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筛选
分类筛选:

关于图书发行论文范文资料 与出版社图书发行涉税事项会计处理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图书发行范文 科目:发表论文 2024-02-12

《出版社图书发行涉税事项会计处理》:关于免费图书发行论文范文在这里免费下载与阅读,为您的图书发行相关论文写作提供资料。

摘 要:出版社在日常运营中涉及的范围较大,所以应税项目自然比较多.随着国家税收改革工作不断推进,转企改制纵向深入市场化,日常工作牵涉方方面面,财务工作千头万绪,而纳税工作在影响企业工作开展的同时,直接与出版社利益挂钩,非常重要.所以出版社必须深入了解国家税收政策,合理、合法避税,认真履行缴税义务.

关键词:出版社;图书发行;增值税;会计处理

出版社在日常运营中涉及的范围较大,所以应税项目自然比较多.出版社员工工资、作者稿酬,也要按照个人所得税进行全员申报和缴纳.如果出版社有自己的房产还要缴纳房产税,拥有计税车船的也要缴纳车船税.当然在出版社的各种税目中,很多项目比较固定,纳税难度较小.但是图书发行由于内外部影响因素较多,情况比较复杂,往往在纳税方面存在争议.本文就图书发行方面视同销售有争议的纳税情况简单列举分析.

一、代销的视同销售

通常出版社公开发行图书时会与各地的书店签订协议,基本会以一定的优惠额度将发行图书发给合作书店,书店以原价或略低于原价的价格进行销售,从而赚取差价.图书作为特殊销售货物,很容易产生滞销,更容易导致退货.一般来说,退书所造成的后果都是由出版社承受.在这里,出版社相当于委托书店进行销售,产生代销关系.

(一)出版社會计处理

假设某年某月甲出版社向乙书店发出1000册某种图书,具体情况为码洋18000元,实洋14000元,成本为8000元(不包含税费).并且达成协议,退货产生的成本需要由出版社承担.按照以往的市场表现来看,图书的销售情况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退货的成本较高,所以没有约定具体的结算时间.在这里,图书发出后出版社的会计分录根据实际的情况只需要考虑借贷两方,金额为不含税成本,共计8000元,等到后期收到货款再进行会计处理.但是由于业务的进行,必然会产生纳税问题,而不同税目的认定标准与出版社此次业务的实际情况又会产生分歧.

(二)增值税的征收依据

在税收法规中,代销行为都会被视同销售货物.出版社发出图书,书店接收并销售,就形成了代销关系.并且财政部对代销的视同销售也做出了180天的具体时间界定.简单来说就是:如果图书发出收到货款或代销清单的当天,则纳税义务归于当天.如果什么都没收到,最长时间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时间一到立即确认,纳税义务产生.如果此次销售工作在180天内结算了,那么与企业所得税以及会计准则所规定的销售一样,不存在分歧.但是部分类别的图书由于销售难度大等,就会造成销售周期过长,往往就会超过180天.就应在第180天当日,计算纳税:增值税销项税额等于14000/1.11×11%等于1387.39(元)

(三)企业所得税的征收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资产用途的改变;利用现在的资产重新生产或加工其他产品;总、分机构之间进行资产的转移;其他所有权改变等情况,都可以看作是资产在企业内部的处置,不会视同销售.在这里不难看出这项规定所围绕的重点就是所有权是否发生改变,所有权不变则不确认收入,不用为此纳税.出版社的图书虽然已经发给了书店,但书店很有可能未实现销售目的,那么出版社还是要承担退货风险和由此带来的损失.这样的话,实际上所有权依旧属于出版社.因此,所发行图书的代销未完成情况在企业所得税方面,不确认收入,年终也无需对此调整.

二、分支机构的销售核算

有些运营良好、规模较大的出版社由于自身的业务需求会有多个分支机构,这些没有设立在同一县(市)的分支单位的纳税人相同.根据市场变化,业务往来中常常会出现将甲市的图书转移到乙市的分支单位销售的情况.但是图书出售情况的可变性很大,销售所需时间无法预判.而且考虑到退货的风险和成本,会尽量降低退货次数,减少麻烦.

(一)出版社的财务处理

我们先做个假设来说明这种情况.假设某年某月位于甲市的出版社向位于乙市和丙市的分支机构各发出5000册某种图书,具体情况:码洋200000元,实洋150000元,成本是100000元(不包含税费),由于企业要控制成本,又是分支机构的关系,往往企业内部会要求尽量不退货,同样也就无法预估销售周期.在这里,图书发出后甲市的出版社会计分录,根据实际的情况只需要考虑借贷两方,金额为成本的100000元,等到后期收到货款再进行会计处理.但是,由于业务的进行,必然会产生纳税问题,而不同税目的认定标准与出版社此次业务的实际情况又会产生分歧.

(二)增值税的产生

增值税税收相关规定指出:如果在不同的县(市),企业有两个以上机构(纳税人相同),那么货物在这些机构间转移、销售,也会被视同销售,需要及时缴纳增值税.在这里很明显可以看出,出版社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之间不再是简单的*销售关系.而这种情况表面分析的话,也更容易被理解为企业的内部流转.然而,正因为是非*关系,却产生了实际的销售业务往来,那么对于销售本身而言的征税,是符合增值税的规定的.所以即使在没有收到代销清单,也没有收到货款的事实下,只要图书发出已经够180天,也要立即确认纳税义务.增值税销项税额等于150000/1.11×11%等于14864.86(元)

(三)企业所得税的确认

与本文所举的第一个实例相似,企业所得税的认定条件与增值税的认定条件略有不同.虽然出版社的各分支机构间的业务往来符合增值税的纳税要求,但是对于企业所得税而言,同样的具有所有权归属的界定区别.出版社总机构与分支机构间,无论是否已进行退货工作,但是所有权依旧归出版社内部所有.所以企业所得税,在这种情况下无需进行处置.同时对于出版社而言,这项业务往来没有产生实际的利益流入企业,所以也无需进行收入确认的会计处理.当然同样的,如果后期销售工作完成,或者发生退货的情况,则应当全部按照规定进行及时处理.

三、无偿赠送的视同销售

图书发行论文参考资料:

图书管理系统论文

公开发行期刊

图书管理系统毕业论文

杂志发行

图书情报杂志

图书参考文献格式

结论:出版社图书发行涉税事项会计处理为适合图书发行论文写作的大学硕士及相关本科毕业论文,相关图书经营许可证*开题报告范文和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下载。

和你相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