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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理论文范文资料 与对临时救助法律概念和法理基础初步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法理范文 科目:毕业论文 2024-04-21

《对临时救助法律概念和法理基础初步》:本文是一篇关于法理论文范文,可作为相关选题参考,和写作参考文献。

摘 要:临时救助是国家的托底、急难救助,是给付行政的体现,利于缓解贫困、促进社会公平和维护社会安全.对临时救助的概念和法学理论的分析,能够明确临时救助的基本概念,厘清临时救助的法理基础,有助于进一步清晰地理解临时救助制度.

关键词:临时救助;行政给付;社会权;公平正义

临时救助属于社会救助范畴,是国家实施的托底的、急难的救助,是对固有社会救助不足的补充.临时救助从理论上早已存在,但从法律上讲,还是新确立的制度,需要有法制和法治的支持,才能实现对陷于基本生活困境的家庭和个人给予真正的突发性、临时性和应急性的法律上的救助,让贫困群体能受到公平的、有尊严的对待.我国于2014年2月颁布了《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其中第九章专章对临时救助作了一般性的规定,但只有五条规范,还不够深入.随后,国务院于2014年10月以国务院文件形式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该文件全面、深入地对临时救助概念、救助对象、申请受理方式、审核审批程序、救助方式、救助工作机制作出明确规定,赋予其法律上的效力,让临时救助的基本面貌有了明确的框架,也有助于公民较清楚地理解法律层面的临时救助制度.

一、临时救助的法律概念

临时救助是为解决社会成员临时的生活困难而进行的社会救助.而目前最权威、最具法律效力的解释来自于2014年10月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对临时救助的界定,该法律文件规定“临时救助”是“国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根据上述对临时救助的定义,可以解析出该概念所包含的法律内涵:

(1)临时救助的主体是国家.临时救助是社会救助的特殊形式,社会救助却是社会保障的内容之一,而社会保障是“国家救济国民生活之缺损”;“国家以社会救助、社会保险以及公共服务等各种不同方式,对于国民之遭遇危险事故,以致失能、失依,因而生活受损的人,提供各项生活需求,给以其健康保障、职业保障及收入保障,并从而促进民族健康、全民就业及民生均足”;“国家或社会依法建立的、具有经济福利性的、社会化的国民生活保障系统”.所以,无论是救济生活缺损,还是提供生活需求,或是建立生活保障系统,临时救助始终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必要内容,是国家承担的责任,尤其从《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中的表述,如“国务院决定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临时救助制度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全国临时救助制度建设”就可以得到充分印证.

(2)临时救助的受救助主体是公民.《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把临时救助对象明确界定为家庭和个人,且突破城乡界限,不涉及身份和户口的区别,平等地面向全体居民家庭和个人.全体居民家庭和个人在法律上的地位是自然人,放在国家范围,则以公民的身份体现其平等的主体资格.

(3)临时救助所解决的问题是居民家庭和个人陷入困境的基本生活.任何一个居民家庭和个人面临的生活困境会有不同,或者是因为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使自己的基本生活面临困境;或者是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让自己的基本生活陷入困境;或是获得社会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生活困境.这些生活困境都是临时救助所要解决的内容.

(4)临时救助的救助方向是补充性、应急性和预防性救助.临时救助不是一般的社会救助,而是特殊的社会救助,具有补充性、应急性和预防性的特点.临时救助具有补充性,是在公民已获得其他社会救助的基础上,因其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给予补充性的临时救助.此种情境下,临时救助不关注已获得的其它社会救助,而在意于基本生活实时遇到了严重困难;临时救助具有应急性,乃是针对因为遭遇各种意外、急难而使其基本生活突陷困境的公民,施与及时的援助,给予应急性的临时救助.此时的临时救助不看重以往的生活水平,看中的是救人于急难;临时救助具有预防性,当面对陷入严重困境后极可能引发不可弥补的灾难性后果的公民,可主动进行提前的预防性临时救助.此种临时救助不仅强调现实的救助,更强调对未来不可弥补的灾难后果的预防,重在阻断不可弥补后果发生的可能性.

(5)临时救助的方式多样化.临时救助的救助方式不拘泥于某一种方式,可根据受救助公民陷入生活困境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就评估结论作出临时救助金发放、实物发放和转介服务提供等多种救助方式.

(6)临时救助的实质是行政给付.行政给付是指行政主体在公民处于失业、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或其它特殊情况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的规定,赋予其一定的物质或与物质有关的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由此可知,行政给付针对的对象是处于某种特殊生活困难的个人;行政给付主要以依法申请为条件;行政给付的内容是赋予行政相对人一定的金钱、物质、服务等利益;行政给付是一种行政行为,而且是一种由行政主体单方赋予行政相对人利益的授益性行政行为.具体到临时救助,其针对的对象是因某种特殊状况而遭遇生活困境的公民;临时救助也主要以依法申请为条件;临时救助是给予遭受生活困难的个人兜底的金钱、物质帮助或提供服务等利益.所以,临时救助份属行政行为范畴,是国家基于义务赋予公民利益的行政行为.

二、临时救助的法理基础

1.临时救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有了人类社会,就有了公平正义观念.在人类历史上,社会的公平正义曾经是那么的崇高和理想,既有孔子从有国有家者角度追求“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的公平,也有墨子主张人与人之间“兼相爱”的公平,还有《礼记?礼运>》中勾勒出人类社会“天下为公”的公平,更有亚里士多德强调“矫正”的公平等等.然而到了现代社会,社会的公平正义更应该是具体的,是每一个人的公平正义,是任何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必须得到尊重和保护的公平正义.为此,现代社会为应对“所有的人都有责任解除呼救人的危难,任何处于危难之中的人都有权向他人呼救.”的诉求与权利建立了健全的、覆盖全社会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的生存与发展,尤其面对贫困群众,因疾病、年老等缺乏劳动能力的人和遭遇各种急难的人,国家必须公正地向其提供社会救助,为其生存、发展提供基本的物质生活条件,这是国家和政府应尽的责任和必须承担的给付义务.

法理论文参考资料:

结论:对临时救助法律概念和法理基础初步为关于对不知道怎么写法理论文范文课题研究的大学硕士、相关本科毕业论文法理与情理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文献综述及职称论文的作为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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