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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历史沿革论文范文资料 与组织卖淫罪历史沿革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历史沿革范文 科目:毕业论文 2024-02-01

《组织卖淫罪历史沿革》:这篇历史沿革论文范文为免费优秀学术论文范文,可用于相关写作参考。

【摘 要】有组织卖淫行为源远流长,考察国内外历史,都历经了宗教卖淫到商业卖淫,国家组织到私人经营这么一个过程,而组织卖淫是否认定为犯罪,在不同国家、不同时期是有不同的规定的.文章主要分析了中西方组织卖淫的历史沿革和立法,以期对我国组织卖淫罪法律规定有所了解.

【关键词】有组织卖淫行为;宗教卖淫;商业卖淫;入罪

零星的卖淫行为已无据可考,相信基于人性需求的行为起源于人类的开端,而有组织的卖淫,其历史也是源远流长.考察东西方的历史,都有组织卖淫的行为;而组织卖淫是否认定犯罪,这在不同时期、不同国家有不同的规定.

一、西方国家组织卖淫的历史沿革和立法

(一)西方国家组织卖淫的历史沿革

可能人们认为卖淫是件不体面的事情,卖淫人员身份低下,但有意思的是,人类社会最早时期的卖淫却是一件非常神圣的事情.那时的卖淫源于一种宗教的义务,妇女以自己的身体作为奉献神灵的贡品.美国犯罪学和社会学者西勤格在《社会和历史中性的特评》一书中指出,西方历史有关*的最早记录出现在美索不达米亚,那时所有的妇女必须到神庙里尽职责,在向过路男人提供了性服务后接受一定的馈赠.这些赠物又必须奉献给神庙.

到了公元前594年,古希腊梭伦创立雅典*院,娼妓来源于被掠夺的外国奴隶,牺牲*以保护良家妇女不受骚扰.雅典妓院和其他娱乐场所是置于国家控制之下并向国家纳税的.当然,国家收了这项税,因而也要保护妓院和*们.从此,西方正式进入国营奴隶娼妓的时代.承继希腊文明的罗马人同样将卖淫嫖娼当作一种生活必需,认为“任何人也不能禁止你逛妓院,也不能不让你买公开出售的东西.”为此,甚至有不少母亲不无自豪地把自己的闺女奉献给卖淫这个“甜蜜的职业”.

古罗马时期,在基督教流传之后,基督教对卖淫的制度是非常反对的,罗素在《婚姻和道德》一书中说到,“古代基督教的著作家们在许多篇幅内写满了痛斥这种制度的文字,他们说这种制度是异教的荒淫,并指出了它起源于撒旦的诡计”.这种行为不难理解.据《圣经》记载,早在犹太人出埃及的时候,“摩西十戒”中就明确要求不可*.使徒保罗在哥林多书中提出为了避免*事件的发生,应使每个男子都有妻子,并使每个妇女都有其丈夫,以至于婚姻的生物学目的在于防止*的罪恶.此外,更重要的是基督第二次降临行将发生,世界将到了它的末日,在基督再次降临时,人类则又被分为绵羊和山羊两类,所以唯一真正重要的事,是要在那个时候到来时,自己在绵羊群中,以避免自己因被诱惑,包括性的诱惑,而陷入罪的深渊,这不仅是极其可怕的,也是极力需要避免的.

而在中世纪的天主教统治的时期,从名著《十日谈》可知,虽然基督教的教义要求严格,但信徒们特别是牧师们行为却是非常放荡.比如史料记载教皇约翰二十三世就犯下了*罪和通奸罪.而在宗教改革后,清教徒们一改中世纪天主教的废弛,更加重视教义遵守的严格性,虽然社会自由度更高,但道德的要求反而更严.查看英国的维多利亚时期妇女着装可知,虽然服饰豪华精致,但对于身体的包裹是非常严实的,这与现在的伊朗等国家妇女着装有些类似.

然而,随着宗教改革的、自然科学的进步、工业革命的开展等,人们发现,通过理性的思考,人类对自然世界的理解和控制力越来越强,理性越来越成为先哲们的呼声,伴随着尼采的“上帝已死”的宣称,在现代的法律条文中,宗教的教义已悄然不见.没有了宗教的约束,再加之政府本身行为的定位,如洛克等启蒙时代的先哲们认为政府对公民行为的干涉谨守最低限度的要求,所以没有直接侵害他人身体、健康等的卖淫行为,是否应当属于国家法律所要禁止的范畴?这在西方国家中,存在着不同的看法.

(二)西方国家组织卖淫的立法概况

限于资料水平,西方国家历史上对于组织卖淫的法律规定,笔者不甚了解.但到了现在,西方国家对于卖淫制度是有不同规定的,既有承认卖淫合法的,如荷兰;有原先认为非法,此后变为合法的,如德国.也有认为卖淫是非法的,如瑞士.瑞士《刑法》第199条规定,“以媒介*为常业,尤其是经营妓院者,处5年以下重惩役或6月以上轻惩役.前项行为人媒介未成年人*者,处10年以下重惩役.”第201条规定,靠剥削卖淫者维持其生计之全部或一部者,或为营利保护娼妓营业者,处5年以下重役或6月以上轻役.

二、中国的组织卖淫历史沿革和立法

(一)中国的组织卖淫的历史沿革

我国学者王书奴在《中国娼妓史》一书中认为,我国娼妓起源于巫娼,他举《尚书》中依训一文作为例证,该文有云:敢有恒舞于宫,酣歌于室,时谓巫风等可知当时巫娼事业非常发达,业已成为风气,需要商汤制定官刑以惩罚.虽然不清楚巫娼的来源,但既然以巫相称,必然与当时的宗教相干.只是从尚书一文来看,中国的巫娼的社会认同度差,有秽乱宫闱之嫌,这与同时代的西欧神庙*地位相比,是远远不如的.虽然巫术不见踪迹,巫娼也随之消失,但此后唐宋时代出现的女尼、女冠,如唐代有名的女道士鱼玄机,这在一定程度上来讲,是宗教卖淫在中国历史上的回现.

而中国历史上正式出现了官办妓院是在春秋时期齐国管仲设置“女间”,这比同时代的古希腊梭伦设置的雅典*院要早,女间中的*,主要来源于战争的俘虏,部分也是国内的女罪犯.从这个时期开始,中国的卖淫历史从宗教卖淫正式进入了商业卖淫的阶段,中国社会历来是世俗社会,宗教对于政治的影响与西方相比,是非常小的,所以虽然佛教等宗教也是反对*,但对于娼妓制度的存废是没有影响的.中国的古代主流的儒家学说,虽然对皇帝沉溺于女色,不理朝政会担忧;在听到内廷有靡靡之乐时,会顾虑,但儒家学说对于娼妓制度本身并没有反对意见.此外,不管是征收税赋,还是收买官心,无论是哪个朝代的统治者无疑都是需要的,所以中国历史虽战乱不休、朝代更替,娼妓制度却一直延续.

我国古代的娼妓制度,主要还是官妓制度.官妓大体分宫妓(皇宫中)、官妓(官庶)和营妓(军队中)三种,在不同的朝代有不同称谓,如南宋称“瓦舍”、元朝称“监护”、明朝叫“乐坊”.同时与官妓相对应的还有私娼.官妓制度直到清朝雍正年间才被废除,因为女真进关统治中原后,为了压制汉人巩固统治,儒家主张尊卑有别的礼制,就成为最好的思想武器.清朝采用的礼是宋朝理学家眼中的礼,而理学大家程颐主张妇女饿死事小,失节事大,那么娼妓制度与妇女的贞洁要求明显是不相符的,所以清朝的大扫黄运动如火如茶地开展了起来.清朝末年统治中国南方的太平天国,由于统治者同样是信奉基督教,故在其统治期间,对娼妓制度严厉打击,一度使人达到司娼色变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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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组织卖淫罪历史沿革为关于本文可作为历史沿革方面的大学硕士与本科毕业论文历史沿革的作用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论文写作参考文献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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