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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邮轮论文范文资料 与中旅社在承包国际邮轮经营中出现旅客霸船事件风险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邮轮范文 科目:发表论文 2024-03-29

《中旅社在承包国际邮轮经营中出现旅客霸船事件风险》:本文是一篇关于邮轮论文范文,可作为相关选题参考,和写作参考文献。

摘 要:近年来,我国邮轮出境旅游产业发展迅猛,但由于调整制度的缺失以及我国现存的旅行社包船模式为主的运营模式,邮轮旅客霸船事件时有发生.这导致邮轮霸船事件中国内旅行社面临“进退两难”的困境,包括向邮轮公司承担违约金风险、被旅游管理部门降级的风险及自身商业信誉降低风险等,这些是针对我国旅行社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分析此类风险成因所在,如旅行社法律地位不明、投诉制度及我国旅客认知等,为旅行社应对霸船事件的风险提出建立船票制度、构建沟通机制、加强旅行社自身管理等具体措施建议.

关键字:中国旅行社;国际邮轮旅游;“旅客霸船”事件;风险思考

当前中国邮轮旅游业呈现井喷之势,选择此种旅游出行方式的旅客越来越多.在航行中,有时会因气候等不可抗力原因致使邮轮变更航线和停靠港,根据国际惯例的规定,邮轮公司对此是免责的,我国旅客为了维护自身权益,有少数人也会选择“霸船”这种方式维护自身权益.采取拒绝离船的行为.类似的霸船事件每年都在不断上演,如2015年4月,海航集团“海娜号”因取消日本福冈港口的停靠造成游客霸船;2017年2月,地中海油轮“抒情号”取消长崎行程而引发游客霸船等.据统计,自2015年至2017年,发生的邮轮霸船事件就有近20起,且霸船事件也给旅行社带来巨大的风险损失.因此,旅行社如何通过建立相关机制来从根源上避免消费者走上霸船维权的道路,从而规避风险,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一、案例简介

2015年8月15日,当年第十五号台风“天鹅” 自关岛偏东附近洋面一路向西走登陆日本海,让原定于8月23日启航日本的皇家*“海洋量子号”邮轮受到极大航行阻碍.8月22日,起航前夜十点半,皇家*邮轮公司发布公告通知称,因台风“天鹅”的影响,23日由上海出发的原计划途中停靠广岛、*、神户三个港口的“海洋量子号”邮轮,改航韩国釜山和仁川.

更改航线后的航程从日本三地游变成韩国两地游,这让许多旅客难以接受.当晚,皇家*公司发布了补偿方案,承诺所有预订“海洋量子号”823航次的游客,均可获得相当于船票价格20%的未来航程抵用券,以及每间舱房225-800美元的*返还,除此之外,还提供全程免费无线网络(WiFi)和龙虾大餐.很多旅客表示无法接受这样的补偿方案.8月23日,“海洋量子号”如期起航,最终登船人数为4672人,很多旅客觉得如果不去损失更大才选择了登船.然而在航程中,旅客们在船上就组织了多次聚众*活动,有些旅客还以阻止其他旅客下船游玩等方式表达不满,并提出了赔款的诉求.

8月31日凌晨,“量子号”返回上海吴淞口国际邮轮码头,7点30分左右,绝大多数旅客选择下船并接受了船方的安排,但仍有150余名旅客要求船方赔偿才肯下船,由此酿成“霸船”事件.最后,为了让旅客尽快下船,“海洋量子号”所属的皇家*邮轮公司为旅客预定了酒店.下午13时许,所有旅客离开邮轮,前去酒店继续沟通协商.此次发生的“831霸船事件”,使量子号邮轮在吴淞口码头滞留近6个小时,旅客的滞留引发了港口秩序混乱,同时也阻碍其他班次邮轮的正常运行和靠港,下一班次旅客也因此无法正常登船.事件过后经过多方协商,此次霸船事件最终采取的补偿方案是为旅客返还了几乎船票价格的40%.在此次霸船事件中,皇家*邮轮公司以一项国际惯例回应旅客的不满和诉求,无奈下旅客将矛头指向旅行社索要赔偿,旅行社因此遭受了经济和商业信誉上的损失,对旅行社在行业内的生存和发展产生了一定的不利影响.

二、旅行社在霸船事件中的风险及原因分析

(一)旅行社法律地位不明而面临诉讼的风险

旅行社在处理霸船事件时,面对着只依从国际惯例处理的邮轮公司,以及为维护自身消费者權益群情激奋的旅客,由于自己既是与旅客签订合同的相对方,也是与邮轮公司签订*协议的相对方,因此旅行社被夹在这样一种进退两难的窘境中,甚至还有可能面临旅客诉讼的风险.而旅行社之所以会处于这种尴尬境地,究其原因,是由于我国邮轮旅游经营中采用的旅行社*销售船票模式,即旅行社与邮轮公司签订船票销售*协议,由旅行社负责宣传并直接与消费者接洽出售邮轮船票.

根据我国相关的旅游政策规定,邮轮公司不得直接经营游轮出境旅游业务,即不得直接向旅客销售船票,而必须由国内具有经营出境旅游资质的旅行社单独同旅客签订旅游合同.在这种规定下,在我国的邮轮出境旅游实践中并没有形成纸质邮轮船票,而纸质船票却是证明邮轮公司与旅客之间存在合同关系的凭证,因此在邮轮上如果发生纠纷,也因旅客与邮轮公司没有纸质上的合同关系,旅客很难向邮轮公司进行索赔.如“831量子号霸船”事件,虽然旅行社在与邮轮公司之间有*协议,但旅客并不知晓这份协议的合同内容以及具体的责任厘定,从而就导致出现问题旅客首先是找旅行社,但邮轮公司变更航线的决定旅行社无力改变,只能向邮轮公司推诿责任,旅客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却又无人负责,因此为了达到目的选择了一种极端的维权手段来主张自己的权益.同时,当霸船事件后的处理结果也无法达到旅客的愿望时,由于旅行社是与旅客签订旅游服务合同的相对方,且营业地点在国内,而邮轮公司多为外国企业,旅客不便跨国诉讼,因而旅行社还有可能面临旅客起诉,由此产生的经济赔偿,责任风险最终需要由旅行社承担,因按国际规则,邮轮公司依据免责条款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旅行社几乎无法向邮轮公司追偿.

(二)对邮轮公司支付高额上舱率违约金的风险

在我国邮轮出境旅游在实际经营中,采用的是旅行社包船模式,是指旅行社提前买断邮轮公司某航次的所有舱位或一部分舱位,占有该航次全部或部分票务的所有权和定价权.但由于邮轮旅游本身的属性很容易受到外界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包括外交、军事及气候等因素,可能随时让该次航行停摆或者只有很少的游客.所以,在邮轮公司与旅行社的包船合同中,还有协议上舱率这一限制条款,一般为90%以上,这意味着如果旅行社未销售达到协议规定的上舱率,就要按亏舱人头向邮轮公司支付高额的违约金.因此,旅行社为了避免支付高额违约金,在邮轮行业内已然形成了这样一个现象,旅行社在临近开船日期前如果还未达到协议上舱率,便会采取“白菜价甩舱”的方式,低价销售邮轮船票,由此便会出现“同船不同价”和“同舱不同价”的现象,这使得很多的游客感到强烈的不公平感,服务质量及旅客素质也变得参差不齐,也严重影响了游客的旅游满意度,这是导致霸船事件发生的直接原因之一.其实在国外,邮轮船票越临近开船日期的价格是越高的,这种销售模式会促使消费者提早的购置船票.但在我国,旅行社却陷入了这样一个困境,为了不向邮轮公司支付违约金而采取低价甩舱的解决方式,在航程服务中引发了乘客的不满,间接导致了霸船事件的发生.

邮轮论文参考资料:

结论:中旅社在承包国际邮轮经营中出现旅客霸船事件风险为关于本文可作为相关专业邮轮论文写作研究的大学硕士与本科毕业论文公主号游轮2015年行程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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