breda)宣告:“予以良心以自由,只要不危害王国的安宁,任何人都不能因宗教上的意见分歧被骚扰或责备”.〔6〕在收到《布雷达宣言》后,“协商国会”于4月25日召开第一次会议,宣布查理二世为合法君主.1660年5月29日,查理二世回到伦敦继位,英国告别共和时代,进入了复辟时代.

此时,英国的“新”政权已经重建起来了,但是英国教会的重建却依然还没有完成.英国究竟应当建立怎样的教会,用何种方式对待各种教派以结束激烈的国内宗教纷争?这个自英国宗教改革以来就一直被争论的问题再次成为热门议题,其中包括如何对待“无关紧要之事”(indifferent things)的问题.无关紧要之事是指上帝没有明确规定的敬拜仪式(例如布道时必须穿白袍等等),它并不包括人的内在信仰和必要的敬拜仪式.所谓“无关紧要”是指对于人的拯救(或道德完善)来说是无关紧要的,即在道德上无所谓好坏.针对这个问题,洛克于1660年11月下旬或12月用英文写了一篇《英文短论》(又被称为《第一篇政府短论》).它是一篇论战色彩很强的文章,有一个经院式的题目:“问:民政长官能否合法地发布和决定宗教敬拜中无关紧要之事?”〔7〕洛克对此给出了肯定的回答.《英文短论》的批驳对象是白格肖于1660年9月11日发表的《关于宗教崇拜中的无关紧要之事的重要问题》一文.〔8〕白格肖是洛克在牛津大学基督教会学院的同学,宗教立场比较激进,对上述问题给出了与洛克相反的回答.

大约在1662年下半年,洛克又用拉丁文完成了同一主题的另一篇论文,标题为:“民政长官是否可以把无关紧要之事放进神圣崇拜的典礼中并发布给人民?是”.〔9〕这篇论文一般被称为《第二篇政府短论》或《拉丁文短论》.《拉丁文短论》并不是为了发表而写作的,它应当是一场正式学术演说的讲稿,其内容更具学术性和系统性.

洛克和白格肖主要谈的是敬拜仪式中的无关紧要之事.他们争论的焦点是:长官是否有权在无关紧要之事上做出规定?宽泛地讲,这里的长官是指世俗最高权威.在此之前,这个争论已经持续了一百多年了,双方的立场基本上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传统的清教徒坚持《圣经》的绝对权威性.他们认为,除非《圣经》有明文规定,否则国家要求的敬拜仪式就不是必要的.无关紧要之事与灵魂拯救无关,应当交由个人良心来决定.清教的这个观点指向国教规定宗教敬拜仪式(特别是具有天主教色彩的仪式)并对违反者施加惩罚的做法.

短论论文参考资料:

结论:洛克政府短论两篇中的国法和良心为关于对写作短论论文范文与课题研究的大学硕士、相关本科毕业论文短论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文献综述及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下载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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