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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授信论文范文资料 与银行业金融机构联合授信管理办法(试行)解读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授信范文 科目:毕业论文 2023-12-22

《银行业金融机构联合授信管理办法(试行)解读》:这是一篇与授信论文范文相关的免费优秀学术论文范文资料,为你的论文写作提供参考。

为贯彻落实党 、国务院关于降低企业杠杆率的要求,防控重大金融风险,2018年6月1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银行业金融机构联合授信管理办法》(试行)(〔2018〕24号,以下简称《授信办法》),该办法共计六章四十二条,分别从总则、联合授信管理架构、联合风险管控、联合风险预警处置、联合惩戒机制及监督管理以及附则六个方面全面系统规范了联合授信一系列问题,《授信办法》发布和联合授信机制建立,将有利于提升银行业金融机构信用风险管控能力,有效遏制多头授信、过度融资,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支持供给侧结构新改革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授信办法》制定的背景

近年来,我国相继爆发了渤海钢铁、东北特钢、中钢集团、雨润集团、齐星集团、赛维集团、辉山乳业等企业重大信用风险事件,其中债务危机中不仅涉及金融债务巨大,而且涉及银行业金融机构债权人数量少则十几家、几十家,甚至上百家,往往涉及几个或十几个省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系列企业集团重大信用危机的爆发,反映了多头融资、过度授信的危害性,同时也暴露出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企业真实债务水平评估上的缺陷.根据银行业内部数据统计分析,可以看出,贷款余额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均在不同程度上存在多头授信问题.如在贷款余额50亿以上多头授信的企业中,相当一部分在5~10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授信,贷款余额超过100亿的企业普遍在10~15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授信.多头授信、过度授信、不适当分配授信削弱了企业风险承受能力,加剧了企业的高杠杆,降低了银行风险管控能力,放大了银行体系的脆弱性,扩大了金融体系的不稳定性.

造成企业多头融资、过度授信有多方面原因,一是银行业对企业融资行为缺乏有效约束.有些企业盲目扩大生产规模、盲目投资房地产、盲目多元化经营,银行无法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其多渠道融资,加之过度授信,在企业偿债能力出现问题时,往往形成巨额不良贷款,此类事件屡见不鲜.二是银行存在对客户的不当竞争.部分银行为了扩大市场规模,放松信贷投放标准,特别是一些中小银行迷信大银行授信政策,盲目跟风授信.银行业金融机构之间为了竞争,刻意设置客户信息共享壁垒.个别银行金融机构甚至为了市场营销,利用战略合作进行形式授信,加大了授信泡沫.三是银企信息严重不对称.一些企业利用银行间的信息不对成,在不同渠道进行多头融资.由于工商行政企业登记信息不全面,股东、法定代表人身份信息真实性尚未进行实名登记注册,银行对关联企业信息把握难上加难.银行对企业融资的全貌掌控困难重重.企业通过互联网融资、民间借贷融资脱离监管,在征信系统中也不可能全面、客观反映.甚至出现了一个企业以一套申贷材料在多家银行获得授信的现象.四是银行授信过度依赖担保.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授信过程中存在过度依赖担保的倾向,个别银行甚至存在只要有担保就可以贷款的错误经营理念,对融资类担保公司担保总额缺乏科学、客观的管控.一旦企业出现债务偿付危机,就形成了大量的以物抵债.在授信担保中,一些担保公司出现“跑路”后,银行债权悬空,形成了借款人无财产可执行的问题,银行业大量胜诉案件未能得到有效执行或者被终止执行,和过度授信密切相关.几年前,中国银行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银行业胜诉未执行高达万亿,98%以上均为不良债权,虽然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开展执行督办,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和实现债权全面清偿目标仍然存在巨大差距.五是监管规制有待于完善.2004年以来银监会先后发布了《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银团贷款指引》《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并表管理和监管指引》《关于集团客户授信风险提示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信用风险管理的通知》《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严守风险低线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和授信管理密切相關的政策性文件,2018年银保监会发布了《商业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办法》.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政策虽然都强调了统一授信管理问题,但因缺乏强制性的统一授信要求,执行效果并未全部达到预期.五是涉及授信违规事件数量明显上升.监管机构处罚情况深刻反映授信管理中的问题,有的超授权审批贷款;有的未尽职调查贷款用途真实性,发放虚构用途的贷款;有的三查不尽职,接受壳公司贷款、重复抵质押、违规担保,有的以同业合作、资管通道等方式向不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进行融资;有的超借款企业实际资金需求而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发放流动资金贷款被挪作开票保证金,形成不良贷款;有的违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固定资产投资或者股权投资;有的授信后未严格监控贷款资金用途和流向,放任企业“以贷转存、虚增存款”.有的对抵质押担保品委托第三方监管,但和第三方建管公司权利和义务约定不明,形成损失、争议甚至刑事犯罪案件,上海钢贸事件、青岛港事件在押品管理上教训十分深刻.近年来,福建、浙江、江苏、重庆等银监局及行业协会为了防控多头融资、过度授信风险都探索建立了联合授信机制,取得了一定风险管控效果.在国际上,银团贷款制度、主办行制度、杠杆管理制度为我国开展联合授信管理提供了很好的经验借鉴.可以说,强化授信工作补短板,制定并有效实施《授信办法》迫在眉睫.

《授信办法》的主要内容

明确了联合授信的基本问题.一是明确了制定法律依据、规制目标、适用范围.二是定义了联合授信、融资等重要概念,联合授信是指拟对或已对统一企业(含企业集团)提供债务融资的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简历信息共享机制,改进银企合作模式,提升银行业金融服务知晓和信用风险防控水平的运作机制.企业融资应该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企业的贷款(含贸易融资)、票据承兑和贴现、投资、债权投资、特定目的载体投资、开立信用证、保理、担保、贷款承诺,以及其他实质上由银行承担信用风险的融资,囊括了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一切债务融资行为.三是规定了联合授信坚持的依法合规、公平公正、市场导向、公开透明四项基本原则.

建立了联合授信管理框架.一是明确信息共享机制启动,两家以上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同一企业进行授信时,可以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收集汇总、交叉验证企业信息.二是明确了联合授信组建的条件和时点,即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企业、企业集团融资额超过50亿元、3家以上银行业金融机构有融资余额.对融资余额20亿元至50亿元之间的企业,可以采取自愿原则建立联合授信机制.银行业金融机构、银行业协会发现企业达到联合授信机制的组建条件时,应通知债权银行在1个月内组建联合授信机制.三是组建联合授信委员会,签署联合授信、银企框架“两个协议”.成员银行联合授信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授信机制架构、议事规则、成员银行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联合风险防控、风险余件、风险处置等.成员银行在遵守协议的前提下试行自行确定的融资条件、自助决策、独立审批自行开展企业风险评估,试行资产分类.联合授信银企框架协议明确了银企双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融资条件、利率、限额、使用、调整、变更、信息共享等基本内容.四是明确界定了联合授信委员会的五项功能定位,包括共同收集汇总、交叉验证企业经营和财务信息,识别隐性关联企业和实际控制人,确定企业的融资额度,采取风险控制处置措施,和企业进行协商并签订相关协议等.五是明确联合授信委员会地位和联席会议议事规则.联合会议是授信机制的决策机构,其决议对全体成员银行有约束力,联席会议原则上每个季度召开一次,由牵头银行或占金融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一以上比例的成员银行提请,亦可召开临时联席会议.涉及联合授信机制联合授信额度等重大问题,需经成员银行债权金额三分之二以上成员银行及全体成员银行半数同意.其他事项需要经二分之一以上比例按成员银行同意.六是成员银行权力和义务.符合建立联合授信机制情形的,所有成员银行必须加入联合授信机制,成员银行加入和退出牵头银行应当在5个工作日完成相关登记和报备,对企业的存量融资额以及拟新增融资额不超过企业融资总额千分之五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不突破联合授信额度的前提下,可以不加入联合授信委员会.连续12个月没有融资余额的自动退出联合授信机制.成员银行的权利包括获得银行各类共享信息,提交议案、提前召开临时联席会议、遵守协议和决议、及时报送相关信息、主动收集企业信息等.七是对牵头行的产生和以及牵头行的权责做了具体的规定.

授信论文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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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银行业金融机构联合授信管理办法(试行)解读为适合不知如何写授信方面的相关专业大学硕士和本科毕业论文以及关于银行授信是什么意思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职称论文写作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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