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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缔结论文范文资料 与论中国古代婚姻缔结基本原则其当代影响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缔结范文 科目:毕业论文 2024-03-19

《论中国古代婚姻缔结基本原则其当代影响》:本论文主要论述了缔结论文范文相关的参考文献,对您的论文写作有参考作用。

摘 要:中国古代婚姻缔结的基本原则为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一夫一妻、同姓不婚、三书六礼;这些原则的确立有其深刻的社会基础,至今影响着当代中国的婚姻制度和人们的婚姻生活.

关键词:中国古代;婚姻缔结;基本原则;当代影响

中国古代婚姻制度一直是中国古代政治社会文化中最引人注目的部分之一.

从表现形式上看,婚姻是男女*的生理及心理的结合.男女*的结合是婚姻的自然基础和生物属性.但并非所有的*结合都被认定是婚姻.只有在特定的法律、和风俗的规定之下建立起来的*结合才是婚姻关系.因此,从本质上讲,婚姻是男女之间在特定条件下以性结合为基础的社会结合.婚姻的社会性是其本质的属性.

在法律上,婚姻家庭制度是指被一定社会所公认并被普遍遵循的婚姻家庭关系的规范统体系.婚姻家庭制度是社会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具有社会制度的共性.也是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有机结合.中国拥有五千年的文明史,古代婚姻法律制度起源较早,至西周《周礼》定型,随着朝代变化逐步发展细致完善,充分体现了中国古代的社会与文化特性,并且深刻影响现代婚姻观念和制度.所以研究古代的婚姻权是很有必要的.

众所周知,在原始社会中,人们是一个群体一起生活,一起劳动,人们对*之间的限制门槛几乎为零.《列子·汤问》中描述:“男女杂游,不媒不聘.”从古记载中我们可以发现的是,原始社会中,缺乏最基本的道德以及对血亲配对禁忌的认识.

这些以部落分布的原始群体极为崇尚生殖,发展成母系社会的原始部落占的比例很大,甚至至今一些远古部落里还保留着母系社会的传统.《商君书·开塞》中记载的“天地开而民生之,当此之时,民知其母而不知其父”.

随着社会发展,人类的认知越来越广阔,经历夏商,人们对婚姻的认识逐步加深,各种婚姻形式被各种习惯、规则约束起来,直到西周终于形成了一套有着严格礼仪的婚姻制度.其中,婚姻缔结作为婚姻的起点,其基本原则遵循礼制的要求,具有鲜明的本土特色,至今影响着中国的婚姻制度和人们的婚姻生活.

一、“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在网络发达,各种穿越剧流行的今天,很多人对这句话并不陌生.它说的是,婚姻的缔结,结婚人不能自主自由,必须完全听命与自己的父母,并经媒妁为.父母之命中的父母是这场婚姻的主婚人.而主婚人是这场婚姻成立的必要的条件.是由双方的父母,或祖父母、高祖父母等长辈主婚.从婚姻的认定,确认,到婚礼的操办,都是由双方的父母决定的,作为当事人的子女没有任何的自主选择权.《周礼》规定,“男不亲求,女不亲许.”而这一制度,确立与西周的春秋时期.《孟子·滕文公下》中有言:“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而媒妁之言中的媒人也在一场婚姻中起到不可缺少的作用.一场婚姻的流程一般由男方主动提起,媒人则去说媒.并对这门亲事定亲,确认,办事的产生的一些矛盾进行协调.所以媒妁之言,是一场明媒正娶婚姻存在的前提条件.

而古代婚姻的目的多的是传宗接代,多的是政治联姻,在宗法制的约束条件下,男女婚姻大事必须得要父母同意,再经媒妁之言,才能被社会和宗族承认.所以这个时代的男女并没有婚姻自主权,很多情况下,甚至到洞房花烛夜才知道对方是个什么样的人.

虽然说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约束了男女的婚配自由,甚至有的时候会造成相当多的悲剧,但这个男女结合方式仍然从西周沿袭了下来,足以说明这个方式对一个家族,对一个朝代的重要性.这种形式虽有弊端,但在婚姻中加入了“礼节”.使得“礼”与传统相结合.婚姻不再是最原始的自然本能,而是真正的把婚姻形式规范成一种制度流传了下来.

二、“一夫一妻多妾”

在原始社会中,一度实行的是母系社会,但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男性的重要性日渐凸显,逐渐使得男性在生产生活中的主导作用凸显,母系氏族社会开始向父系氏族社会过渡,最终进入了阶级等级社会——夫妻制度也就形成了.

中国古代是一夫一妻制吗?回答是肯定的,古代婚姻在形式上是一夫可以有多个相配的女,但这多个女人中,只有一个是法律意义上的“妻”,实际上行使的是“一夫一妻多妾制”.

《礼记·曲礼》记载:“天子有后、有夫人、有世妇、有嫔、有妻、有妾”;“公侯有夫人、有世妇、有妻、有妾”.

由此可知“后”是天子的正妻,“夫人”是公侯的正妻,其他均为妾,而妾的名分不同,地位也有异.这当中的士是最低一级的贵族,一般也可以拥有一妻一妾.所以,真正实行一夫一妻的只有平民,这也是一套贵族制度.

妾是我国古代婚姻制度下的畸形产物,她们的存在甚至可以说只是为了传宗接代,不管是小说也好,穿越剧也罢,其中都会谈到“长幼尊卑,嫡庶分明”.只有正妻的孩子才是嫡,而妾生的孩子不管男女都是庶.这也从侧面印证了妾的地位低卜.

一夫一妻多妾制奠定了以男权为尊的基础.《唐律·名例》中记载“夫者,妻之天也.”法律也作出规定来维护夫权,以法律来管束妻妾.唐律中规定若夫妻之间发生相互辱骂、殴打、致伤、杀害等人身侵害行为时,法律对夫的惩罚实行减免原则,而对于妻的处罚则刚好相反,实行加重处罚原则.

《大明律》中记载,妻妾殴打丈夫,处杖刑一百,听任丈夫离婚;如殴致折伤,加平常人斗殴三等治罪;殴至笃疾,处以绞刑;如果故意杀害丈夫则处凌迟.然而丈夫殴打妻子,不到折伤则不追究责任.

但是这里不得不提到秦朝,秦朝就是这个制度的例外.秦朝不奉行儒家思想,相对而言法家思想比较盛行.这点从秦始皇焚书坑儒就能从侧面证明.《法经·杂法》规定,“夫有一妻二妾,其刑聝(割耳).夫有二妻则诛.妻有外夫则宫.”这里明确的规定出了对一夫一妻制的违背将会遭受严厉的惩罚.而秦律继承了法经的内容,它要求男女对对方忠诚,不仅是妻子忠诚的顺从丈夫,同时要求丈夫也要忠于妻子,对女性的保护超过了以往任何朝代.

缔结论文参考资料:

结论:论中国古代婚姻缔结基本原则其当代影响为大学硕士与本科缔结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优秀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下载,关于免费教你怎么写缔结友谊方面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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