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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语境主义正义论文范文资料 与语境主义正义一种方法论原则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语境主义正义范文 科目:职称论文 2024-01-09

《语境主义正义一种方法论原则》:这篇语境主义正义论文范文为免费优秀学术论文范文,可用于相关写作参考。

摘 要:当代西方政治哲学界主要存在两种截然对立的思考正义的方法论原则,一是普遍主义(universalism)原则,另一个是语境主义(contextualism)原则.和普遍主义正义观在当代西方学界的主流地位不同,语境主义正义观往往处于被忽视的边缘地位.通过考察语境主义正义观这种经常被忽视但十分重要的方法论原则,分析它相较于普遍主义正义观的独特之处和内在逻辑及其自身所面临的困境,并借助沃尔泽(Walzer)的语境主义正义观来说明它在当代正义理论中的实际运用.

关键词:普遍主义;语境主义;正义;方法论;沃尔泽

中图分类号:B0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7168(2012)03-002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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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导言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伴随着罗尔斯《正义论》的出版问世,政治哲学再次进入理论家的视野,出现了研究社会或分配正义的理论热潮,在相关领域涌现出了大批著名理论家:罗尔斯(J.Rawls)、德沃金(R.Dworkin)、诺齐克(R.Nozick)、森(A.Sen)、沃尔泽(M.Walzer)、巴里(B.Barry)、柯亨(J.Cohen)、米勒(D.Miller)等.正义这个古老问题再次成为当代政治哲学研究的核心,但理论界关于究竟应该如何理解正义并没有达成共识,关于何种正义理论是正当的仍存在重大分歧.因此我们需要思考对正义进行理论化的关键是什么,我们发展正义理论就是要对这样一种直观信念进行解释和规范,即在不同情境下怎样做才是正义的.不同个体或群体对这种直观信念的认识至少在某种程度上是不确定的甚至是相互冲突的.如果我们的理论努力只是不断地提出更多的理论形式,而不能对正义理论的合理适用提供一致性的解释和规范,那只会让已身处竞争性信念的人们更加无所适从.

认真反思理论界出现的这种困境,思考正义的方法论原则的重大差异应是重要原因之一.目前,主要存在两种截然对立的思考正义的方法论原则.一是普遍主义(Universalism)原则,另一个则是语境主义(Contextualism)原则.普遍主义是当代西方理论界思考正义的主导原则,而语境主义往往处于被忽视的边缘化地位.本文的主要目的就是考察语境主义正义观这种经常被忽视但十分重要的方法论原则,分析它相较于普遍主义的独特之处和内在逻辑及其自身所面临的困境,并借助沃尔泽的正义观来说明它在当代正义理论中的实际运用.

二、思考正义的两种方法论原则:普遍主义和语境主义

作为思考正义的两种截然相反的方法论原则:普遍主义和语境主义,前者关于正义的认识信念在于主张可以确定适用于所有情境的基本正义原则,这种基本正义原则和所要分配的资源类型或社会制度类型无涉.它并不否认一些正义原则的适用可能取决于不同的情境,但这些原则最终所依据的基本正义原则是不变的.由此,正义理论的目标就应是对基本正义原则进行展现和解释,基本正义原则本身是和具体情境独立开来的,它意欲告诉我们普遍的正义是什么,而不仅仅是在特定情境下的正义是什么.

和之相对,语境主义正义观则主张正义原则是具体情境化的而不是超越情境恒定不变的.也就是,它会首先提出这样一般形式的问题:谁在何种情境下在向谁分配何种善?只有首先明确了这个问题我们才能进一步考察所适用的正义原则.而且,情境和原则是始终依存的,特定情境下的原则是独立存在的,并不是某种恒定的基本原则的派生物.在这个意义上,语境主义正义观所要寻求的理论是一种运用系统化的方式将情境和原则相互勾连的理论,它并不是要列举出所有情境下的正义原则从而构成一种综合性的正义理论,而是寻求和特定情境相勾连的特定正义原则.由此可见,语境主义正义观主张为了理解正义,需要在正义原则和其适用的情境之间建立某种系统化的关联,不顾具体情境而试图发现或创造一种根本性的适用原则是不可能的,但可以根据一定的典型情境确定一些适用的核心原则.

普遍主义和语境主义方法论之间的比较区分应该注意避免两种错误的理解:

首先,它们之间的区分并不是一元论和多元论之间的区分.关于正义的一元论的理解认为正义可以以一种唯一原则的形式确立,而多元论的理解则认为正义包括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相互独立的原则.当然,语境主义的形式一定是多元论形式,而普遍主义的形式既可能是一元论形式,也可能不是一元论形式的.普遍主义的一元论形式主张唯一的正义原则可以普遍适用,而非一元论形式的普遍主义也可能主张正义包括多种独立原则,它们以一种词典式的顺序加以适用,或者彼此可以交替适用.普遍主义的立场关键在于主张同样的原则适用于所有情形,它主张正义从形式上来讲有可能是多元论的,但本质上一定不是语境主义的.总之而言,普遍主义和语境主义方法论之间的区别并不同于一元论和多元论之间的区分.

其次,普遍主义和语境主义正义观之间的区分也不同于客观主义和相对主义之间的分别.语境主义正义观有时会被指责为保守主义或相对主义,但从根本上讲,正义的语境主义理解认为确定情境下的正义原则在本质上是客观的和普遍的,它们可以在不同社会的诸多情境下不断重申.而语境主义正义观也并不是主观主义的,正义原则和社会情境之间的相关性并不意味着正义原则就是社会成员主观意愿的产物,恰恰相反,语境主义的正义原则可以对人们关于正义的某些错误信念进行批判.

语境主义正义观主张正是分配情境本身才使得某种正义原则得以适用.这些原则之间是彼此独立的,也就是说它们并不是某个基本原则的具体运用或派生物.语境主义正义观的关键就在于需要明确“分配情境”这个概念.不同的语境主义者对其有不同的定义方式.沃尔泽有一个很著名的方式,即通过所要分配的社会善(Social Goods)的社会意义来区分不同的分配情境.按照沃尔泽的主张,我们通过诉诸所要分配的特定社会善的内在的“共享理解”(Shared Understandings)来确定分配的领域,每个领域都有自己独立的分配原则.例如,政治权力领域的分配原则和医疗卫生领域的分配原则是不同的,同样也不同于教育机会领域的分配原则等.米勒(Miller)则主张通过诉诸人们所身处的社会关系的类型来定义分配情境.他认为,人们可能通过多种方式发生关联(通过家庭、各种社团、工作单位、体育比赛甚至是完全的陌生人等方式)从而形成不同的社会关系类型,在不同分配情境下社会善的公正分配应该取决于人们所处的社会关系的类型[1](pch2).不同的语境主义者达致正义的方式可能有所不同,但他们的方法论原则是一致的,即在确定分配正义原则时不是自动援引一些既存的固定原则,而是要首先以某种方式阐释分配情境,再根据所阐释的分配情境决定采用何种正义原则.也就是说,语境主义正义观认为在分配情境和正义原则之间存在着某种契合关系,不能直接通过独立援引普遍适用的根本原则来实现分配正义.这就需要对分配情境和正义原则都要进行明确地阐释.例如,沃尔泽认为稀缺的教育机会应按照才能而不是需要的原则进行分配,那他就要对“教育机会”和“才能”分别进行阐释,说明稀缺的教育机会包括什么,以及在这种分配情境下什么样的能力和品质可以看到是有才能的.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语境主义正义观必须依赖人们之间关于不同分配情境和不同正义原则之间的关联性所达成的某种共识.也就是说语境主义的正义理论需要达致某种反思的均衡,如果这种反思均衡不能成立,语境主义的正义理论也将不能成立.语境主义正义观不能做的就是不能诉诸一些非情境化的基本原则去解释情境化的特定正义原则的适用,否则很容易陷入普遍主义的境地.

语境主义正义论文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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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语境主义正义一种方法论原则为适合不知如何写语境主义正义方面的相关专业大学硕士和本科毕业论文以及关于语境主义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职称论文写作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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