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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正性论文范文资料 与英国议会圈地中圈地委员工作公正性探究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公正性范文 科目:毕业论文 2024-02-04

《英国议会圈地中圈地委员工作公正性探究》:本论文为免费优秀的关于公正性论文范文资料,可用于相关论文写作参考。

[摘 要]英国议会圈地运动中,圈地委员的工作是否公正,对于理解圈地运动的运行机制是一个关键问题.圈地委员的任命基于一定的私人意愿,但是,圈地委员的专业化一定程度上抵消了私人意愿在任命圈地委员过程中的影响.圈地委员的工作机制体现出两个特点:公开化和法制化,这两种工作机制相当程度上抑制了圈地委员徇私舞弊的行为.圈地委员的职业化是随着圈地运行机制的完备而出现的一种现象,圈地委员的职业化趋势使私人利益在圈地委员工作过程中的影响进一步降低.

[关键词]英国;议会圈地;圈地委员

[中图分类号]K5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3541(2016)05-0098-06

Abstract: The fairness of the commissioners during Parliamentary Enclosure is a key point to understanding the mechanism of enclosure movement. The appointment of the commissioners was based on a certain degree of private will, but the professional of the commissioners partly offset the impact of private will on the appointment. The working mechanism of the commissioners reflects two characteristics: open and legalization, which inhibited the commissioners to engage in malpractices to an extent. The professionalism of the commissioners is a phenomenon that appears with the maturity of operating mechanism of the enclosure, the professional trend of the commissioners further reduce the impact of private interests in the working process of the commissioners.

Key words:England; parliamentary enclosure; commissioners; fairness; professionalism

发生于18—19世纪的英国议会圈地是一次大规模的土地权利重新配置过程.议会圈地时期圈围土地面积占英格兰总面积的209% [1](p.32),影响范围几乎辐射到整个英格兰,圈地之后农民的土地私人产权基本得到确立.在圈地过程中,圈地委员(Enclosure Commissioners)是圈地法案的具体执行者,全权负责圈地的各项事宜,这个群体的工作对农民土地权利的确认和补偿至关重要.

国内学术界对圈地委员还没有专门研究,国外对圈地委员的研究自18世纪议会圈地时期就已经肇始,成果比较丰富.一些学者认为,圈地委员代表圈地发起者的利益,工作缺乏公正性.例如,威廉·哈斯巴赫(Wilhelm Hasbach)说:“圈地委员是和圈地利益攸关的人所任命的律师.” [2](p.62)哈蒙德夫妇认为,圈地委员肯定会服务于那些任命他们并在未来能给他们提供类似工作的人的利益 [3] .另外一些学者认为,圈地委员的工作基本上是公正的.例如,冈纳(ECKGonner)认为:“尽管庄园领主和大所有者的影响决定圈地委员的任命,被选中的圈地委员通常都是富有经验、品格正直的人”,并且“划分和分配土地的工作总体上是认真公正的.” [4](pp. 94-95)科特勒(WHCurtler)认为,尽管存在一些谬误和偏颇,没有理由认为圈地委员的行为存在明显的不公,圈地委员的工作总体上是诚实、公正的 [5](p.159) .

圈地委员的工作是否公正是议会圈地中一个关键问题,这一问题的解决对于理解整个议会圈地运动的运行机制,议会圈地对农民土地权利的影响等问题都至关重要.但到目前为止,西方学者并没有就这一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笔者拟通过考察圈地委员所代表的利益,圈地委员所维护的利益,圈地委员的职业发展趋势等问题,廓清圈地委员的工作是否公正这一问题.本文依据的资料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议会圈地期间保存下来的圈地委员备忘录(minute books)、圈地判定书(Enclosure Awards)等原始资料;第二部分是英国历史学者的有关专著与论文.

一、 圈地委员的任命——代表谁的利益

圈地委员是议会圈地法案在圈地教区的具体执行者,执行一个教区圈地法案的圈地委员数量不等,所有圈地委员组成一个圈地委员会,圈地教区的所有圈地事宜都由这个圈地委员会全权负责.圈地委员的权利有多大呢?圈地委员是“大约从1745年至1845年颁布一般圈地法令期间,被法律赋予绝对权利去圈围和重新分配公地和敞田的人”[6].圈地委员是由谁任命的呢?一般来说,圈地倡议者向议会递交的圈地*书上就已经确定了圈地委员的人选,圈地*书在议会获得批准成为圈地法案之后,圈地委员的任命也就正式得到法律认可.也就是说,圈地委员是由圈地倡议者任命的.那圈地委员是否完全代表圈地倡议者的利益呢?

圈地倡议者确实有权决定圈地委员的人选,甚至按照自己的意愿反复任命同一圈地委员.例如,在牛津郡1787—1814年进行的圈地中,马德林·科利奇(Magdalen College)在圈地倡议者的名单上出现了三次,其中两次马德林任命罗伯特·韦斯顿(Robert Weston)为圈地委员.伊顿·科利奇(Eton College)先后五次倡议进行圈地,其中四次都选择托马斯·伊格尔(Thomas Eagle)作为圈地委员以维护他的利益.达什伍德(Dashwood)家庭两次都任命了亨利·奥古斯塔斯·比德曼(Henry Augustus Biederman);埃克塞特·科利奇(Exeter College)两次都选择了约翰·戴维斯(John Davis)为圈地委员;塞西尔·毕晓普爵士(Sir Cecil Bisshop)两次都任命了托马斯·霍普克拉夫特(Thomas Hopcraft).马格斯菲特伯爵(Earl of Macclesfield)共发起三次圈地,其中两次任命了理查德·怀亚特(Richard Wyatt)为圈地委员.牛津主教发起的五次圈地中,都任命约翰·霍斯曼牧师(Rev. John Horseman)为圈地委员 [7] .上述事例说明,圈地倡议者在任命圈地委员方面有自己的偏好,而不是任意为之.圈地倡议者反复地任命同一人为圈地委员这一事实表明,这些圈地委员能代表他们的利益.圈地倡议者和他们中意的圈地委员之间有什么样的私人关系呢?目前还缺乏关于这两者之间关系的资料,但有一点却可以得到肯定,圈地倡议者任命圈地委员的时候不是基于私人关系,而是更多地考虑自己的土地权利是否能得到有效地维护.随着议会圈地的进行,不同的圈地委员,似乎已经专门代表不同种类土地所有者的利益.也就是说,在他们中间已经出现了某种程度的专业化.一些圈地委员专注于维护庄园领主的利益,一些圈地委员专注于各种形式的什一税所有者,一些专门维护其他普通土地所有者的利益.

公正性论文参考资料:

结论:英国议会圈地中圈地委员工作公正性探究为关于本文可作为公正性方面的大学硕士与本科毕业论文客观性和公正性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论文写作参考文献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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