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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权论文范文资料 与行业协会商会自治权和依法自治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自治权范文 科目:毕业论文 2024-04-08

《行业协会商会自治权和依法自治》:本论文主要论述了自治权论文范文相关的参考文献,对您的论文写作有参考作用。

摘 要:自治权是行业协会商会的基本权利,依法自治是行业协会商会在法律的框架下履行自治权,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发展的过程.由于身份定位偏差、创建方式的特殊性、双重管理体制的约束、内部人控制等原因,我国行业协会商会一直难以实现充分自治.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时代机遇中,为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依法自治,亟需加强立法,通过法律保障和约束行业协会商会的自治权,并在此基础上,加快政会分开进程,完善行业协会商会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加强行业协会商会的组织能力建设.

关键词:自治权;依法自治;去行政化;治理结构;能力建设

中图分类号:C912.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7-9092(2014)05-0038-07

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在这里,依法自治是现代社会组织体制的核心,因为政社分开、厘清政社权责的目的都是为了保障社会组织的自治权,实现社会组织依法自治①.这意味着,在建设现代社会组织体制的要求下,行业协会商会的发展方向即是实现依法自治.那么,什么是行业协会商会的自治权,行业协会商会自治权的实现情况如何,怎样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依法自治?对这些问题的回答在全面深化改革时代具有尤其重要的意义.本文拟基于对行业协会商会自治权概念的界定,讨论行业协会商会在实现自治权中面临的问题,并提出促进行业协会商会依法自治的对策.

一、行业协会商会自治权的内涵

自治权是社会团体为实现组织目标,按照章程对组织及其成员进行组织和管理的权力②.从世界各国的立法看,社会团体的自治权已被普遍承认.③我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也规定:社会团体是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国家保护社会团体依照法律、法规及其章程开展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那么,社会团体为什么拥有自治权?自治权是社会团体和生俱来的,还是国家权力授予的?从社会团体的发展历史看,在相当长的时间中,只有国家才能够代行人权,社会团体需要国家的特许才可以成立.直到近代,结社自由才成为一项宪法权利,社会团体自治权也因此被认为是人民亲自实现主权的形式,和国家权力具有同源性.在现时代,社会团体的自治权得到了充分发展,尤其是在七十年代的“全球性结社革命”之后,社会团体成为社会自治的核心载体.可以说,自治权现在被公认为社会团体固有的自由权,但它能否实现取决于国家权力是否作为.因此,对社会团体自治权的理解必须基于两个基本维度,一是它和其成员权利的关系,二是它和国家权力的关系.下面从这两个维度来理解行业协会商会的自治权.

从行业协会商会和成员权利的关系看:据社会团体自治权的界定,行业协会商会的自治权就是协会商会“自愿发起、自选会长、自筹经费、自聘人员、自主会务”的权利.自治权产生于协会商会会员的权利让渡,具体表现为: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组织的自治章程,并选举决策机构理事会,理事会再产生执行机构秘书处.各权力机构按照章程自主治理的过程就是行业协会商会的自治,这一过程不受任何力量的干预.

会员虽然是行业协会商会自治权的让渡者,但会员也可能侵犯协会商会自治权.会员侵权的情况有以下几种:一是会长(理事长)把持协会商会,置组织章程于不顾,以家长制治理取代治理.比如会长恋栈不去,不按章程进行换届选举;二是协会商会由强势会员控制.比如龙头企业借助其行业优势挟持协会商会做出有利于自身利益的决策;三是部分会员结成联盟左右协会商会决策,协会商会治理偏离章程的方向;四是从理事中选任的、掌握日常执行权的秘书长成为协会商会的实际负责人.这些情况都可以称为行业协会商会的“内部人控制”.

从行业协会商会和国家权力的关系看:按章程自治也可能形成对会员利益、外部的他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侵犯,因此,国家权力必须介入行业协会商会自治,在这种意义上,可以认为协会商会的自治权是一种相对自治权.国家权力的介入通常有三种情况:一,为防范自治行为侵犯其他利益,法律需限定协会商会自治权的作用边界和基本运行程序;二,当行业协会商会的自治行为侵犯会员利益、外部私人利益时,司法权力应介入审查;三,为防范自治行为侵犯公共利益,行政权力需对协会商会的日常运作进行监管.总之,行业协会商会自治权的外部性为国家权力介入协会商会自治权提供了正当性.但是,由于行政权力是一种积极权力,在介入行业协会商会自治权时极易过界,因此,国家权力对行业协会商会自治权的介入应按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排序,即司法和行政干预需以法律为依据,司法干预优先于行政干预.

行业协会商会的自治权也可能受其他力量的侵犯,这时需要国家权力提供保护,这是协会商会自治权和国家权力关系的另一个面向.一般而言,对协会商会自治权的侵犯可能来自行政权力和专业权力.

行政权力常常会进入到行业协会商会的绝对自治领域,以及替代司法权力对和协会商会相关的冲突进行审查.行业协会商会的章程所规定的合法合理的内部事务,是任何力量不得进入的,属于绝对自治领域,但行政权力可能会强制进入,比如政府可能会干预协会商会的换届选举,甚至任命协会商会的负责人.行业协会商会对会员或他人利益的侵犯,是司法管辖的内容,但行政权力也可能会越俎代庖,比如行业协会商会的自律决定侵犯了受罚会员的正当利益,在受罚会员的请求下,行政权力常常会给出处理方案.

专业权力对协会商会的影响具有两面性.聘任杰出的人才担任秘书长会加强协会商会的执行力,但聘任的秘书长也可以借助专业优势而形成对协会商会的实际掌握,从而僭越决策机构的权力,这种情况在协会商会的理事会孱弱或监督机制不健全时都极易发生.有时,聘任的秘书长还会和某些理事结盟,置会员权利于不顾,从而出现专业支配和“内部人控制”相结合的情况.

可见,行业协会商会的自治权存在于各种权力(利)关系之中,自治权的实现需各方守住权力(利)底线,而要做到这一点,尤其需要法律发挥保障和制约的作用.首先,自治权需要法律加以确认,以成为行业协会商会的一项独立的自由权;其次,自治权需要法律加以保障,以排除其他权力的干预;最后,自治权需要法律加以约束,以减弱其 影响.可以说,法律是行业协会商会自治权得以实现的基础,在这种意义上,行业协会商会的“依法自治”就是行业协会商会自治权实现的过程.进一步讲,所谓“依法”,一方面就是使行业协会商会的自治有法可依;另一方面就是使各种力量对行业协会商会自治权的干预有法可依.

自治权论文参考资料:

结论:行业协会商会自治权和依法自治为关于本文可作为自治权方面的大学硕士与本科毕业论文谁有自治权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论文写作参考文献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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