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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经济法视角论文范文资料 与经济法视角下大学生网络订餐食品安全问题分析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经济法视角范文 科目:论文格式 2024-01-14

《经济法视角下大学生网络订餐食品安全问题分析》:本论文为您写经济法视角毕业论文范文和职称论文提供相关论文参考文献,可免费下载。

摘 要:随着线上餐饮的发展壮大,网络订餐成为当前很多大学生的新兴饮食选择.但受在线外卖特点和当前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管理问题的影响,网络订餐食品的安全问题还比较突出,加强该类食品安全立法和监管迫在眉睫.本文即立足经济法视角,对大学生网络订餐食品安全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这一问题的相关对策.

关键词: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现状;经济法;对策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25-000-01

近几年,“O2O”商务模式热潮席卷各个领域,传统餐饮行业在借助这种线上模式开展了网络订餐外卖项目.网络订餐是互联网和餐饮行业共同合作的产物,不仅价格优惠,且配送方便,这种“鼠标加车轮”式的饮食模式迅速占领市场,尤其受大学生群体欢迎.但在网络外卖主体越来越多,消费者数量也在不断增加的今天,却频繁曝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问题.当前,我国对网络订餐的研究还集中在消费、风险、营销等方面,而对其背后的食品安全问题研究却较少,从经济法视角下对大学生订餐中食品安全问题进行分析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大学生网络订餐中突出的食品安全问题

(一)网络订餐商家无照经营现象普遍

在线外卖主要通过网络来进行操纵,对餐饮商家来说简单方便,正在呈大肆扩张之势.为了保障食品安全,我国于2009年6月1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行施行,该法律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进行食品生产经营的商家必须拥有经营许可证,任何食品行业都需要具备食品生产、流通和服务等许可,才能正常运营.但在外卖网站中,很多和网站合作的商家并不具备经营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等,证照不全或无照经营的现象正在越来越普遍,给网络订餐食品埋下了大量食品安全隐患.

(二)网络订餐食品存在突出卫生、质量问题

根据多家媒体对外卖网站商家的调查发现,当前很多网络订餐商家餐馆后厨不仅垃圾成堆,同时存在苍蝇乱飞的状况,甚至有些店经常老鼠触摸,卫生问题堪忧,但在很多外卖网站中有些商家却成为网络订餐热销商家.另外,网络订餐隔断了消费者和商家的直接联系,商家在制作食品的过程中,材料采购问题也比较普遍,菜类食品清洗不过关、使用过期、变质食品材料现象屡见不鲜,尤其肉类食品中“僵尸肉”、“淋巴肉”的问题普遍存在,还有很多商家在制作食物过程中使用地沟油等.这些卫生、质量问题,给消费者群体生命安全带来很大威胁.

(三)“厨房店”的大量存在难以保障食品安全

在网络外卖网站中,还存在大量的“厨房店”.所谓“厨房店”,即指仅做外卖,并不为消费者提供堂食服务的网络订餐商家,该类商家仅在个人厨房中即可完成网络订餐服务,在操作过程中大量“厨房店”中不乏唯利是图的黑心商家.一些别有用心的商家,利用网络订餐服务的漏洞,在破旧棚户、黑作坊中开店设立厨房向大学生等消费者提供外卖服务;或者为应付网络外卖平台对小店面进行租用,但实际上却进行厨房店经营,甚至在一切向“钱”看中进行违法食品加工等活动,无法保障网络外卖食品安全,同时给食品行业的秩序带来严重扰乱.

二、基于经济法视角解决网络订餐中食品安全问题的对策

在网络订餐中,这些食品安全问题的存在,主要和网络订餐食品在安全监管上的复杂性、局限性有关,同时也和我国当前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有关,导致网络订餐商家缺少制度约束性等.基于经济法视角来看,对网络订餐食品的安全监管,需要政府、市场和社会等多元主体共同参和.

(一)加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立法

首先,应对网络订餐的市场准入机制进行完善.想要入驻网络订餐平台的商户,必须经过资格认证,取得相关许可证;同时实施信用登记制度,当商户出现食品安全或卫生等问题时,一经发现则立足取消其网络订餐经营资格,被所有外卖平拉入黑名单,以防商户侥幸心理.其次,应针对网络订餐食品,完善其食品标准、监测体系.和实体餐饮相比,网络订餐相对特殊,很多外卖平台难以做到对商家网络订餐食品卫生状况以及安全质量等进行全面检验,外卖订餐平台可加强和各地区卫生部门的合作,将外卖商家名单提交给卫生执法部门,由相关部门协助对各个外卖商家定期实施卫生检查,审核其经营资质.在这一过程中,外卖平台还应和有关监察部门配合,对网络订餐食品标准以及检验标准进行完善,通过风险评估,来促进监管立法可行性的提升,推进网络订餐食品监管立法工作.

(二)加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执法

首先,监管主体必须不断地提升自身对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的执法水平和管理意识.针对各大网络订餐平台所提供的商家名单,增加对商家不定期抽查,明确执法人员及其负责范围,提升执法活动有效性.执法部门还应加强对商户的走访检查,从各个角度落实食品安全监管执法,达到对消费者食品安全和健康利益的切实维护.其次,政府应适当地对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加强干预.政府执法部门可对监管执法主体数据库进行建立,明确各片区在网络食品安全方面的监管执法义务责任,加强各部门监管执法分工和合作;同时对网络追溯平台进行建立,通过现代信息技术,记录和保存各个商家网络订餐数据和投诉、评分数据等,主动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对于食品安全消费投诉较多的商家,严格立案处理,并下架出现食品质量的商品和商家.

(三)强化市场对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保护的调控

除了政府部门要做好立法和执法监管工作外,还应强化市场对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保护的调控.首先,政府应引导社会媒体平台等应加大对网络订餐食品安全问题的宣传,激发消费者自身食品安全权益保护意识.通过舆论引导,使消费者成为监管食品安全市场的另一主要参和主体,引导消费者对网络订餐食品问题积极*,主动维护自身健康安全.其次,应对社会诚信体系进行建立健全.在当前市场经济环境下,针对网络订餐食品问题,建立相应的社会信用体系,不仅是法治经济的要求,也是诚信经济的要求.可针对网络订餐食品,建立一系列的监管、征信、评价等制度,确保网络订餐食品管理有章可循.

参考文献:

[1]程琳.网上外卖如何保证“舌尖安全”[J].食品安全导刊,2015,(11Z):30-31.

[2]郑春燕.经济法的视野中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研究[J].长春大学学报,2013,23(1):97-101.

[3]张鹏飞.我国食品安全法检讨和修改对策[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10):27-28.

作者简介:龙 新(1983-),女,江西南昌人,学历:硕士,职称:讲师,研究方向: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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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经济法视角下大学生网络订餐食品安全问题分析为关于经济法视角方面的的相关大学硕士和相关本科毕业论文以及相关经济法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写作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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