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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土司制度论文范文资料 与中国土司制度和土司文化应注意八个问题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中国土司制度范文 科目:硕士论文 2024-04-06

《中国土司制度和土司文化应注意八个问题》:这是一篇与中国土司制度论文范文相关的免费优秀学术论文范文资料,为你的论文写作提供参考。

[摘 要]中国土司制度和土司文化研究不仅存在诸多空白和盲区,而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误区,诸如土司制度具体内容、土司制度运行机制、中国土司制度和国家治理、明清时期改土归流、土司地区风俗习惯、土司制度史料整理、土司文化保护和利用、土司问题研究方法等,这些问题如果不引起重视,将会对土司问题研究及“土司学”的构建带来 影响.

[关键词]土司制度;土司文化;土司学

中国土司制度和土司文化研究不仅存在诸多空白和盲区,而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误区,如果不高度重视这些相关问题,将会对中国土司制度和土司文化研究及“土司学”的构建带来 影响.基于此,笔者在此提出应注意的八个问题,以就正于方家.

一、中国土司制度具体内容研究

自宋徽宗崇宁四年(1105年)王祖道奏议中开始使用“土司”一词[1](P.371)至今已有900多年的历史,自“土司”一词出现在明代嘉靖年间的奏折中至今也有近500年的历史,自1930年葛赤峰首度使用“土司制度”一词迄今有近100年的历史.1908年,云生发表《云南之土司》一文后,我国学界对土司制度、土司问题的研究代不乏人.民国时期有佘贻泽、凌纯声等人产生一大批颇具代表性的研究成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江应樑、吴永章、龚荫、李世愉、方铁、李大龙、粟冠昌、成臻铭、李良品、田敏、蓝武、高士奇、贾宵锋、彭福荣、黄家信、韦顺莉等专家学者不仅研究颇深,而且产生了大批学术成果.但迄今为止,中国土司制度研究或停留在 政府规定的土司制度层面,或局限于宏观的、泛泛的土司制度层面,而各地土司如何具体执行 政府的土司制度以及土司制度的各类具体制度的深入研究却较为欠缺.如土司制度中最为重要的承袭制度,主要内容有六个方面:一是承袭程序,包括 政府委官体勘查核、取具宗支图本、册报应袭子侄名册、官吏人等作保、邻封土司甘结、督抚具题请袭(呈部具奏)、赴阙受职(就彼冠带)等内容;二是承袭文书,包括宗支图本、结状文书、预造名册、诰敕文书、勘合照会、告袭文簿、揭贴和草本等文书;三是承袭次序和范围,主要包括父死子继、兄终弟及、母女袭职、妻婿承袭、叔侄相袭、同族袭职、孙袭爷职、妾媳承袭、兄职妹袭、曾祖母袭孙职、地方官员保举等承袭人次序和范围;四是承袭信物,包括土司受职后 政府赐予承袭土司的诰敕、印信、号纸、冠带、符牌等信物;五是承袭变通方法、弊端及处置,主要包括 政府在土司承袭制度上的借职(代职)、越职、捐输授职等变通方法,进而形成冒袭、争袭、仇杀、战乱等弊端, 政府采取土司不世袭、土司分袭及改土归流等处置办法;六是承袭法规,如元明清时期实施土司承袭制度中的国家法律规定(如收缴前朝信物,规定承袭人年龄及承袭手续,限制承袭时间,规定袭替禁例等),以体现国家在实施土司制度过程中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彰显 政府对土司承袭的驾驭和控制.从总的来讲,百年土司制度研究虽取得了一定成就,但在制度层面的研究还存在诸多问题和学术空白:一是对中国土司制度实施过程的整体性关注不多.迄今为止,将中国土司制度作为一个历时性、整体性进行研究的学术专著尚未出现,特别是将元明清及民国时期不同地区、不同民族的土司制度视为一个整体进行立体性的研究较少.二是对中国土司制度实施过程的动态性、差异性关注不多.已产生的研究成果大多是静态性、短时段的研究,且大多数研究关注明清两代,或注目某些时间节点的重要事件,而对元明清及民国时期几百年土司制度予以长时段连续关注的成果欠缺,特别是在土司地区实施土司制度在预期目标、治策设计和施行效果诸方面存在的动态性和差异性探讨不够.三是土司制度本身的研究尚存在很多学术空白,诸如新设土司的程序、土司袭职的手续、土流并治的推行、土司地区的赋税征收、革除土司的安插等.鉴于此,笔者建议专家学者们对中国土司制度发展史、中国土司制度中的承袭制度、朝贡制度、赏罚制度、优抚制度、升迁制度、安插制度、教育制度等采取分块研究的办法,形成专著,不仅可以充实土司制度的研究内容,而且会因为研究之深而提高学术影响力.

二、中国土司制度运行机制研究

中国土司制度的研究往往局限于宏观层面较多,而对于土司制度的运行机制研究较少,特别是关于承袭、朝贡、赏罚、优抚、升迁等制度究竟如何运行,学界关注不够,甚至可以说还是研究的盲区.如土司承袭问题并非如《大明会典》卷六“土官承袭”所言,只要“取具宗支图本,并官吏人等结状,呈部具奏,照例承袭”那么简单,它不仅涉及主管单位有兵部和吏部之分,而且应袭之人也有嫡庶之别.承袭制度且不说涉及应袭之人的主次、承袭的程序和手续、诰敕及印信号纸等凭据,单就是“土官册报”之事就十分复杂,如明代规定:“嘉靖九年题准,土官衙门造册、将见在子孙尽数开报.某人年若干岁、系某氏生、应该承袭.某人年若干岁、某氏生、系以次土舍.未生子者,侯有子造报.愿报弟姪若女者听,布政司依期缴送吏、兵二部查照”.[2](P.31)到了清代,“承袭之时,应袭者开具祖宗三代亲册、亲供及邻封土司具结,再由朝廷查验无异时,始发给号纸.土司应袭者于领得号纸后,乃正式为土司.”[3](P40)即便到了民国时期,同样必须报送《承袭清册》,如“云南丽江县应袭土通判木琼,谨将年籍、履历、沿袭宗图、居住户口、疆界、职名,造具清册,呈请查验”;其具体内容包括亲供、居址、户口、疆界四至、职名等.[3](P.204-208)可以说,土司承袭制度的运行研究尚存在诸如新近承袭土司的程序、土司袭职的手续、土司承袭制度的弊端、 政府对土司从承袭制度方面的驾驭和控制等学术空白.至于中国土司制度中的朝贡制度、赏罚制度、优抚制度、升迁制度、教育制度等的运行机制以及元明清三代之异同,目前学界尚无学者做过系统研究.

三、中国土司制度和国家治理研究

国家在元、明、清三代针对蛮夷地区实施土司制度,最终实现国家大一统.在元、明、清三代实施土司制度和国家治理的历史进程中,国家究竟采取了哪些有效措施? 王朝如何实现国家权力深入到土司区的阡陌之间?各地土司和 政府、和地方政权、和卫所、和周边土司、和辖区内外民众究竟是一种怎样的关系? 王朝和土司间的认同和调适、互动和和谐、博弈和冲突的相关情况究竟是一个怎样的情况?目前学界仅方铁老师有《土司制度和元明清三朝治夷》[4]一文,其他专家学者研究甚少,尤其是元明清 政府在实施土司制度过程中国家治理的研究基本上无人问津.因此,笔者以为,我们必须注重七个方面的研究:一是国家治理下实施土司制度的原因、特点、规律及作用;二是国家治理下土司制度和改土归流过程中在预期目标、治策设计和施行效果诸方面动态变化和个性化差异;三是国家治理下土司制度各项子制度的研究;四是元明清时期实施土司制度过程中的“国家治理体系”;五是元明清实施土司制度及明清进行改土归流中所彰显的国家治理能力;六是元明清实施土司制度和明清改土归流对民族地区国家治理的政策、方略、规律、特点、措施、结果、得失及影响;七是从土司制度和改土归流过程中吸取有益养分,在民族地区的治理策略上做到“治官权”、“治民权”和“参治权”有机结合,推进民族地区国家治理现代化,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益借鉴.在我国全面推进国家治理的历史进程中,深入研究元明清时期的土司制度,有效吸取元明清时期国家治理的有益养分,对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大有裨益.

中国土司制度论文参考资料:

中国校外教育杂志社

中国社会科学期刊

中国现代医学杂志

中国畜牧杂志

中国和世界的关系论文

新制度经济学论文

结论:中国土司制度和土司文化应注意八个问题为关于对不知道怎么写中国土司制度论文范文课题研究的大学硕士、相关本科毕业论文中国土司制度史 亚马逊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文献综述及职称论文的作为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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