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和世族利益博弈下南北朝盐业政策变迁》:本论文主要论述了南北朝论文范文相关的参考文献,对您的论文写作有参考作用。
摘 要:在商品经济不发达的南北朝时期,食盐更突显出其在国家财政和社会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和突
出作用.但由于专制集权和世族利益的博弈,南北朝时期各时段的盐业政策不尽相同.南朝由于世族集
团的强大和商品经济相对发展,政府实行食盐放任政策;北朝商品经济落后和权力相对强大,各朝以实
行盐业专卖为主,但由于世族集团对盐业利益的争夺,盐业放任政策时有行之,因此北朝的盐业政策在时收
时放中徘徊.南北朝盐业政策的变化和调整,反映出政府和世族在盐业中利益的博弈和双方力量的消长.
关键词:南北朝时期;盐铁官营;民营征税;世族经济;利益博弈中图分类号:F129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9864(2010)03-0003-07
在传统社会,食盐是商品流通和国家财政中
的重要组成部分.南北朝是中国传统社会的分裂
时期,虽然南方的宋、齐、梁、陈和北方的北魏、
东魏、西魏、北齐、北周都是分裂时期地方政权,
但其统治区域内都出产食盐.这些政权都把食盐
作为增加财政收入的重要手段.本文试图通过现
存资料对这一时期盐业政策进行初步探析,并考
察其政策变化原因.
一、南北朝盐业政策
南北朝时期实行了什么样的盐业政策?细
考史料,我们发现,南朝基本实行盐业放任政策,
而北朝的盐业政策则在专卖和放任之间频繁变
动.
东晋中期以后一百多年,史书上基本都没有
直接记载南朝盐政方面的资料,《通典》卷三十
七、三十八《职官·官品》中,也不见南朝宋、
齐、梁、陈设置盐官.但是从相关史料中可判定,
刘宋初期继承了东晋的旧制.刘宋孝武帝时下
令:“禁贵游而弛榷酤,通山泽而易关梁”,实
行食盐放任政策,地方势力得以经营盐铁.《南
史》卷五十三《武陵王纪传》载:“(纪)在蜀十
七年,南开宁州、越雟,西通资陵、吐谷浑.内
修耕桑盐铁之政,外通商贾远方之利,故能殖其
财用,器甲殷积.”王洪范为青、冀二州刺史,“青
州资鱼盐之货,或强借百姓麦地以种红花,多和
部下交易,以祈利益”.《陈书·文帝纪》载,
文帝天嘉二年十二月大臣虞荔、孔奂“以国用不
足,奏立煮海盐赋及榷酤之科,诏并施行”.这
时的食盐政策仍然不是专卖,只是征收盐业专
税.
永嘉之乱后,北方政权林立.各割据政权多
承魏晋制度,实行食盐官营政策.北魏建国初,
官无常奉,民无常赋,盐业之利,应该无暇顾及.
后河东并入北魏,北魏始设“司盐校尉”,位在
从五品中,管理盐业.《魏书》卷五十七《崔挺
传》载:“(河东)郡有盐户,常供州郡为兵,子
孙见丁从役,游矜其劳苦.乃表闻请听更代,郡
内感之.”河东盐利可观,北魏对其管理十分重
视.长孙稚曾上表论述了盐利的重要意义:
盐池天资贿货,密迩京畿,唯须宝而护之,
均赡以理.今四境多虞,府藏罄竭,然冀、定二
州且亡且乱,常调之绢,不复可收.仰惟府库,
有出无入,必须经纶,出入相补.略论盐税,一
年之中,准绢而言,犹不应减三十万匹也,便是
移冀、定二州置于畿句.今若废之,事同再失.
臣前仰违严旨,不先讨关贼而解河东者,非是闲
长安而急蒲坂.蒲坂一陷,没失盐池,三军口命,
济赡理绝.天助大魏,兹计不爽.昔高祖升平之
年,无所乏少,犹创置盐官,而加典护,非为物
而竞利,恐由利而乱俗也.况今王公素餐,百官
尸禄,租征六年之粟,调折来岁之资,此皆出人
私财,夺人膂力.岂是愿言,事不获已.臣辄符
司监将尉还率所部,依常收税,更听后敕.
高兼之曾经说到:“盐铁既兴,钱币屡改,
少府遂丰,上林饶积.”北魏初在“河东郡有盐
池,旧立官司以收盐利”.对河东池盐实行官
营.北魏献文帝时“弛山泽之禁”,罢除盐业专
卖.罢除池盐专卖以后,并没有使百姓得利,
而是“民有富强者,专擅其用,贫弱者不得资益”.
于是孝文帝“延兴末复立盐司,量其富贱,节其
赋人,于是公私兼利”.“监司”,即太和前《职
员令》中从五品中阶的“司盐都尉”,孝文帝重
置司盐都尉,统兵守护盐池,恢复魏晋时期旧制,
实行军事性质的食盐官营政策..孝文帝晚年又
“开盐池之禁,和民共之”.其理由是“不苟
和细民竞兹赢利”.但是,食盐“利起天池,取
用无法:或豪强封护,或近者吝守”,致“卑贱
远来,超然绝望”.因此,北魏世宗宣武帝即
位,于景明四年“还收盐池利以人公”.正始
三年,甄琛上书认为:
今者,天为黔首生盐,国和黔首障护.假获
其利是犹富专口断,不及四体也,且天下夫妇岁
贡粟帛,四海之有,备奉一人,军国之资取给百
姓,天子亦何患乎贫,苟禁一池也等今伪弊相
承,仍崇关廓之税.大魏恢博,唯受谷帛之输等
愿弛兹盐禁,使沛然远及,依《周礼》置川衡之
法,使之监导而已.
经过讨论,宣武帝采纳了他的建议.《魏书》
称赞世宗是“政存宽简,复罢其禁,和百姓共之.
其国用所需,别为条制,取足而已.”宣武帝开
放盐政以后,又出现了豪强争占盐利的现象,“自
后,豪贵之家复乘势占夺,近池之民又辄障吝,
强弱相陵,闻于远近.”孝明帝神龟初,太师高
阳王雍、太傅清河王怿等讨论盐政改革:
盐池天藏,资育群生,仰惟先朝限者亦不苟
和细民竞兹赢利,但利起天池,取用无法,或豪
贵封护,或近者吝守,卑贱远来,贸然绝望.是
以因置主司,令其裁察,强弱相兼,务令得所.
且十一之税,自古及今取辄以次,所济为广,自
尔沾洽,远近齐平,公私两宜,储益不少.乃鼓
吹主簿王后兴等词称:‘请供百官食盐二万斛之
外岁求输马千匹,牛五百头,以此而推,非可稍
计.’后中尉甄琛启求罢禁,被敕付议.尚书执
奏称:‘琛启坐谈则理高,行之则事阙,请依常
禁为允.’诏依琛计.乃为绕池之民尉保光等擅
自固护,语其障禁,倍于官司,取和自由,贵贱
任口,若无大肴,罪合推断详度二三,深乖王法.
臣等商量,请依先朝之诏,禁之为便.防奸息暴,
断遣轻重.亦准前旨所置监司一同往式.
北魏政府“于是复置监官以监检焉”.实
行了官营.这次改法以后,盐政又经历了反复变
动,如《魏书·食货志》所说:“其后更罢更立,
以至于永熙.”因此,从盐政的角度考察,北魏
从明元帝泰常二年(417)开始,有设置盐官,收
盐利的记载;到孝武帝永熙三年(534)分为东魏、
西魏止,共117年中.武泰元年(528)至永熙末
年(534)“盐政”情况不清的6年之外,在其余
的111年中,置盐官、收盐利的共4次,87年;
罢盐官、开池禁3次,24年,仅占收盐利的三分
之一时间不到.因此,总体上来说,北魏仍是属
于置盐官、收盐利时期,盐业官营在整个盐政中
占主导地位.
东魏(北齐)的盐政是官营和私营并存的制
度.《魏书·食货志》载:“自迁邺后,于沧、瀛、
幽、青四州之境傍海煮盐.沧州置灶一百八十,
瀛州置灶四百五十二,幽州置灶一百八十,青州
置灶五百四十六,又于邯郸置灶四,计终岁合收
盐二十万九千七百二斛四升,军国所资,得以周
赡.”《隋书》卷二十四《食货志》记载道:
(北)魏至永安之后,政道陵夷,寇乱实繁,
南北朝论文参考资料:
结论:政府和世族利益博弈下南北朝盐业政策变迁为关于南北朝方面的论文题目、论文提纲、晋朝为什么不写入历史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参考文献的相关大学硕士和本科毕业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