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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罪犯自我意识论文范文资料 与唤醒罪犯自我意识对罪犯思想教育现实意义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罪犯自我意识范文 科目:发表论文 2024-02-09

《唤醒罪犯自我意识对罪犯思想教育现实意义》:本论文为免费优秀的关于罪犯自我意识论文范文资料,可用于相关论文写作参考。

内容摘 要:2017年6月16日上海市监狱系统监狱制度改革研讨会上提出:“要对接向教育改造要安全要求,以思想改造为指向,树立治本安全观,善用统筹方法,创新教育矫治机制.”监狱是一个具有强大威慑力的机构,服刑的罪犯完全可以“迫于”监狱的威慑力做到“服从”, 但要实现思想教育“内化”却很难;另外由于监狱的强制性,罪犯行为的选择性受到一定的剥夺,罪犯的主体性较弱,没有主体参与的思想教育无异于在唱独角戏.要实现向教育改造要安全的目标,就必须创新罪犯教育的内容和方法,自我意识教育能够进一步丰富罪犯教育的内容,为监狱的治本安全观提出新的思路.本文就以自我意识教育的现实意义为眼,探讨开展自我意识教育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关键词:教育改造、治本安全观、自我意识教育

什么是“自我意识”呢?自我意识是意识的一种形式,指主体对其自身的意识.它包括对自己肌体及其状态的意识;对自己肢体活动的意识;对自己的思维、情感、意志等心理活动的意识. 其觉醒来源于个体对生理我、心理我以及社会我的接纳与正视,来源于对自我全面发展的思考和实践.人本主义心理学家罗杰斯的“自我概念”认为:要分析、解释一个人行为的原因,必须了解这个人对他自己的看法、以及对他周围整个世界的看法. .

一、罪犯自我意识现状:

课题组针对罪犯对自我意识状况在四川省XX监狱做了相关调查,课题组把100名罪犯以30岁为界分成了两组,其调查结果如下:

1.你最爱你自己哪些?

分析:

1.分析两组罪犯选项情况,我们发现在A、B、D、E选项上差异较大,主要特点如下30岁以下的罪犯(主要来自从少管所转向成年犯监狱的罪犯)对自我关注停留在自己的“身体”和“样貌”上;30岁以上的罪犯对“为人处事“、”品行“关注度更高.说明30岁以下的罪犯更关注自己的外在形象;30岁以上的罪犯关注外界更多,更在意个人的内在品行和与如何与他人相处上.

2.你觉得你当下的状态符合下列哪些词语(可多选)

分析:

对比两组罪犯的选项情况,在负向词汇的选择上30以下的罪犯明显高于30岁以上的罪犯10个百分点.通过课题组综合其他几道题及主观题的答题情况,我们发现刑期长,在服刑生活中又没有目标的,罪犯的体验是负面的,内心状态的所选择的词语也是负面的.而剩余刑期长,但罪犯个人有目标的(此目标非功能性目标,而是指具体的、符合罪犯当前客观实际的目标),其感知体验和内心状态则是正面词语.

3.如果你有小目标,你的小目标是什么(可多选)

分析:

分析两组罪犯选项情况,我们发现30岁以下罪犯对各选项分布较为分散,除B选项外没有一项超过30%,30岁以上超过30%的选项有5项.本次调查问卷中设置“你最想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主观题,30岁以下的罪犯,他们的答案如“有钱、成为马云、十全十美的人、泰山压顶不变色的人”,选择结论再结合以上的回答,我们可以看出:30岁以下罪犯对于个人目标设定不清晰,从主观回答来看,这些答案要么不切合实际,要么显得很虚幻.30岁以上的罪犯除功利性目标A、B选项外,对提高法律认识的需求较高(D、I选项一致),对主观题的回答很多罪犯不愿回答,有回答了的也大多对家庭的考虑.

监狱是一个具有强大威慑力的机构,在监狱服刑的罪犯完全可以“迫于”监狱的威慑力做到“服从”, 但要实现思想教育“内化”却很难;另一方面,由于监狱的强制性,罪犯行为的选择性受到一定的剥夺,罪犯的主体性较弱,没有主体参与的思想教育无异于在唱独角戏;第三罪犯因为打上了“罪犯”这个耻辱的烙印,他们的自我意识存在着严重的缺陷,影响了他们对自我塑造的需要.监狱的思想教育应着力于对罪犯自我意识的唤醒,充分发挥受教育主体的主观能动性,调动罪犯自觉地进行自我塑造.只有这样监狱的思想教育才可能内化罪犯的价值观.“内化”了的价值观才是稳固的、持久的,在没有监督和压力的情况下,才可能自由地发挥作用.

二、罪犯自我意识教育的现实意义

(一)监狱的教育观亟需监狱思想教育大目标与罪犯的个人需求小目标相契合

2017年6月16日上海市监狱系统监狱制度改革研讨会上提出:“要对接向教育改造要安全要求,以思想改造为指向,树立治本安全观,善用统筹方法,创新教育矫治机制.要实现“向教育改造要安全” 的目标,树立治本安全观,教育改造必将成为监狱今后工作的中心任务.对接監狱的教育改造目标是实现罪犯的再社会化 ,即监狱通过教育矫正活动使服刑人员的个体思想与社会主流价值观保持一致,使服刑人员出狱后融入正常的社会生活 .而罪犯把“争取减刑”“早日回家”作为他们对教育改造的目标,监狱“宏大”目标和罪犯的个人“功利”目标显然是不匹配的,目标不一致将导致强大的反作用冲蚀教育效果.正如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局长蒋国平在以《法治社会呼唤守法公民》为题向全省数万名服刑人员讲话:“你可以强拉一头牛到河边,但你不可能强按牛头去喝水;你可以唤醒沉睡的人,但不可能叫醒装睡的人.”罪犯作为受教育者,必须通过施教者的教育引导,对“自我”有一个全面、正确、客观的认知,唤醒罪犯的“自我意识”,并发挥其自觉性,罪犯才会以参与者的身份主动与监狱设置的教育改造目标对接起来,罪犯才能主动去适应自己内心认可的目标,扬长避短、取长补短、控制自己、改变自已和完善自己,不断地反思自身,进行自觉的自我塑造.在实践中赋予罪犯教育以自我意识自觉,以实现监狱改造和罪犯自我教育共羸.

(二)刑事政策调整使刑事激励手段失效,迫切需要构建罪犯教育矫正的内驱力

随着近几年刑事政策大幅调整,监狱的执法环境愈加严峻.减刑、假释进一步规范从严,监狱的押犯数量上升,同时也伴随在押暴力重刑犯人数大幅度增加.刑事政策调整前,争取减刑早日回家是罪犯改造最大的驱动力.新的刑事政策施行后,部分罪犯减刑假释“门槛”提高,使这部分罪犯期望值降低,改造积极性降低,罪犯改造的内驱力减弱.这部分罪犯又是当前监狱改造的重点、难点,为了减小这部分罪犯的被剥夺感,增强改造信心,监狱现实迫切需要罪犯在内心构建服刑改造的内驱力,方才能够使罪犯在漫长的刑期中获得内心的宁静和希望.正如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局长蒋国平所说:“给罪人新生,理想是还魂的仙草;唤浪子回头,理想是慈爱的母亲.”

罪犯自我意识论文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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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唤醒罪犯自我意识对罪犯思想教育现实意义为关于本文可作为罪犯自我意识方面的大学硕士与本科毕业论文自我意识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论文写作参考文献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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