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筛选
分类筛选:

关于程序正义论文范文资料 与程序正义社会心理学在纠纷解决中运用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程序正义范文 科目:职称论文 2024-02-06

《程序正义社会心理学在纠纷解决中运用》:本论文可用于程序正义论文范文参考下载,程序正义相关论文写作参考研究。

摘 要:法律权威需要寻找一些方法,以解决冲突并增进和协调人际和群体之间的关系.在这种考察中,社会心理学领域中围绕“程序正义(procedural Justice)”以实验方法展开的研究成果显示:程序和程序正义在解决纠纷方面存在巨大的潜能.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证角度,程序正义的社会心理学及其在美国社会的冲突衡量与评价、冲突转型的治疗分析以及冲突解决策略的可行性认识等方面,均提供了丰富的理论资源,也有助于我们分析美国替代性纠纷解决方法(ADR)适用的各种情境.

关键词:程序正义社会心理学治疗性法学

中图分类号:DF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330(2016)01-0016-09

社会心理学(social psychology)是研究人与人相互作用的一门现代社会科学.每天我们自身的行为与周围人(父母、朋友、老板、老师、陌生人——事实上,在整个社会情境中)的行为之间都在相互影响.这种相互影响不只停留在人的行为层面,还包括人们的思想、情感和外在的行动.有时候这些相互影响会彼此起冲突.社会心理学家对于当各种不同的影响在个人内心彼此发生冲突时会产生何种结果,也特别感兴趣.在戴维·迈尔斯(David G Myers)看来,社会心理学家就是通过科学地探索人们彼此之间如何思考、如何影响以及如何联系来研究这些关联的. ①与上述社会心理学的定义相关,在社会内部和组织群体内部,由于人际和群体间的冲突仍然持续不断,人们日益求助于法律和法律权威以解决这些冲突.因此,法律权威需要寻找一些方法,以解决冲突并增进和协调人际和群体之间的关系.一种理想的纠纷解决方式是:有关各方都能够接受法律的决定,彼此保持协调的关系,对于处理有关纠纷的法律权威以及更一般的法律和法律权威感到满意.②在这种考察中,社会心理学领域中围绕“程序正义(procedural Justice)”以实验方法展开的研究成果显示:程序和程序正义在解决纠纷方面存在巨大的潜能.前引②汤姆·R.泰勒文,第473页.

一、审视程序正义的社会心理学

20世纪法学学习开始跨学科化,这个传统始于社会学和经济学,但是后来扩展到了政治科学和心理分析,并且最后开始包括文学理论和哲学.这种法学学术转向也为“司法裁决的替代性方式”、“从制度分析转向过程分析”(即把审判视为程序参加者的相互作用的过程)提供了“从法律以外寻找客观性标准的科学化主张”.至20世纪70年代,在美国兴起的调解、仲裁和其他相关纠纷解决方法——替代性纠纷解决方法(ADR),作为控制讼案激增从而减少庭审迟延、节约司法成本、提升公众对司法满意度的手段,对法人类学和法社会学领域关于纠纷与纠纷处理的研究成果,包括社会心理学关于程序正义的研究成果的有益利用是相当显著的.例如,在一些被正式组织称为“模范(extrarole)”行为的社会心理学研究中发现,当群体内部的某些成员从事有益于该群体的合作行为时,为了合作而实施惩罚的威胁或激励机制,可以促使人们接受某些决定.但是,如果群体成员自愿实施某些行为,且这些行为有助于群体形成内在的认同感和忠诚感,那么这些行为就有益于该群体.如果人们认为群体的决定公正,他们就会自愿地与群体合作.因此,公正的决策程序会产生一般性效应,有助于激励人们自愿地维护他们所属的群体.前引②汤姆·R.泰勒文,第479页.这种诉诸于心理学上对于程序公正的理解,有助于不同群体间借助共同的正义概念实现社会协调.美国和其他地方的社会心理学家不仅“通过试验科学地证明程序公正加强了有关个人对法律和司法决定的服从”,[日]谷口安平:《程序公正》,载宋冰编:《程序、正义与现代化——外国法学家在华演讲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377页.而且显示出令人乐观的结论:“人们的正义或公正观是一种社会协调机制,通过这种机制,人际和群体之间才得以维持互动.正义的价值就在于使得人际和群体维持互动,消除冲突和防止社会解体.冲突和敌对可以导致社会互动关系的解体,一旦面临这种威胁,人们便不得不求助于权威.程序正义可以最大限度地防止这种解体,并有助于维持人们之间建设性的长期互动关系.”前引②汤姆·R.泰勒文,第474页.

人们关注自己所从属的群体,实际上更多地是关注该群体做出裁决时适用了什么样的程序.对于人们的这种程序性取向,社会心理学者的研究表明,人们关注程序正义问题,会影响他们对司法机关和有关机构的看法.[美]汤姆·R.泰勒:《人们为什么遵守法律》,黄永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15年版,第294页.根据社会交换和社会依赖的社会学和社会心理学理论,人们之所以要加入一个群体并且愿意留在这个群体中,是因为他们觉得这样做可以从群体中获得利益,或者说,人们之所以要与他人交往,其目的在于努力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因此,如果程序是公正的,即使他们短期内无法获得自己期望的利益,也可能合理期望自己能够获得长期的收益.这一以人的自利性假设为基础进行的研究,为美国学者约翰·蒂伯(John Thibaut)和劳伦斯·沃克(Laurens Walker)早期关于程序正义的研究提供了最基本的前提.蒂伯和沃克的研究直接以法律纠纷解决程序为对象.他们通过实验研究证明,结果(outcomes)并不是唯一决定人们事后感受的因素,无论获得什么样的结果,一个被认为公平的程序本身都能增加人们对法律制度的满意程度.也就是说,只要决定的程序符合正义(程序正义),结果就更具可接受性.前引②汤姆·R.泰勒文,第478页.这种围绕“法律权威富有成效地解决纠纷和实施规则的能力”展开的研究,其关注点是权威行使的方式,即重视过程的公正而不是结果的公正.前引②汤姆·R.泰勒文,第478页.根据这一理论,他们提出了自己的基本观点:即一旦人们发现自己陷入与他人的纠纷,而且通过双方的自我协商无法成功地解决问题,就会转而求助于第三方来解决这些纠纷.他们会努力向第三方提出自己的证据和意见,通过这种方式实现对处理结果的最大化控制.前引⑦,第291—292页.通过进一步的问卷设计,还发现对抗制(adversary)的诉讼结构比纠问制(inquisitorial)让人感到更公平(fairness).按照他们的理论设想,权威借助程序正义的机制解决冲突.结果,法律权威关心的重要问题就是如何预防、抑制和终止社会冲突.前引②汤姆·R.泰勒文,第474页.

程序正义论文参考资料:

论文程序代码

程序员杂志

结论:程序正义社会心理学在纠纷解决中运用为关于对不知道怎么写程序正义论文范文课题研究的大学硕士、相关本科毕业论文浅谈程序正义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文献综述及职称论文的作为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和你相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