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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债权法律论文范文资料 与劳动债权法律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劳动债权法律范文 科目:毕业论文 2024-02-27

《劳动债权法律》:这篇劳动债权法律论文范文为免费优秀学术论文范文,可用于相关写作参考。

摘 要 作为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衡量标准之一,破产法直接关乎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而显得异常重要,而新破产法中的核心和重点就是对破产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并提出劳动债权的概念和相关制度,而劳动债权的实现方式也成为破产法的关键命题之一.本文中阐述了劳动债权的概念和性质,并分析了应当如何实现劳动债权,最后分析了重整与和解程序中对劳动债权的实现,以供参考.

关键词 劳动债权 实现 法律研究

作者简介:李东霖,大连财经学院法学专业;刘怡琳,大连财经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经济法.

中图分类号:D923.7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2.119

近几年,我国一直在为建设法治国家而不断努力,破产法作为国家的经济基本法之一,对于破产企业职工个人权利的维护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已经将劳动债权的范围扩展到职工的应发报酬、经济补偿金以及破产企业拖欠的劳动保险费用等方面,因此,对于劳动债权的研究尤为重要.

一、劳动债权的概述

(一)劳动债权的概念

目前关于劳动债权的概念众说纷纭,有学者提出:劳动债权是指破产企业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为职工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以及拖欠职工的社会保险费用和工资等费用;还有学者认为,劳动债权的概念比较笼统,是指以劳动关系为基础,员工对于企业所享有的所有请求权之和,包括福利、报酬以及工资等;除此之外,还有部分学者将劳动债权等同于职工请求权、工资债权、职工债权或者社会请求权等.

雖然劳动债权的概念目前并没有完全统一,但是笔者认为,劳动债权应当符合以下几点要求:一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是产生劳动债权的前提和基础;二是劳动债权大部分是在用人单位破产等特殊情形下才提出申请的.

(二)劳动债权的范围

关于劳动债权的范围,主要从主体、债权内容和时间数额三个部分阐述.

首先,劳动债权的主体就是劳动者,这里的劳动者不仅包括企业职工,也包括非正式职工,而用人单位主要是指合伙企业、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以及其他依法设立的营利性组织.

其次,劳动债权的内容相对比较广泛,主要包括劳动者的工资、养老金、经济补偿金、安置费用、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损害赔偿等.

最后,在劳动债权的数额和时间的界定方面,我国现行破产法并没有限制劳动债权对优先权的享有数额和时间.

(三)劳动债权的性质及其优先权的必要性

劳动债权属于民事优先权.所谓优先权,属于独立权利的一种,是指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债权人特定债权就债务人特定财产或者全部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通常情况下,优先权包括特别优先权和一般优先权,劳动债权属于一般优先权.

劳动债权应当予以优先保护,这也是源于劳动债权的自身特点,具体而言:

首先,站在工资形成机制的角度看,目前就业环境下劳动者已经失去了谈判工资的主动权,处于弱势群体.

其次,目前职工工资存在拖欠可能性,而且缺乏完善的风险防范手段,这也是源于劳动者先付出劳动,后领取报酬的工作过程.

最后,在承受工资风险的能力方面,工薪阶级比较有限.

总而言之,通过劳动优先权的规定,一方面有助于弥补市场经济活动中劳动者的弱势地位,另一方面也会避免对担保物权有所动摇,产生更大的金融风险,同时,还有助于破产法过渡和衔接社会保障法与劳动法,进一步促进社会保障法和劳动法的发展与完善.

二、破产清算程序中劳动债权的实现程序

(一)劳动债权人提起破产申请

目前我国破产法规定,劳动债权人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起破产申请,同时还应当提交以下三种证据材料:一是发生劳动债权的事实和相关证据;二是债权的数额和性质,以及是否具备担保,同时附加证据材料;三是债务人无法按时对到期债务进行清偿的证据.

一般而言,无论法院是否受理已经提出的破产申请,均会发生三大效力:一是对破产申请的撤回产生限制效力;二是对破产申请诉讼时效产生中断效力;三是对破产法外和解进行除斥的效力.

(二)劳动债权的申报和确认

劳动债权的申报,就是指破产程序开始后,债权人或者人于法定期限内向法院制定机关呈报债权,并且明确权利的行使必须按照破产程序的意思表示.债权申报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既是破产程序中债权人行使权力的前提和基础,又是法院在对破产申请受理完毕后启动后续程序的前提条件.我国破产法明确规定,逾期未对债权做出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关于债权申报,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劳动债权的申报主体是职工,而对于社会保险费用方面,职工并非第一主体,但也是申报主体之一,因为劳动者只是社会保险行政关系当中的受益人,仅对社会保险金享受期待权,所以前期只拥有催告社会保险相关机构申报债权的权利,但是,当社会保险申报机构对催告置之不理或者明确拒绝时,职工就会成为其直接申报主体.

其次,劳动债权申报的形式包括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两种,但我国破产法目前只承认书面形式,因为口头形式无法提交有无财产担保和债权数额的相关证据材料.

最后,劳动债权申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姓名、地址、债权性质、债权内容以及债权发生的主要原因等.

所谓劳动债权的确认,就是指在法院指定期限或者法定期限内,劳动债权申报人申报的债权,以及依据债务清册所默认的劳动债权.并不完全依据申报来决定债权的性质是否属于破产债权,是否具备表决权,以及债权的数额和性质如何,而是需要由法律规定的相关机关进行调查,只有确认后债权地位方才受法律保护.

在确认劳动债权的过程中,假如有债权人、其他管理人或者破产人针对有无劳动债权以及劳动债权的数额提出异议,那么人民法院需要对异议是否成立作出裁定,并出具裁定书.

劳动债权法律论文参考资料:

法律和生活论文

法律类期刊

法律本科论文

法律和道德论文

法律毕业论文8000字

职工法律天地杂志社

结论:劳动债权法律为关于本文可作为劳动债权法律方面的大学硕士与本科毕业论文劳动债权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论文写作参考文献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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