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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动器论文范文资料 与论电梯增加紧急(安全)制动器必要性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制动器范文 科目:职称论文 2024-03-03

《论电梯增加紧急(安全)制动器必要性》:这是一篇与制动器论文范文相关的免费优秀学术论文范文资料,为你的论文写作提供参考。

【摘 要】 本文主要论述了在电梯越来越广泛使用的今天,为了避免事故,增加紧急制动器的重要性.

【关键词】 电梯 制动器 安全隐患

【DOI编码】 10.3969/j.issn.1674-4977.2016.10.010

随着经济发展及便民出行的需要,电梯的使用频率越来越高,但从近年来电梯出现的一些事故以及带来的后果观察,我认为电梯增加紧急(安全)制动器是十分必要的.

1 我国在用电梯存在的主要安全隐患

我国在用电梯存在的主要安全隐患是“轿厢开门走梯”和“轿厢失速或失控坠落或冲顶”,究其原因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在电梯停层时,厅门和轿厢门打开后,乘客和货物进出轿厢,此时不能排除超载、震动造成工作制动器制动力不足(制动面存在油污、制动器机械部件出现失效如制动片磨损、储能压缩弹簧老化产生塑性变形等).

(2)尽管制动器有足够大的制动力,但仍然会存在超载、震动造成钢丝绳在曳引轮上由于曳引力不足产生滑移(钢丝绳和曳引轮接触面有油、钢丝绳长时间使用变细致使和曳引轮轮槽接触面减小、曳引轮工作面磨损、更换不合格的曳引轮等).

(3)变频器控制单元故障,发出错误指令造成开门走梯事故.

2 现行电梯标准存在的不足之处

我国现行的电梯标准GB 7588-2003,总体来说对“轿厢开门走梯”和“轿厢失速坠落或冲顶”缺乏有效保护措施.

一方面,2004年以前出厂电梯的制动器是单机械部件制动器,是不符合GB 7588-2003《电梯制造和安装安全规范》要求的.质检特函【2015】37号《关于加强在用电梯工作制动器安全检查的通知》要求“通过加强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来解决这批老电梯的制动器不可靠的问题.依靠人为的加强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可以大大减少类似事故的发生.但仅仅指望人为因素来保证使用单机械部件制动器的老旧电梯安全运行是不可能的.电梯工作制动器是一个纯机电一体化部件,其制动力的大小是通过调整弹簧来实现的,是动态变化的.维保人员不可能时时刻刻监控制动力的大小,即使使用先进的制动力监测传感器,也只能是监测,一旦监测到制动力不足或失速开门走梯,现有技术也只能望梯心叹,措手无策,也就是说工作制动器一旦失效,就没有任何保护了,只能看着轿厢开门走梯发生剪切伤亡事故.对于老旧电梯我们现在采取的措施是老梯老办法,仅依靠维保人员进行进行调整和维护.因此,老旧电梯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

另一方面,对于GB 7588-2003《电梯制造和安装安全规范》标准颁布后出厂的电梯的制动器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仍然安装单机械部件制动器的电梯(异步电机驱动),必须加装一套独立的上行超速保护装置(一般选用夹绳器);另一种是安装了双机械部件制动器(永磁同步主机驱动)的电梯,这种不需要安装上行超速保护装置,理由是这种制动器有机械冗余(可以视为两个单独的制动器),至于永磁同步主机驱动电梯的冗余制动器的制动性能业内也讨论了十年,笔者意见是这种冗余的制动器就算是有冗余也只是工作制动器,一旦失去冗余(制动面存在油污)还不如异步电机制动器.它同样不能有效防止开门走梯致人剪切事故发生.

3 对国家标准的修订及参考建议

(1)欧洲EN最新电梯标准,其在对“轿厢开门走梯(意外移动)”和“轿厢失速坠落或冲顶”的最终机械保护是依靠冗余的制动器,并在企业能够保证“根据良好实例和标准要求制造的机械装置”的前提下可以不考虑钢丝绳在曳引轮上产生的滑移引起的意外移动.

(2)美国A E电梯标准规定:无论是双机械部件制动器还是单机械部件制动器,无论制动器是否存在冗余,都是工作制动器,必须还要加装一套独立于工作制动器以外的紧急制动器.工作制动器和安全制动器不能混为一谈.

由此可见,美国A E电梯标准在防止上述事故发生的保护上显然要优于欧洲EN标准!

纵观我国电梯产品的制造现状和使用等情况,本人认为在“轿厢开门走梯”和“轿厢失速坠落或冲顶”的保护上不宜参照EN标准,而要参照A E标准,不论新老电梯必须还要加装一套独立于工作制动器以外的安全制动器,提高电梯本质安全.这一条应写入新的电梯标准,强制执行!

4 对我国电梯管理的意见

我国在用电梯425万台,如此庞大的使用量给电梯监管机构带来了极大的压力.仅仅依靠加强检查、督查、抽查、维护保养是不能解决根本问题的.根本问题是解放思想,突破原有的条条框框,在电梯安全监管中积极创新,大胆尝试在电梯安全技术上要有所突破,即增加一套独立的紧急制动器,大大提高电梯的本质安全,把被动监管变为主动监管,从根本上解决电梯本质安全问题,杜绝恶性事故的发生.毫不夸张的说,我们的电梯安全要达到这样的要求:不管怎样使用(人为破坏除外),即使是在制动器制动面上浇了一桶油或者是鋼丝绳上上存在大量油污,造成制动器制动力不足或曳引力不足,产生移动溜车现象是允许的,但必须要有独立的紧急制动器制动,使意外移动的轿厢在运行的范围内制停,绝对不能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电梯出现恶性事故大多数出现在门区,也就是人员进出电梯门时.这个时候可能出现电梯意外移动.前面已经说过,无非就是制动力不足和曳引力不足、控制系统故障等造成的,或者是电梯在门关闭后失控坠落或冲顶,这些故障一旦出现,现有标准制造的电梯是无法避免剪切、蹲底或冲顶事故发生.

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利用质检特函【2015】37号《关于加强在用电梯工作制动器安全检查的通知》的契机,以政府行政指令的方式,提出高于国家标准的电梯制造和使用要求.具体实施要求就是按照美国A E电梯标准要求,对所有在用电梯(GB7588-2003以前或以后生产的)必须加装一套独立于工作制动器以外的具有防止轿厢上下意外移动和超速保护功能的安全制动器.这项要求如果能写入标准,可以大大提高我国电梯的使用安全,减少事故发生,杜绝重特大恶性事故发生.

制动器论文参考资料:

结论:论电梯增加紧急(安全)制动器必要性为适合不知如何写制动器方面的相关专业大学硕士和本科毕业论文以及关于制动器厂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职称论文写作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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