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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估值论文范文资料 与第39号准则在PE估值中应用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估值范文 科目:学术论文 2024-01-10

《第39号准则在PE估值中应用》:本论文可用于估值论文范文参考下载,估值相关论文写作参考研究。

摘 要:第39号准则为公允价值计量方式在实务中的应用提供了理论基础,准则中关于估值方法的规范对PE(私募股权投资)行业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本文重点探讨如何将估值技术在PE行业中应用.

关键词:公允价值 PE 估值技术

2014年国家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准则,对公允价值定义进行了修改,并对公允价值这一计量属性从计量方式、披露等进行了一系列重述,对原本正处于活跃期的PE投资行业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

一、公允价值计量的广泛应用是经济创新发展的必然结果

回顾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在中国会计准则体系中的演变过程,我们发现,在2006年版的准则中,才明确将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之一纳入准则体系.应该说是各种计量属性中起步最晚的,而且在当时的实务中也鲜有应用.随着经济业务的不断创新发展,特别是在近几年金融业务创新井喷,传统的计量属性已不能完全满足会计信息可理解性和可比性的要求,因此对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需求应运而生.至2014发布的第39号准则,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放在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重要地位.同时,也为相关经济业务中的应用提供了明确的指引.

在39号准则中,公允价值定义为: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市场参和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计量.从技术的角度看,新定义和此前最大的不同在于,过去我们讲公允价值,是在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交易的一个价格,强调的是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现在强调从市场的角度看,这个东西值多少钱,它的公允价值是多少,而不是特设的交易双方怎么样看待这个价值.

在实际业务中,企业合并、债务重组、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资产减值等都会涉及到公允价值的应用.本文重点讨论在39号文颁布之后,公允价值计量在PE行业的估值中如何应用.

二、PE行业对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符合其行业特性

PE全称Private Equity,即为私募股权投资.是指通过私募资金形式对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持股获利.可以看出,私募股权行业的权益性投资并非长期持有意图,而是作为一种产品,以资本增值、投资收益为经营目的,选择合适的时机进行转让.所以衡量投资资产的价值不是以该投资项目本身的利润、净利润为标准,而是将投资份额作为一种商品进行交易时的交易价格,即公允价值.

PE机构的特质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中关于投资性主体特征的描述的.对投资性主体,准则要求以公允价值计量所有投资,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而投资性主体满足条件的第三条也列明投资性主体按照公允价值对几乎所有投资的业绩进行考量和评价.所以,从准则的角度出发,对PE行业的投资也是应该以公允价值计量的.

三、估值技术在确定公允价值过程中的应用

一般而言,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资产、负债,应该使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以确定在当期市场环境下有序交易中的资产或负债价格.在PE行业中,通常对投资标的的购买价格确定的时候就需要使用估值技术.在每个会计年度末,还需应用估值技术,对持有的投资进行价值估计,以确定公允价值调整的额度,其调整结果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因此,估值技术应用得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投资的成本,以及持有期间的利润状况.

在39号准则中提到,估值技术通常包括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而在实际的股权投资业务中,对高成长的企业还有风险收益法、比较法、净现值法等.39号准则所介绍的估值方法中,成本法较易理解,相当于重置成本法.而市场法和收益法都涉及到一定的估值模型和算法.

收益法是将未来金额转换成单一现值的估值技术.使用较多的有流量折现法、多起超额收益折现法、期权定价模型等估值方法.

流量折现法理论上来说是最可靠、理论上最健全的估值方法,同时考虑了风险因素.在西方国家得到广泛应用.但实际上,流量法依托于对未来事项的预测,折现率的预计,而这些预测在很多程度上是一种主观判断,而难以很难穷尽,所以流量折现法在国内投资实务中应用较少.

期权定价模型是采用布莱克-斯科尔斯模型等经济模型来完成的,一般用于认股权证和有转换特征的金融工具,不适用于股权投资行业.

市场法是国内股权投资行业应用最广泛、最容易获得和衡量的估值方法.市场法是利用相同或类似资产、负债或其组合的价格以及相关市场交易信息进行估值的技术,是以市场产于者在相同或类似资产中能够收到或者转移相同或类似负债需要支付的公开报价为基础.可以看到,这种估值方法有一个可比基础,数据来源有一定的依据.

在市场法的具体运用中,除了公开报价,还会考虑当前状况、地理位置、和使用限制等.例如,公司投资的项目A实现了IPO,此时A的权益就有了公开市场报价,但公司持有的A股份有限售期,即缺乏变现能力,这样,在估值时就需要考虑限售的因素,在公开报价的基础上进行一定的折扣调整.

要取得公开报价,对于PE行业来说,其实也是有相当困难的.PE行业持有的股权一般为未上市企业,其本身股价无报价.要寻找类似的企业也几乎没有可能,企业在经营阶段、商业模式、经营规模、人员及资产规模等等诸多方面都不可能是类似的,这就是PE行业中著名的“双胞胎理论”,就是在市场中无法找到两个完全一样或者类似的企业.这样就跟市场法的定义相悖了.因此PE行业在运用市场法时,通常还要应用市场乘数法,即是适用可比企业市场数据估计公允价值的方法,包括上市公司比较法、交易案例比较法,市场乘数包括市盈率、市净率、企业价值/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乘数等.

这里就探讨使用最多的市盈率乘数法.先寻找几家可比上市公司,求其市盈率平均水平R.以目标企业的每股净收益乘以R,即可求出目标公司的市值,在此基础上,再考虑当前状况、地理位置、和使用限制等实际情况,以及控制权溢价、少数股东权益折价、流动性折价等,再对市值进行合理调整,最后得到其公允价值.整个估值过程也体现了准则中关于优先使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一层次输入值),最后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的要求.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层次,是需要进行披露的,它取决于输入值,而不是估值技术本身.在PE行业实务中,在持有期间,出于谨慎性原则或绩效兑现延迟的动机,PE机构一般不轻易调整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但如果其所投股权有新一轮投资者进入,发生股权交易时,对股权就有了新的市场价格,一般会应用市场法中的交易案例比较法,进行估值调整公允价值.

PE机构会制定一套公允价值确定的体系,对不同持有年限、不同持有意图、项目进展阶段等多方面的要素,在引入公允价值输入值的基础上进行适当调整.比如所投项目持有n年的,按可比公司市盈率打m%折扣;比如在新三板上市的,考虑交易量进行什么样的流动性折扣等等.这些公允价值确定方法在上市的PE机构年报中可以查询到,比如中科招商、九鼎等PE机构年报中都有相应的体现.非上市PE机构也会相应设定自己的公允价值核算体系.每个会计年度末,审计机构对投资期末的公允价值发表意见.

相对而言,公允价值在技术层面看较其他的计量方式而言更富有主观性,但随着PE行业的发展、投资交易的频繁,进而借助于会计机构确认等第三方验证复核等手段,使公允价值在行业中的应用有了普遍的接受度.

四、结束语

PE行业现在处于黄金发展阶段,在会计准则框架内建立好各PE机构的估值规范,对PE机构的信息披露、合理评价PE业绩、消除估值泡沫等,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在实际应用中宜充分考虑国内环境,辅助信息的充分性,使对投资的公允价值的计量真正做到体现其实际价值.

参考文献:

[1]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2014

估值论文参考资料:

结论:第39号准则在PE估值中应用为大学硕士与本科估值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优秀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下载,关于免费教你怎么写公司估值的常用4种方法方面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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