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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检察机关论文范文资料 与邀请社会第三方参和检察机关信访工作之构想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检察机关范文 科目:职称论文 2024-04-05

《邀请社会第三方参和检察机关信访工作之构想》:本论文为您写检察机关毕业论文范文和职称论文提供相关论文参考文献,可免费下载。

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人民群众参和司法的原则和维护社会安定的要求为今后一段时期检察机关信访处置工作改革创新指明了方向.伴随着2013年以来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的深入推进,至上而下的一系列重要文件中也把人民群众参和检察机关信访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要求各级检察机关狠抓落实.当前,邀请社会第三方参和检察机关信访工作,不仅是妥善解决信访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发生、营造社会稳定和谐的现实需要,也是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进司法公正、提高执法公信力的重要途径.

一、当前检察机关信访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

当下,我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空前巨大的变革转型为国家和社会带来进步活力的同时,不可避免的也引发了各类矛盾纠纷的爆发式增长.其中,大量的矛盾纠纷以案件的形式涌入诉讼程序,通过正当的诉讼程序未能满足当事人诉求的大量案件并未能伴随着诉讼程序的终结而得到实质性的息诉,依旧缠留在司法机关转化为涉法涉诉信访,对司法公信力、司法秩序乃至社会秩序带来隐性的或现实性的侵害.

(一)信访数量显著增加

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法治意识的不断增强,刑事、民事两大诉讼法的修改实施以及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的不断推进,检察机关信访总量大幅度增加.从全国范围来看,2013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控告、申诉、*831181件次,同比上升90.1%;2014年1月至8月,全国检察机关接收控告申诉*792316件次,同比上升37.6%.在 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通报的2013年1月至2014年5月 12个部门 情况中,除2014年2月和3月外,最高人民检察院均是 政法单位中 人次数最多的部门.

(二)信访不信法问题凸显

一些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因对司法机关执法行为或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转而通过向有关机关和领导投诉,以寻求法律程序之外的救济,试图通过信访途径来干扰司法办案、改变司法机关作出的处理决定.特别是一些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在案件诉讼过程中不是依照法律规定积极行使其诉讼权利,而是采用不断信访的方式试图影响案件处理结果.“信访不信法”的问题凸显,使得法律至上、司法终局、司法权威等现代法治观念受到极大冲击.

(三)信访诉求多样混杂

信访人的诉求内容广泛多样,有法度之内的,也有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亦有情理之外的,各种合理和不合理的诉求交织混杂在一起.一些信访人存在较为固执的想法,难以接受检察机关作出的处理结论;有些诉求超越了检察机关的职权范围;有些诉求最终还是归结于经济利益上的满足,但显属不合理的漫天要价,这些都给信访问题的解决设置了诸多障碍.检察机关对法度之外的诉求亦做了很多疏导工作,也为部分生活困难当事人尽力申请了司法救助,但息诉效果并不明显. 就笔者所在的基层检察院而言, 数十年、十数年的信访人比比皆是.

(四)重复、多头信访现象突出

部分信访人片面认为只要重复信访、多头告状,就能引起注意,就能解决问题.这些信访人会针对同一事项,不断向不同级别的 局、检察院、法院、政府、人大等机关信访,演变成了“ 老户”. 这种重复、多头的信访不仅无益于问题的解决,还增加了信访处置难度,增加了社会成本负担.

(五)极端信访对社会稳定带来现实侵害

一些信访人企图通过采取非正常 的方式,对抗检察机关,迫使检察机关作出司法处理上的退让.近年来,信访人拉横幅、呼口号、滞留、围堵机关大门等现象日益增多,少数信访人扬言自杀自残甚而直接实施了 、自杀等行为.这些现象的存在,不仅极大地影响了检察机关正常工作秩序,干扰了司法办案秩序,而且极易引发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导火索.如2010年6月,当事人因对湖南永州零陵区法院判决不满而枪杀3名法官;2013年6月,湖南株洲市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处长在接待信访老户时被其刺伤;2013年12月,一信访老户在上海高级法院 时浇淋汽油、意图 ,被以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二、邀请社会第三方参和检察机关信访工作的现实意义

(一)有利于缓和信访人和检察机关之间的紧张关系

信访人由于利益诉求未得到满足,存在不信任检察机关的心理态度,或先入为主把检察机关放在和自己对立的位置,检察机关较难和之展开有效的沟通.邀请社会第三方参和检察机关信访工作,可以在信访人和检察机关之间架起一座沟通的桥梁,借以缓和信访人和检察机关之间的紧张关系和对立情绪.社会第三方是存在于检察机关之外的一支力量,这支力量通常具有和信访人“同阶层”性,或者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一定的社会公信力,易于被信访人心理上接受.

(二)有利于深化检务公开、加强对检察机关的监督

检务公开是检察机关实践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举措,是检察 的具体彰显.从法理上讲,检务公开是实现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的重要途径.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这种“看得见的正义”就是程序正义. 检务公开正是实现程序正义的基本条件.邀请社会第三方参和检察机关信访工作,贯彻落实了检务公开的要求,使信访工作从封闭运行向开放运行转变,能够促使信访工作在社会第三方监督下得到更加规范合理的处置,一定程度上也解除了信访人对信访处置暗箱操作的心理疑虑和误解.

(三)有利于拓宽检察机关信访工作的方式方法

检察人员长期从事法律工作,善于运用法律思维思考问题,也因此容易形成法律固化思维,而不善于运用其他思维开展群众工作.另一方面,检察工作依循宪法法律授权而开展,不能逾越,仅凭检察机关自身力量,在化解信访矛盾上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邀请社会第三方参和信访工作,可以较好地弥补上述局限性.社会第三方形式多样、组织丰富、工作方法灵活多变,可以帮助检察机关增强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

检察机关论文参考资料:

结论:邀请社会第三方参和检察机关信访工作之构想为适合检察机关论文写作的大学硕士及相关本科毕业论文,相关检察公益诉讼服务开题报告范文和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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