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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决权论文范文资料 与股东表决权行使方式其路径表达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表决权范文 科目:论文格式 2024-02-24

《股东表决权行使方式其路径表达》:这是一篇与表决权论文范文相关的免费优秀学术论文范文资料,为你的论文写作提供参考。

摘 要:为了保护全体股东参和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的权利,也为了保障股东大会决议的顺利通过,股东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就日益增多,各国公司法大都创立了书面表决、表决权 、表决权信托、网络表决等制度.文章对股东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及其路径表达进行了分析探讨.

关键词:股东 表决权 行使 路径

中图分类号:DF411.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4)10-100-02

股东表决权的行使方式有多种,最传统的就是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即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通过讨论、说明及辩论的过程行使表决权来形成决议的.但是随着现代公司规模的扩大,股份的日益分散,股东人数日益增加,众多的股东居住地点非常分散,若要求每一个股东都亲自到股东大会召开的某一地点行使表决权非常不合理.尤其是有些中小股东由于受持股数,治理权力的限制,考虑到自己的意志可能不能上升为公司意志,又由于时间紧、费用高等一些原因使得参加股东大会的积极性大大减弱.在此基础上,为了保护全体股东参和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的权利,也为了保障股东大会决议的顺利通过,股东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就日益增多,各国公司法大都创立了书面表决、表决权 、表决权信托、网络表决等制度.

一、表决权亲自行使

股东表决权亲自行使的方式主要有三种:出席大会 表决、书面 表决、网络 表决.

第一,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表决是股东亲自参加股东大会进行 表决的方式,是股东表决权行使的最基本、也是最能反映股东大会意旨的表决权行使方式.股东亲自表决需要遵循以下程序:无记名股票股东参加表决,需先确认其股东身份,身份确认通过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一定日期内将其股票对公司进行交存来确认;对待持有记名股票的股东,公司股东名册上记载的股东是有权行使表决权的主体.若股东将记名股票转让,但未将受让人之名称记载于股东名册,则公司可以选择不承认受让人的股东身份,这种情况下其不能行使表决权.但值得补充说明的是,该股份转让合同的效力和此无关.{1}

第二,书面 表决制度的实质是股东表决权亲自行使的一种,是指股东在不出席股东大会时,在书面 用纸上对大会议案表示肯定、否定或弃权,并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将该书面用纸提交公司以行使表决权的表决权制度.{2}书面表决制度是在股东不愿或者不能出席股东会时,为方便股东行使表决权而产生的,其可以避免表决权 制度中 人不按照本人意思行使表决权的弊端.

但是书面 表决制度也有其弊端,比如,在股东大会中若对原议案有所修正,由于股东没有出席大会,其不能对不清楚的事项进行即时提问,便不能够及时的掌握大会动态和所议事项,有的只是大会前通知中所了解到的有关信息,不能够方便地做出新的决定,即使做出了决定也未必是经过全面考虑的结果,不能充分代表股东意愿.基于利弊分析,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各国就采用了不同立法例,我国台湾地区就不允许书面 表决制度的存在;而法国和美国大多数州的公司法就允许股东大会的决议由全体股东书面同意代替.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书面 表决制度,但是《公司法》第38条对有限责任公司中的书面 制度有所涉及.本文认为,基于可以避免表决权 制度中 人不按照本人意思行使表决权的弊端,建议我国《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的书面表决制度进行具体规定,其中最重要的是对相关信息的公示、披露,令股东在掌握充足的信息基础上进行表决,以保护股东的知情权.另外,还要对书面表决的效力进行限定,可采用日本的做法,即若出现了股东大会对原议案的修正,则股东对原议案投反对票的,现在作为弃权票;提交赞同原议案的 作为反对票,但是其股份数算入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份数.

第三,网络 表决也是股东亲自行使表决权的一种,股东可以通过网络行使表决权,在上市公司中其将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普及,证券网上交易的发展,都为股东的网络 制度打下了基础.

传统的表决方式有其弊端,中小股东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出席股东大会时就无法行使表决权,即使由 人 也会招来 人不按照本人意思进行 的风险,而且大会需要有足够大的会场,足够多的工作人员等才能保障大会的顺利进行,现场大会的召开增加了公司的运营成本.这些问题,都可以通过建立网络 制度来解决.其一,网络 可以大大降低公司召开大会的成本,符合效率原则;其二,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不再受时间、地域的限制,减低了股东参加大会的成本,为股东行使表决权提供了方便,势必增强股东行使表决权的积极性.其三,其可以增强公司治理的 性,有利于中小股东参和对公司的治理.但是,网络 制度也有很多事项要注意,比如, 中股东账户和*的安全,股东身份的确认方法,表决书的设计,网络表决权行使的一系列程序以及 软件的操作,都需要较高的专业技术来操作.我国《公司法》并没有明确规定网络 制度,但是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中简单提到了此制度,其规定并不完善.在上市公司中,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社会公众股将越来越多,网络 制度将使中小股东方便地行使表决权,保护其股东权,所以我国未来公司立法应明确规定这一制度,并在相关法规中对其进行详细系统的规定,以发挥其积极作用.

二、表决权

表决权 制度是指股东以书面方式授权,在事实上授予他人就该股东所持股份进行表决的制度.股东表决权 制度的产生是客观社会发展的需要.首先,公司产生初期,投资者投资的领域比较狭窄,其财产投入一个公司后极为关心公司的运作,希望使公司按照自己的意志运转顺利并带来利润.所以股东在当时都积极参和公司管理,亲自行使表决权.但随着现代公司和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公司规模的扩大,股权的分散,使公司的所有权和管理权日益分离,而且个人投资的多元化都使得股东没有更多的时间对公司事务事必躬亲.其次,中小股东越来越多,但其并不愿意为了行使表决权花费自己高额的费用参加股东大会,更何况其即使行使了表决权,其意志也未必能上升为公司意志.最后,表决权 形式还可以为其他中小股东聚集足以和大股东相抗衡的股份数,从而可以选出自己利益的代言人,实现对公司大股东的制衡.{3}我国台湾地区公司法、美国的公司立法都对表决权 制度进行了规定,如,美国《示范公司法》第7条、第22条规定:股东可以亲自 或由其代表人 .

表决权论文参考资料:

结论:股东表决权行使方式其路径表达为适合不知如何写表决权方面的相关专业大学硕士和本科毕业论文以及关于2/3以上表决权怎么理解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职称论文写作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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