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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食品安全论文范文资料 与我国食品安全政府信息质量年度观察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食品安全范文 科目:毕业论文 2024-04-05

《我国食品安全政府信息质量年度观察》:本论文可用于食品安全论文范文参考下载,食品安全相关论文写作参考研究。

摘 要:通过对 相关部门网站2012年6月至2013年7月期间的食品安全信息进行查询和分析,发现我国食品安全信息公开由制度建设转向行为规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由新成立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食品安全标准信息的公开是2012年的一大亮点.但问题依然存在,信息发布主体混乱的情况没有改进;相关部门缺乏对食品安全信息的准确把握;信息发布内容不全面;不能完全做到及时发布;公布的信息和公众需求差距巨大.提高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的质量,应细化食品安全信息的分类;基于“谁管理、谁发布”的原则理顺监管机关的信息发布职能;强化省级食品安全信息公布平台建设,将食品安全白皮书作为一种常态化的形式予以固定.

关键词:食品安全;政府信息;信息质量

食品安全风险的本质特征是信息的不对称(杨永清,2012).食品安全信息可分为厂商主导信息、消费者主导信息和中性信息(政府、媒体和消费者组织)等三大类(Hornibrook S.A.,McCarthy M.,Fearne A.,2005).以政府为主体发布的中性信息因其客观性、中立地位而更具权威性和可信度.由政府发布的食品安全信息具有公共产品的属性,从发布方式上看,可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公开原则是食品安全化的重要保障,是对食品安全行政提出的基本要求.这既是食品安全风险沟通的需要,也是克服信息不对称的需要,更是保障和实现消费者在食品安全风险领域的参和权的需要.”(王贵松,2009)“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作为信息规制工具的重要内容,可以对交易主体起到间接干预的作用.”(应飞虎、涂永前,2010)本文立足于主动公开的范畴,对2012年6月至2013年7月期间政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公开的食品安全信息进行客观的描述和评价.

一、食品安全信息公开的年度状况

(一) 机关食品安全政府信息网络公开概况

国务院 2013年4月7日发布的《201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国办发[2013]25号)明确提出: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发布机制,加强信息发布前的相互沟通,确保信息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及时性,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归口发布.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热点问题,及时、客观、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之前,负有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的主要有国家发改委、科技部、 、 部、财政部、环保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粮食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等13个部门.卫生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6个部门是直接具有行政执法管理职责的部门,其他组成部门的食品安全管理职责仅是部分涉及,比如盐业管理由发改委负责.笔者通过对 政府部门的网站尤其是上述六个直接具有行政执法管理职责的部门网站进行查询,分析食品安全信息的公开情况.

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要利用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等媒体或形式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监管政府信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2).例如,在网站建立“处置铬超标药用胶囊”专题专栏,及时向社会发布工作动态、监督抽验情况,并适时介绍相关科普知识;开通“中国药监”官方微博,通过这个平台介绍食品药品监管的有关政策;发布“四品一械”(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餐饮食品及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预警信息,解答公众关心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2013年3月后原由卫生部负责公布的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改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公布.然而在该局网站“专题专栏”栏目中,仅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部分和食品相关,其余均是和药品相关的信息;同样在“公众服务”栏目中,警示信息也只涉及药品.可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食品安全信息的公开无论从广度还是深度上都没有达到法律规定的要求.

2.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新组建的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在食品安全信息领域的职责相对单一,其内设机构“食品安全标准和检测评估司”专司和食品安全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2012年11月30日原卫生部发布了《关于做好食品安全标准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12]77号),明确推进食品安全标准的信息公开是其信息公开的重点.通过对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食品安全标准和检测评估司网站的查询,2012年6月至2013年7月期间其网站公布的食品安全信息主要包括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标准信息两大类,其中和食品安全标准相关的信息是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领域,去除各种会议类的通知外,发布的和食品安全标准直接相关的公告、规范、复函类信息共有60条.《卫生部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指出,其在食品安全政府信息公开上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是:“加强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公开,明确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和责任分工,将信息公开和知识普及、公众交流紧密结合,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认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工作”.(卫生部,2012)

3.农业部

农业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和职责范围内的农药、肥料等其他农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畜禽屠宰环节和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农质发[2010]10号)的规定,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的主要内容包括:(1)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监督抽查、专项监测结果等信息;(2)农产品因生产引起的质量安全事故及其处理情况等信息;(3)消费者或媒体反映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调查核实及处理情况等信息;(4)其他依法由农业部门发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和上述职能相关的食品安全信息分散在农业部网站不同栏目中.其中“转基因权威关注”和“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两个热点关注专题系统介绍了老百姓关心的热点食品安全信息,是农业部2012年6月至2013年7月期间食品安全信息公开的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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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我国食品安全政府信息质量年度观察为关于本文可作为食品安全方面的大学硕士与本科毕业论文要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论文写作参考文献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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