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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地增值税论文范文资料 与对土地增值税未来和改革方向建议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土地增值税范文 科目:mpa论文 2024-04-06

《对土地增值税未来和改革方向建议》:本文是一篇关于土地增值税论文范文,可作为相关选题参考,和写作参考文献。

[摘 要] 改革开放前,我国是没有土地增值税的,之后随着经济发展,而开征了土地增值税.

为了使我国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增加政府收入,提高城市和人民生活条件的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国民经济相关产业的发展,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而土地增值税也一直处于不断改革中,有学者说该废除土地增值税,又有学者说应该继续保持且加以完善,那现如今土地增值税未来发展方向该如何呢?

[关键词]土地增值税;营改增;发展方向

1 土地增值税的发展

1.1 我国经济发展

地球上万物成长,人口不断的增长和社会不断的发展,人们衣食住行所需要的地方越来越多,土地资源变得越来越缺乏,相应的就会有对策出来,之后土地增值税自然而然的演变出来.

我国自建国以来,对城市土地长期实行无偿的指令性划拔和无期限使用的管理制度.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市场经济因素的不断扩大,以及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加速了房地产开发的进程,原有的无偿使用国家土地的制度逐步向有偿使用的方向转化.

1987年,我国的土地使用制度有了重大变化改革,在几个一线城市进行了试点,过去的指令性计划拨无偿使用变为有偿出让.对于土地开征了土地增值税,提高我国的财政收入.这对于我国经济发展有促进作用,促使我国城市土地的合理利用,国务院也进行了土地增值税的征收.

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国内一度是暂停了土地增值税的征收.随后又恢复征收.2007年是土地增值税政策改革实施的关键年,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要求从2007年全面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也正式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征收30%—60%不等的税率.

1.2 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发展

到2017年,各种税法不断进行了改革,我国全面取消了营业税,迎来了营改增新时代.而对于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就少了营业税,而计算增值税时不计入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里,所以土地增值税可能略微升高,但总体对于一般纳税人企业来讲,营改增后,企业总体税负率还是会下降.

征收土地增值税也是我国重中之重.征收土地增值税可以调节我国经济,合理调节土地增值税收益分配,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也是为了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所以土地增值税还是会继续存在,一时半会并不会消失.

2 土地增值税的改革发展方向

2.1 现阶段土地增值税发展方向

土地增值税改革的方向趋向继续保持土地增值税的征收,但会不断完善土地增值税有关政策法律.而保持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稳定性是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的镇静剂,稳定社会经济发展.

有学者认为应该废除土地增值税,这样会有益于大家,其实不是.土地增值税也是在企业所得税之外额外对房地产业高额利润的再分配. 有研究者认为,房地产企业会通过提高后期开发的房地产价格来转移税负,这样循环下去,只是购房者得到越来越高的房价.但是,他们忽视了一点,因为房地产的保值性,房价的上涨幅度略高于 GDP 增幅是正常的.也就是说,即使不征收土地增值税,房价也是会上涨的.

2.2 我国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

长远来看,土地增值税对房地产行业高额利润的再分配作用会限制资金的盲目投入,对房地产市场和地方税收入都有积极和正面的作用.在经历了近 5 年的土地增值税清算“风暴”之后,房地产企业经受住了考验,市场对政策已经逐渐消化了,在房地产市场看涨的预期下,如果现在暂停土地增值税的征收,那么房企熬过了“暴风雨”迎来了高利润回归的“春天”.

投资者看到了房地产市场的高利润,资金又会涌入房地产市场掀起新一轮房地产投资潮,供需的同时上涨很可能会导致新一轮的涨价潮.所以,目前保持土地增值税清算政策的长期性和稳定性是减少房地产市场非正常波动,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良方. 近几年各地清算项目遍地开花,但是仍然存在配合清算的房企税负较重,不配合的则无法清算下去的情况.土地增值税清算如果没有一个长期性和稳定,就会出现权力寻租滋生腐败,守法的企业配合清算交纳了高额的土地增值税,而不配合的企业就可能拖到土地增值税暂停征收.把土地增值税清算制度化,避免土地增值税成为随意性比较大的税种,落实土地增值税清算制度,才能公平税负,建立和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运行机制.

2.3 土地增值税改革建议

需要肯定的是:在财税改革时期,土地增值税成为弥补地方财政缺口的调节税,清算工作既提高了省市地方财政收入,也提高了税务部门和 机构的查账能力,即使未来停征也为加强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打下了基础. 现行的土地增值税是在房地产交易环节征收,未来改革可以转变为在房地产保有环节征收.可参照个人所得税高收入者承担高税负原则和保证基本生活所需的免征额原则.藏富于民,涵养税源,按家庭为单位人均 70 m2以内的房产面积免征土地增值税.因为我国目前的土地增值税是在交易环节征收,土地增值税最终的实际税负人仍是购房者,居民在买受环节已经承受了高额的税负,如果在持有环节仍然不区分贫富一律征收持有房地产的税费,税负过重会严重打击地区房地产业的发展,甚至可能致使房地产业陷入低迷.所以,要在保证居民较好的居住环境前提下,对财富高度聚集的少数富人的收入进行适当调节,对超过免征面积的,采用超额累进税率,拥有房产面积超过免征面积越多的,适用越高的税率.房产所处地理位置房价越高,土地增值额越高,就要征收越高的税收.

2.4 土地增值税改革趋向

虽然我国土地增值税存在很多问题,土地增值税的征收有益于国家社会稳定发展,总体上还是利大于弊的.所以我国在土地增值税发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从我国政策上来看,土地增值税是非常重要的.国家税务总局也对土地增值税一直在修改完善.暂时土地增值税还是会一直保持下去,促进国家经济平稳向上.

参考文献:

[1]李思泓. 公共政策视角下的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问题研究[J],吉林大学,2016.

[2]刘玉章.土地增值税清算大成[M].机械工业出版社,2010.

[3]李曙亮.房地产开发企業会计和纳税实务[M].大连出版社,2010.

[4]纪晓芳.中小型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研究[D].云南财经大学,2013.

[5]卢宁.土地增值税征收对房地产企业的影响研究[D].重庆大学,2009.

作者简介:

石梦园(1993-11)女,汉,江西省赣州市,硕士,广东工业大学,研究方向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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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对土地增值税未来和改革方向建议为关于本文可作为土地增值税方面的大学硕士与本科毕业论文关于土地增值税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论文写作参考文献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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