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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航空运输论文范文资料 与IFRS16租赁对我国航空运输企业影响分析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航空运输范文 科目:毕业论文 2024-02-06

《IFRS16租赁对我国航空运输企业影响分析》:这篇航空运输论文范文为免费优秀学术论文范文,可用于相关写作参考。

【摘 要】 2016年1月13日IASB和FASB联合发布了IFRS16租赁,并将于2019年1月1日取代当前运行的国际会计准则——租赁(IAS17).文章首先回顾了租赁准则的修订背景,然后从租赁的定义、承租人准则、出租人准则、售后租回、转换期处理五方面分析IFRS16租赁的主要内容,阐述了新租赁准则、收入准则及我国税法在交易认定、适用税率、收入确认方面存在的不一致性.最后运用我国南方航空公司和东方航空公司财务数据进行IFRS16转换期处理,指出财务影响方面将导致该公司资产负债率上升,业务层面可能会影响经济决策.

【关键词】 IFRS16租赁; 航空运输业; 经营租赁

【中图分类号】 F234.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17)10-0063-05

一、国际会计准则——租赁的修订背景

国际会计准则——租赁(IAS17)(以下简称现行准则)依据租赁物所有权之上的风险与报酬是否转移将租赁业务划分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并规定了与租赁相关的资产与负债在经营租赁下不纳入而在融资租赁下纳入资产负债表内核算的不同会计处理方法.由此引发相同交易采用不同会计处理方法导致财务信息可比性差的批评[ 1 ].现行准则承租人无须确认经营租赁产生的资产和负债,其会计处理方式与服务合同类似,只需把每期支付的租金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低估了承租人的资产和负债规模,财务杠杆率更低,这样显得承租人经营租赁资产的营运效率和盈利能力高于融资租赁资产和自有资产.由此导致经营租赁更受青睐,甚至出现修改合同条件以形成租赁双方均不确认租赁资产与负债的混合租赁.虽然承租人需在报表附注中披露经营租赁事项,但实践中行业资深信息使用者经常采用8倍年租金测算表外租赁负债余额,进而调整杠杆率及盈利能力各项指标,但调整方法、数据口径差异导致的结果差异干扰了信息使用者的有效决策.

经过2009年3月联合发布修订讨论稿、2010年8月和2013年5月两个征求意见稿(Exposure Draft 1和2)等阶段,IASB与FASB最终于2016年1月13日联合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以下简称IFRS16或新准则),并将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行,也可在应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源自客户收入》(以下簡称IFRS15或新收入准则)的前提下提前实行.鉴于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已经与国际会计准则全面趋同,故新准则的修订和引入必将对我国租赁行业产生重大影响.

二、IFRS16的主要内容

租赁业务资产负债表表内确认以及租赁的定义和租赁负债的计量等是新准则形成的共识与突破[ 2 ].

(一)租赁识别

新准则规定如果合同赋予客户在一段时间内以一项已识别资产的使用控制权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中包含租赁.首先,已识别资产应在合同中加以明确或未在合同中明确但在租赁期开始日能够有效确定,并且在租赁期内出租人不具有实质性替换租赁资产的权利.租赁与服务的不同之处在于租赁开始时客户获得识别资产的使用控制权,而服务则是服务提供商仍然保留对于提供服务所需资源的控制.其次,同时满足下述两项要求则被认定租赁存在:(1)在租赁期内客户通过使用租赁资产进而获得实质上全部经济利益;(2)租赁期内客户能够掌控租赁物的使用(direct the use of underlying asset).

(二)提升合约中租赁与非租赁成分划分的精确性

新准则进一步要求租赁双方提升划分合约中租赁和非租赁成分的精确性,进而剔除在现行准则下可能被视为租赁或租赁组成部分的服务合同,非租赁成分采用其他可行准则(如出租人适用IFRS15源自客户收入),不适用新准则.除实践指南所指出的基于划分难度及成本的考虑外,承租人也可基于标的资产分类基础,不区分合约中的非租赁成分,而将每一个租赁成分及与其相关的非租赁成分合并计算,但合并计算毕竟将导致承租人确认额外的租赁负债,故承租人仅限于将其应用于不重要的服务成分,从而不会对财务信息可比性产生重大影响.

(三)承租人准则发生实质性变化

1.不区分租赁类型采用使用权资产模型进行单一模式处理

与现行收入准则中的租赁物所有权风险与报酬转移模型相协调,IAS17根据租赁业务经济实质差异(即侧重于服务或融资),划分租赁类型并进行差异化会计处理.IFRS16采用IFRS15控制权转移标准,承租人区分对租赁物资产的控制(侧重对于物的控制)和租赁物资产使用权的控制(侧重于资产使用控制权),在后者基础上通过引入使用权资产模型,融合服务与融资双重属性后不再区分租赁类型,除短期租赁(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和低值租赁(租赁资产全新价值不超过5 000美元)继续采用类似现行准则经营租赁处理方法外,所有租赁业务均按统一标准在资产负债表表内分别确认租赁使用权资产及负债.

2.初始确认

承租人可以基于单一租赁业务进行个别确认,也可在租赁业务分类基础上进行集合确认.基本理念为将未来各期租金贴现(资本化处理),分别确认使用权资产和负债初始成本.使用权资产初始成本包括:(1)初始确认使用权负债初始成本;(2)租赁期开始日及之前收到的预收租金扣减各项租赁激励后的净额;(3)初始直接费用;(4)弃置费用.使用权负债初始成本由以下项目贴现构成:(1)确定性租金支付净额;(2)与指数(如消费者物价指数CPI)、利率(如基准利率LIBOR或市场租赁利率)挂钩的可变租金支付,初始确认时采用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利率;(3)承租人偿付的担保余值;(4)预期可行的购买选择权执行价格;(5)承租人有权停租时需支付的补偿.承租人在内含报酬率可得时应将其作为折现率,否则采用增量借款利率.

3.后续计量

除非满足采用投资性房地产、资产重估模式核算,使用权资产应采用成本计量模式,进而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方法计提折旧,折旧期间依据租赁开始日确定的租赁物所有权是否转移而定.若所有权转移,折旧期从租赁期开始日至经济使用寿命止;若所有权不转移,折旧期为从租赁期开始日至经济使用寿命或租期两者中的较短者.使用权负债采用摊余成本法计量,包括调增确认各期应付利息、调减各期租金支付以及使用权负债重估调整.重估调整指因租赁负债价值重估(reassessment of the lease liability)、租赁合同修改(lease modifications)或实质上确定性租金支付调整而导致的使用权负债的变动额.租赁负债价值重估包括租期变动、购买选择权条件改变、承租人担保余值变动、可变支付中挂钩的利率或指数变动而引致的租金和折现率改变导致的变动部分.各期应付利息应根据初始时的内含利率或增量借款利率确定,或在使用权负债重估调整时采用的调整折现率确定,并在剩余租赁期内保持不变.

航空运输论文参考资料:

航空类杂志

航空航天医学杂志

航空知识杂志

航空期刊

交通运输论文

交通运输类期刊

结论:IFRS16租赁对我国航空运输企业影响分析为关于本文可作为航空运输方面的大学硕士与本科毕业论文航空运输专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论文写作参考文献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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