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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乐府诗论文范文资料 与乐府诗的演进和分类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乐府诗范文 科目:毕业论文 2024-02-04

《乐府诗的演进和分类》:这是一篇与乐府诗论文范文相关的免费优秀学术论文范文资料,为你的论文写作提供参考。

乐府本是一个管理音乐的机构,在秦时已有设置.1976年考古工作者发现秦代的错金银编钟上刻有“乐府”二字;2000年在西安市郊相家巷发掘的秦遗址中出土了很多秦封泥,其中有“乐府丞印”“左乐丞印”“外乐”各一枚.又据班固《汉书·百官公卿表》记载“少府”为秦官制,其属官中就有乐府.汉承秦制,也设立了乐府.《史记·乐书》记载:“高祖过沛,诗《三侯之章》,令小儿歌之.高祖崩,令沛得以四时歌舞宗庙.孝惠、孝文、孝景无所增更,于乐府习常肄旧而已.”《三侯之章》即是《大风歌》,本是刘邦即兴有感而作的歌谣.刘邦去世后,惠帝以沛宫为原庙,乐府的乐师将《大风歌》配上乐曲、舞蹈,以为宗庙祭祀之用.史載惠帝二年,又有乐府令夏侯宽将唐山夫人所作的《房中祠乐》“备其箫管,更名曰《安世乐》”(《汉书》卷二二).

秦汉乐府职能的渊源久远,早在西周时期,统治者就建立了完善的礼乐制度来确立与维护其政治秩序.据《周礼·春官宗伯》记载,周时即有专门掌管音乐的官职“大司乐”,又有“乐师”等职.“春官宗伯”之职在于“使帅其属而掌邦礼,以佐王和邦国,礼官之属”.隶属于大宗伯之下的“大司乐”“乐师”等职属于礼官.在古人看来,礼乐具有“通神明,立人伦,正情性,节万事”(《汉书》卷二二)的作用,是统治者的治国手段.《史记·乐书》云:“礼节民心,乐和民声,政以行之,刑以防之.礼乐刑政四达而不悖,则王道备矣.”“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和,故百物皆化.序,故群物皆别.乐由天作,礼以地制.过制则乱,过制则暴.明于天地,然后能兴礼乐也.”春秋末年到战国时期,群雄逐鹿、诸侯混战的局面,在儒家眼中正是“礼崩乐坏”的恶果.基于这样的礼乐传统与礼乐思想,秦、汉作为大一统帝国,立国之初便对树立帝王威仪、突出君臣尊卑之别的礼乐制度非常重视.

秦汉乐府最初以雅乐进行宗庙祭祀,祭祀时的乐、舞仪式有严格的规定.汉高祖初立国时的乐舞仪制承袭秦时制度.汉初的乐家制氏“以雅乐声律世世在大乐官,但能纪其铿锵鼓舞,而不能言其义”.因而,汉高祖任用大儒叔孙通对秦时的宗庙乐进行了改革,命令“叔孙通因秦乐人制宗庙乐”(《汉书》卷二二)以确立自身的礼乐制度.

汉武帝时期,乐府的职能产生了历史性变化:从宗庙之雅乐向民间之俗乐拓展.《汉书·礼乐志》云:“至武帝定郊祀之礼,祠太一于甘泉,就乾位也;祭后土于汾阴,泽中方丘也.乃立乐府,采诗夜诵,有赵、代、秦、楚之讴.”刘勰《文心雕龙·乐府》、颜师古《汉书》注等皆认为乐府由汉武帝所立.然而如前文所述,现存的传世文献与考古成果都表明秦时已有“乐府”.考察《史记·乐书》《汉书·礼乐志》,在汉武帝之前,汉朝祭祀主要是祭宗庙,此时乐府所掌是承袭前代、略有变化的宗庙之雅乐,绝少有民间俗乐.即使是刘邦的《大风歌》及唐山夫人《房中祠乐》,因为是楚声,乐府令也要为之重新配上雅乐,并将题名改为庄重典雅的《三侯之章》《安世乐》,才能用于宗庙祭祀.汉武帝在祭祀礼乐方面进行了较大改革.据《汉书·礼乐志》,汉武帝定郊祀之礼,即祭太一神与后土的礼仪,这是汉武帝之初创.由于汉武帝所定郊祀之礼必然要有与其相配的郊祀之乐,故班固所言“乃立乐府”,乃是将郊祀之乐立于乐府.而郊祀之乐与宗庙之乐有一个很重要的区别,便是“采诗夜诵,有赵、代、秦、楚之讴”.除了采用各地民歌外,郊祀之乐也更多新声.汉武帝就“以李延年为协律都尉,多举司马相如等数十人造为诗赋,略论律吕,以合八音之调,作十九章之歌.以正月上辛用事甘泉圜丘,使童男女七十人俱歌,昏祠至明”(《汉书》卷二二).汉武帝将各地民歌、自制新声纳入乐府,拓展了乐府的职能.从文学意义而言,汉武帝进行的乐府改革,使得民间口头流传的歌谣得以写定流传.乐府民歌“感于哀乐,缘事而发”的优良传统也得以传承.乐府职官在对民歌进行润饰时,使其既能合于乐章又保持了民歌质朴、自然的本貌,从而提升了民歌的艺术审美价值.这大大开拓了乐府的文体内涵,即“感于哀乐,缘事而发”的创作精神;及以叙事为主,语言浅近自然,句式自由、长短不拘的文体形式.从这个意义看,汉武帝时代确是乐府发展的关键时期.

从汉代乐府作品来看,乐府往往具有以下几方面的文体元素.一,音乐性:可以入乐.二,郊庙性:是基于礼乐制度的治国手段,尤其是雅乐.三,叙事性:有一定的故事与本事,主要是来自民间的俗乐.四,形式感:独特的标题与语言形式.但是,在后代乐府诗的发展过程中,原先一些乐府的文体形式发生了变化;有些文体元素则被消解,如音乐性与郊庙性.

“乐府”是一个在历史过程中不断演变和扩容的概念.当汉代的乐府歌辞脱离了乐曲与祭祀仪式而独立行世时,时人称之为“歌诗”.《汉书·艺文志》“诗赋略”中记录的“歌诗”有二十八家,共三百一十四篇.东晋后,人们始将此类“歌诗”称之为“乐府”,以区分于诗赋.但东晋后的“乐府”概念,不仅包括歌诗,也包括拟乐府.如萧统《文选》除列“诗”外,又另立“乐府”一体,既收录三首“古乐府”,又收入了陆机、谢灵运、鲍照等人所作的五言诗;刘勰《文心雕龙》既有《明诗》篇,又有《乐府》专论.唐人也将文人的拟乐府之作称为“乐府诗”或“乐府歌”,六臣注《文选》就引用了枚乘“美人在云端,天路隔无期”句,李善称之为《乐府诗》(《六臣注文选》卷二);唐修《晋书》时也将曹操的“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称之为“乐府歌”.(《晋书》卷九八)

古乐府独特的文体形式与音乐的关系密切.汉代乐府因要配乐而唱,其歌辞或三言、或四言,或为长短句,以合乎音乐之节奏.如《安世房中歌》十七章中大部分是四言诗,然其中又有三章为三言诗,一章为杂言诗.汉武帝之《郊祀歌》十九章中,也是既有三言诗、四言诗,同时又有杂言诗.这些皇室庙堂的乐府诗为配合祭祀之需要,其风格往往宏雅肃穆,并具有很多“章”.“章”即是“解”,是乐曲中的一个段落.郭茂倩云:“凡诸调歌词,并以一章为一解.”其引《古今乐录》说:“伧歌以一句为一解,中国以一章为一解.”王僧虔云:“古曰章,今曰解,解有多少.当时先诗而后声,诗叙事,声成文,必使志尽于诗,音尽于曲.是以作诗有丰约,制解有多少,犹诗《君子阳阳》两解,《南山有台》五解之类也.”(《乐府诗集》卷二六)又因为“诸调曲皆有辞、有声,而大曲又有‘艳’,有‘趋’、有‘乱’.辞者其歌诗也,声者若羊吾夷伊那何之类也,艳在曲之前,趋与乱在曲之后,亦犹吴声西曲前有和,后有送也.”(《乐府诗集》卷二六)故而乐府诗尽管脱离了乐曲演奏的形式,但其歌辞体制依然保留了古乐府的一些音乐性特征,也分章、解.有些乐府诗除正曲外,还有“艳”“趋”“乱”等部分.如郭茂倩《乐府诗集》收录的《陌上桑》即为乐府古辞,又名《艳歌罗敷行》,全诗有三解,郭氏在诗末注曰:“前有艳,后有趋.”可惜现存的《陌上桑》没有记录“艳”与“趋”的部分.《妇病行》与《孤儿行》也为乐府古辞,则保存了完整的“乱”辞.如《妇病行》:

乐府诗论文参考资料:

诗潮杂志

现代诗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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