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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经济学视角论文范文资料 与法经济学视角下保险欺诈行为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法经济学视角范文 科目:发表论文 2024-03-19

《法经济学视角下保险欺诈行为》:本论文主要论述了法经济学视角论文范文相关的参考文献,对您的论文写作有参考作用。

摘 要:保险欺诈抬高了投保门槛、影响了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是保险业健康发展的一颗毒瘤.保险欺诈的诱因,体现为经济收益、法律成本和欺诈被追责概率.分析了投保人欺诈的效用,并研究了保险反欺诈的法律规定,指出应对保险欺诈行为作出明确界定,修正法律成本扭曲、激励偏差、法律执行率过低等问题,为我国保险反欺诈法律的完善提出了对策建议.

关键词:保险欺诈;成本和收益;风险和保险;效用和概率

中图分类号:DF438.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378(2017)02-0096-07

DOI:10.3969/j.issn.1005-6378.2017.02.014

过往研究保险欺诈的文献更多关注保险合同如何设计、保险欺诈识别模型的构建和保险反欺诈措施的国际比较,重点分析反欺诈的技术手段、组织手段.研究保险法规的相关文献也侧重于立法经验的国际移植和理论创新,很少对保险法律实施的经济效果深入分析.引发保险欺诈的因素是多元的,除个人效用因素、动机因素外,还有社会整体对欺诈的态度和国内法的引导,保险欺诈的成因具有复杂性.美国保险监督官协会(IAIS)将保险欺诈的主要原因归结为行为人的动机、成本、收益、欺诈的合理性和欺诈被追责的可能性,此类原因同样存在于我国保险市场,由此形成对保险欺诈行为及反欺诈法律问题的跟踪关注.本文试图运用风险偏好理论和法经济学方法,以达到逻辑上的准确性,进一步研判欺诈行为的成因,对欺诈者的个人行为动机、不同类型欺诈者的效用、法律成本和追责概率以及反欺诈措施的效果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一、保险欺诈理论模型的构建

参考法经济学家罗伯特·考特、托马斯·尤伦的理性犯罪数学模型[1]和王国军的保险欺诈模型[2],从实施欺诈的投保人角度构建欺诈效用模型.以变量X表示保险欺诈者的收益,变量Y(X)表示欺诈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即违法者要承担的法律成本,以q(M)表示行为人感受到的法律执行率(欺诈被追责的概率),y代表欺诈的净收益,U(y)代表欺诈收益带来的效用.投保人欺诈效用模型为:U(y)等于U[X-Y(X)q(M)],并符合以下条件.

1.法律成本假设:法律成本是立法对保险欺诈行为施加的责任负担,包括私法成本和公法成本.私法成本,即民商事法律对保险欺诈的规制;公法成本,即行为人承担的行政法律责任和刑事法律责任.法律成本应当是欺诈收益的递增函数,即Y(X)是X的增函数,欺诈收益越高,社会危害越大,法律成本也越高.欺诈骗取的保险金越高,在私法责任上丧失的保费也越高;在公法责任上支付的罚金越高,刑期越长.如果要更严格、更有效地抑制违法犯罪行为,欺诈的边际成本应该是递增的.

2.理性法律人的假设:判断保险合同条款或当事人的行为含义,既不依实际保险人单方的意思标准,又不依实际投保人一方的意思标准,而是虚拟一个处于被保险人地位的法律人,假设该人具有处于被保险人地位的普通人具有的知识和能力,并以其客观认识和行为作为法官判断的依据[3].理性经济人假设:理性人本性是追求私利、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符合个人理性主义.同时,行为人只具有有限理性,只衡量欺诈带来的个人成本和收益,不考虑其行为的社会负外部性.

3.保险欺诈行为受到惩处的概率,即法律成本的执行率为q(M),q(M)是投保人的主观概率,受到客观概率的影响,其中M为客观概率因子.根据期望效用理论,保险欺诈者的预期法律成本就是:Y(X)q(M),其净收益的效用为U(y),欺诈者效用最大化为:Max U(y).q"(M)和Y"(X)是函数q(M)和Y(X)的边际值,当保险欺诈者的收益变化时,所承担的法律成本和承担法律成本的概率也在变化.最大化的点是预期边际收益等于预期法律成本,即dy/dX等于0的点.本文只研究法律成本,不考虑其他经济成本,未考虑获得欺诈收益的成功率.假设投保人在决定是否实施欺诈的时候只衡量产生的经济收益和可能会承担的法律责任.

影响投保人欺诈行为的因素,主要是法律成本、预期获得收益的效用和法律执行率.

二、保险欺诈的法律成本构成分析

(一)保险欺诈的法律成本整体偏低

1.我国保险欺诈的私法成本为丧失保费,但由于各保险产品功能不同,各保险公司经营策略不同,保险人收取的保险费和支付的保险金有较大

差异.大多数保险合同中,保险金数额是保费的凹函数,即纵轴法律成本对横轴预期违法所得的一阶函数大于零,Y"(X)>0,二阶函数小于零,d2Y(X)/d2X<0(见图1曲线EA).

图1为我国法律框架下保险欺诈者的法律成本—收益图.EA为私法成本曲线,只构成民事违法的保险欺诈,违法者的私法成本是损失保险费,违法所得是保险金,保险金的增加比例高于保费增加的比例,这一点很好理解,在购买保险产品时,如果想获得更高程度的保障,可以支付额外的保费,保险金增加的幅度会很大.BC为行政成本曲线,保险欺诈的行政成本是固定的,但是违法所得要达到一定的数量X1才产生行政成本.CD为刑事成本曲线,当违法所得达到X2,我国刑法規定为个人违法所得超过1万元人民币时产生刑事成本,包括罚金、没收财产和有期徒刑,呈阶梯式上升.OF为欺诈收支平衡曲线,在这一曲线上保险欺诈者的收益等于法律成本,行为人实施欺诈和不实施欺诈的效用相等.

图2为充分考虑法律成本不确定因素后,理想状态下欺诈者的成本—收益图.AE为立法规定的法律成本,BD为行为人感知到的法律成本,即预期法律成本,OC为欺诈收支平衡曲线,如果行为人感知到的法律成本在这条曲线之上就会放弃欺诈,否则就会实施欺诈.由于保险欺诈行为不可能完全被揭露,法律的执行和适用存在贬损,法律成本曲线AE产生的实际效果只能达到曲线BD的程度,但只要在收支平衡曲线OC之上,就表明实施保险欺诈的法律成本大于收益.立法规定的法律成本在达到AE的情况下能够有效抑制保险欺诈.

法经济学视角论文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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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法经济学视角下保险欺诈行为为关于本文可作为相关专业法经济学视角论文写作研究的大学硕士与本科毕业论文行为法经济学理论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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