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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隐私权论文范文资料 与大数据背景下隐私权刑法保护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隐私权范文 科目:毕业论文 2024-03-07

《大数据背景下隐私权刑法保护》:本论文为免费优秀的关于隐私权论文范文资料,可用于相关论文写作参考。

摘 要 随着大数据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应用,在数据信息的存储、传递、处理等领域,为人们提供了更加高效和快捷的方式.不过,在另一方面,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大数据挖掘技术,快速收集贩卖,甚至非法窃取用人们的隐私信息案件也日益增多.因此,这就需要加大对这一领域的法律保护力度.基于此,在本文研究过程中,从刑法保护的角度,探讨大数据背景下隐私权的法律保护对策,希望可以对促进公民隐私权法律保护水平的提高,起到一定的积极思考作用.

关键词 公民 隐私权 大数据信息 刑法处罚 保护隐私

作者简介:胡朝飞,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在读硕士,研究方向:法律.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2.223

一、隐私权和网络隐私权

在本文的研究中,对于隐私权的概念做了如下界定,同时,基于大数据背景,本文探讨的隐私权,主要是指网络隐私权.

隐私是每个人都有的属于自身的信息,公民可以自主地决定在某些特定场合下,将自己的个人信息公开或者告知某些特定的人.如果是故意或者无意的情况下,公民在公众场所展示个人的信息,可能就会被非法犯罪分子掌握,因此,人们应当意识到信息公开后,有可能会受到隐私被侵犯的可能.总体上来讲,目前关于隐私权的概念界定如下:即隐私权是公民信息依法受到保护,并且不被他人掌握,不允许他人对公民隐私权信息进行搜集、非法利用以及公开泄露的一种人格权.具体来说,隐私权的内容包括公民个人信息的保密、个人生活不受到外界干扰的权利以及自主决定个人隐私信息的权利.

网络隐私权是伴随互联网信息的快速发展,在互联网信息技术给人们生活、工作以及学习提供便利的同时,也使得一些不法犯罪分子利用网络技术非法获取他人隐私成了可能.尤其是在大数据背景下,公民的很多隐私信息资料,都可以通过大数据筛选、挖掘等技术进行获取,这样就使得公民的隐私信息变得更加不安全.可以说,网络隐私权是传统隐私权在网络空间上的一种延伸,其内在的本质属性是一样的.只是网络隐私的获取和泄露,主要是通过网络的形式.在当前大数据背景下,公民的网络隐私权保护问题也变得非常重要.

二、大数据时代背景下隐私权保护面临的主要问题

快速发展的大数据信息技术,极大地加快了人们对信息数据的处理速度和效率.但是,在另一方面,也使得公民的隐私信息泄露、被侵犯变得更加容易.而在这种情况下,当隐私权在刑法保护层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具体如下几个方面:

(一)目前针对网络隐私权的立法还比较欠缺

时代的快速发展,带领我们社会进入了大数据时代,在法律领域,对隐私权的保护,尤其是网络隐私权的保护,还处于立法的初期阶段.虽然对隐私权的法律保护在民法、刑法、宪法中都有具体的体现,但是,当前还缺少针对网络隐私权保护的专门立法.而且在刑法层面,针对隐私权保护的具体立法比较分散,专门针对网络隐私权的立法明显不足.

(二)对网络隐私权的保护范围比较有限

在法律层面,对网络隐私权的保护范围界定,是提供有力的法律保护依据,发挥刑法震慑作用的重要途径.不过,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国家针对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范围界定得还比较狭窄,而且很多法律层面的规定也都十分笼统,这就使得司法机关在处理网络隐私权侵犯案件过程中,缺乏明确、具体的法律条文依据.虽然早一些法律中,对公民的合法隐私权明确或者暗示了保护的内容,例如,《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网络等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图像以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这些规定,虽然对网络隐私权的保护作出了一定的规定,但明显比较笼统,不利于司法部门的准确使用.

(三)刑法中的具体操作规定不够细化

对于网络隐私权的保护,2015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第二百四十六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 机关提供协助.”这一条款规定了公民的网络隐私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还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后增加一条,规定了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致使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刑事责任.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整体上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对网络隐私权提供了比较有力的刑法保护, 但是,上述刑法在具体使用操作过程中,还不够细化,容易造成刑法使用的困难.

三、大數据背景下隐私权刑法保护的措施建议

(一)继续推进隐私权的刑法立法

从上面的论述中,我们知道,国内关于隐私权刑法立法还比较滞后,并且在立法细节方面,规定得不够具体,因此,导致了法律层面公民个人隐私得不到全面的保护.从这个角度出发,在当前大数据背景下,公民隐私权被侵犯的途径和手段更加丰富的情况下,在刑法立法领域,要及时完善相关的法律条文.在这方面,国家在推进刑法立法工作过程中,也采取了一些比较有效的措施.如修改刑法草案、制定有关的公民隐私权保护的司法解释条例.自2015年开始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进一步明确“情节严重”,打击上游犯罪.面对大数据、互联网信息技术以及基于云计算、云存储的各类互联网信息泄露、侵权行为,刑法修正草案,以及近两年出台的有关司法解释,对公民个人信息的范围、侵权危害、严重情节的处罚等,都做出了进一步的明确规定.

很多侵犯公民个人隐私权的行为,由于网络的快速传播,使得公民的个人隐私在很短的时间内被大量公众知晓,尤其是一些诽谤、造谣的不正确信息,很容易给当事人造成严重的名誉损害.针对这种行为,司法解释中对相关信息的传播频率、网络浏览次数、转帖数量等进行具体的范围界定,指出认定“严重情节”的标准,这对强化刑法对不法侵权行为的威慑,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隐私权论文参考资料:

结论:大数据背景下隐私权刑法保护为关于隐私权方面的的相关大学硕士和相关本科毕业论文以及相关个人隐私权的法律规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写作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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