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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述略论文范文资料 与宋代社会保障救济制度述略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述略范文 科目:毕业论文 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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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宋朝是中国历史上社会保障救济制度最完善的封建王朝,本着“从摇篮到坟墓”都管起来,实现了生老病死全覆盖的民生政策.完善的社会保障救济制度使得宋王朝成为中国历史上享祚时间最长的政权,虽然其灾荒频繁,但在其统治的320年间国内从未形成过普天盖地席卷全国的大规模农民起义.这使得宋王朝成为中国历史上唯一不是亡于阶级矛盾的大一统封建王朝.

关键词 :福田院;居养院;安济坊;漏泽园;慈幼局;医药惠民局;赈灾

长期以来,历史教科书和汗牛充栋的历史著作,对宋朝解读颇有点片面性,如积贫积弱,武功不昌,屈辱苟且等不一而足.其实,这仅是宋朝的一面,宋朝的另一面:它是中国历史上最富人道主义精神的王朝!有“宽饥民罪”的司法传统:“凡因饥持杖劫人家藏粟,止诛为首者,余悉以减死论.”[1]有学者所乐道的“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而最突出的是有宋一代建立了中国历史上从“摇篮到坟墓”的生老病死全覆盖的社会保障救济体系.

生老病死全覆盖

据《宋会要辑稿·食货》记载:国家置福田院、居养院、安济坊,给常平米;路上遇到饥寒交迫“僵仆之人”,“无衣乞食者,许送近便居养院,给钱米救济.孤贫小儿可教者,令入小学听读”,而被“遗弃小儿,雇人乳养,仍听宫观、寺院养为‘童行’(未领度牒的少年出家人)”,待其长大后由他们自行决定去留;又置漏泽园安葬无地无钱的贫民.

据此,我们得知宋朝社会保障机构有福田院、居养院、安济坊和漏泽园等.福田院设在首都*(今河南开封),由开封府直接派人管理.收养对象为首都一地的老幼残疾且无依无靠的贫困人口.之所以称“福田院”,是佛教传入中国后,有所谓三福田之说,即以供养父母为恩田,供佛为敬田,施贫救苦为悲田.佛教用语统称“福田”.佛教徒相信“轮回报应”“因果报应”,认为救济穷人、积德行善能使自己得到好报,即“行者得福”.故福田又称之为佛教徒的功德田.初期仅有东、西两福田院,满足不了需求.宋仁宗嘉祐八年十二月诏书中谈及*福田院初设情况,要求扩建:“京师老疾孤穷匄者,虽有东西福田院给钱米,才二十四人,可别置南北福田院,并東西各盖屋五十间,所养以三百人为额,岁出内藏五千贯给之”[2].初期每院仅收养24人,这对有百万人口的首都来说,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这种情况到宋仁宗时得到改变,嘉祐年间(1056—1063年)增设南、北福田院,四个福田院共计可收养1200余人.每当寒冬来临,朔风呼啸,大雪纷飞之时,京城开封府的主要官员,必须到大街小巷巡视,发现无依无靠或流浪街头的老人,失去双亲的儿童,街上乞丐,都一律收容到福田院中.福田院收养的人数平时虽然仅能容纳1200人,但在寒冬季节则不受此限,各福田院都必须尽力收养,安排不下的由政府出资让房屋多者协助安置.气候转暖,或所收养之人一旦自身状况有所改善,可以自己行动时则回归原居所,以便空出的房屋继续收养“老疾孤穷匄者”.四所福田院所需费用最初每年在5000贯以上,这笔开支由皇帝直接掌管的负责供应皇室、补助军国之用以及赈济灾荒的内藏库列支.后来随着收养人的增多,每年所需费用超过8000贯,最高时年支出12000贯,内藏库不足支出,这才改由从地方的施利钱中划给.为了防止贪腐,保证供给不至短缺,福田院必须每天统计上报收养人数,按收养人数多寡领取钱米供给.[3]

居养院、安济坊到宋徽宗时(1100—1125年)最为普及完善,遍及全国各州郡,他下诏“置安济坊养民之贫病者,仍令诸郡县并置”[4].凡是有1000户以上的城镇都须设置.居养院属于综合性收养机构,收养对象和福田院相同,主要是孤寡老人、残疾人士、弃婴和孤儿.到南宋时发展出专业性的收养机构,如专门收养鳏寡孤独老人的安老坊、安怀坊、安济院,名称不同,性质一样,即今之福利养老院;收养弃婴和孤儿的婴儿局、慈幼庄、慈幼局、及幼局,虽名称不同,皆今之儿童福利院.有的地区福田院也收养儿童.由于首都*的福田院收养人数有限,宋徽宗崇宁元年(1102年)要求“京师置居养院以处鳏寡孤独,仍以户绝财产给养”[5],即首都也参照地方社会保障制度做,在福田院之外再设居养院.崇宁四年宋徽宗再次下诏敦促各州府建立养老机构.其经费保障主要来自两个部分,一是将无人继承的户绝的财产(主要是田产)归公,田产收入不做他用,一律划拨给居养院.二是不足部分由政府从常平钱利息中拨给.[6]后又再次下诏强调京师必须设居养院、安济坊:“京师根本之地,王化所先,鳏寡孤独和贫而无告者,每患居养之法施于四海而未及京师,殆失自近及远之意.今京师虽有福田院,所养之数未广,隆寒盛暑,穷而无告及疾病者,或失其所,朕甚悯焉.可令开封府依外州法,居养鳏寡孤独,及置安济坊,以称朕意.”[7]皇帝重视,事情就好办,所以,宋徽宗时期,全国各地养老福利机构都比较完备.像江西的吉州共有八个县,七个县较早地建立了养老济贫机构,唯独吉水县尚未建成养老济贫机构,县丞黄闲引以为耻,请求县令和常平使者批准,在城南选择官屋十间,每年拨米五十斛,建立名为“安乐院”的福利养老院,使得吉水孤寡老人得以安度晚年.[8]有的居养院因为地方官重视,规模宏大,经费有保障,管理到位,一切都井井有条.像南宋时的苏州居养院,收养了许多孤寡老人和孤儿,有房屋65幢,310间居室.房屋整齐排列,每排房屋之间有长廊相连,便于来往.因收养的孤寡老人和孤儿多,钱米支出大,苏州地方政府遂专门拨给官田1600亩,出租给少地无地之农人,每年得租米700石作为居养院开支.居养院中设置仓库,凿有水井,并有僧人主持老人医药及死后安葬事务,成为当时地方养老院的典范.[9]

述略论文参考资料:

结论:宋代社会保障救济制度述略为关于本文可作为相关专业述略论文写作研究的大学硕士与本科毕业论文方志述略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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