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筛选
分类筛选:

关于林权论文范文资料 与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下林权类登记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林权范文 科目:职称论文 2024-02-15

《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下林权类登记》:这篇林权论文范文为免费优秀学术论文范文,可用于相关写作参考。

【摘 要】不动产统一登记是我国新行的法律政策,其对我国林业部门的职能带来了较大的冲击,同时由于政策不完善,导致不动产统一登记部门的职能受到影响.因此,结合实际问题,探究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下的林权登记问题具有重要的价值.论文在分析林权类登记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下的林权类登记建议.希望通过论文的分析,可以为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下的林权登记提供借鉴.

【Abstract】 The unified registration of real estate is a new policy of China"s new line, which has brought a greater impact on the functions of China"s forestry sector. At the same time, due to the imperfect policy, the functions of the unified registration department of real estate are affected. Therefore, with the practical problems, it is of great value to explore the registration of forest rights under the unified registration system of real estate. On the basis of analyzing the registration of forest right, this paper puts forward the proposal of registration of forest right under the unified registration system of real estate. It is hoped that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this paper, we can provide reference for the registration of forest rights under the unified registration system of real estate.

【关键词】不动产;林权;登记资料

【Keywords】real estate; forest ownership; information registration

【中图分类号】D912.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1069(2017)10-0100-02

1 引言

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整合了房地产、水利、农业、林业以及土地等部门的职能,由不动产登记部门实现对诸多产业进行登记,然而在实际工作过程中,由于受到政策、环境以及历史遗留问题的影响,导致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难以有效施行.并且现阶段,不动产统一登记主要以房产和土地为主,对林业的登记存在较大的难度.因此,结合国家相关法规以及实际工作,探究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下的林权类登记具有重要意义.

2 林权类登记问题

林权登记原属于林业部门负责,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下,其职能由不动产登记部门负责,但是由于受到技术、政策、管理以及人员等因素的影响,导致林权类登记问题突出,影响林权确定,同时影响我国新政策的顺利落实,其主要问题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政策矛盾

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下,林权类登记存在政策矛盾,在权利衔接上存在难点,其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权利界定存在差异,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农村土地具有所有权,承包商具有使用权[1].而林业部门在工作时,保留林地承包权,同时流转经营权,造成登记范围不明确.第二,配套政策建设不足.按照集体林权制度,集体组织可以保留林权,然而在不动产统一登记下,其仅能保留所有权,而缺乏经营权.同时其所有权和土地部门颁发的所有权造成权利的重叠.

2.2 登记资料不完善

现阶段,林权登记档案资料不完善,部分林权证书缺乏档案登记,其主要是由于部分地区信息化程度相对较低,导致资料通常以纸质资料为主,缺乏实用性,同时土地登记采用80或者2000坐标系,数据库则采用北京54坐标系,数据误差较大.并且国土资源部以及林业登记部门数据格式存在差异,导致数据难以实现共享.在林业调查方面,林业部门的數据精度较低,而不动产登记机构缺乏技术标准,同时缺乏专业技术人员,在林权统计过程中,需要相关工作人员按照技术标准来进行实地调查,但是不动产登记部门的工作人员通常是由其他部门的工作人员调任,其虽然具有统计学以及日常事务的处理能力,但是不具备林业调查和统计的能力,并且由于受到历史遗留问题的影响,导致林权的调查存在较大的难度,因此,不动产登记人员难以实现对林权的科学调查,进而影响林权的登记.由此可见,诸多问题导致林权登记存在较大的难度.

2.3 林权纠纷事件较多

林权制度改革时,由于技术以及精度等问题,导致交界区域的权利登记不明确,部分地区甚至仅仅存在村长确权的现象,由于登记过程不规范,造成林权的归属难以确定,在此情况下,每年均会发生大量的 事件,在我国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后,由于权利尚未明确,同时受到政策以及经济等因素的影响,导致不动产登记部门无法实现对纠纷的调解,造成林权难以确认.

2.4 登记流程以及职能重叠

原有林业登记部门通常在林业站或者村委会举办工作,而发证环节则在林业部门进行,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后,我国登记业务存在不规范的现象[2],登记部门的工作目前主要以土地和房产为主,并且主要集中在城市地区,在农村地区的职能相对较为薄弱.另外,我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规定程序和原有的林业部门程序存在明显的差异,并且政策并未做出明确的规定,导致登记流程难以融合改进,造成林业确权问题.

林权论文参考资料:

结论: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下林权类登记为关于林权方面的的相关大学硕士和相关本科毕业论文以及相关林权证贷款多少一亩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写作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和你相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