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筛选
分类筛选:

关于赴台论文范文资料 与台当局吸引大陆高科技人才赴台策略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赴台范文 科目:职称论文 2024-01-20

《台当局吸引大陆高科技人才赴台策略》:这是一篇与赴台论文范文相关的免费优秀学术论文范文资料,为你的论文写作提供参考。

吸引大陆科技人才

1987年,台当局被迫开放台湾居民赴大陆探亲,部分台湾科技人士以探亲赴大陆,两岸科技界才开始有了正式接触,两岸交流活动随之开始起步.1988年11月底,台当局开始允许岛内学者或民间团体赴大陆出席国际学术会议,批准台湾厂家参加在大陆举办的各种国际科技展和商展.从1989年起,一些台湾科技人员利用来大陆探亲或观光的名义,借机参访大陆科研机构,进行讲学,甚至出席大陆各类国内学术会议.1990年,台当局又开放岛内学校、机构、团体可派人赴大陆地区访问,两岸间的科技交流活动开始增多.

1990年,根据台湾“经建会”推估,“六年国建计划”对台湾地区的人才需求,在电机、电子、机械、土木建筑、工业设计、资讯方面缺大学以上的人才;在土木建筑、工业工程、材料矿冶方面缺专科程度的人才;医事类人才供需平衡;农业科技人才供过于求;理科除气象类普遍人才过剩.倘若人才流动便捷,大陆工科人才来台,台湾理科农科人才赴大陆就能调适供需不均现象.如果限定“楚才楚用、晋才晋用”,则台湾科系过剩人才需经过再教育.高级人才的再教育或人才转业并非易事,尤其“六年国建计划”中重点科技的新材料、光电、激光、航空航天都缺乏大量人才,短期内无法自行培养,又恰为大陆人才充裕的项目,最捷快赢之道即是从大陆招募人才.

为引进大陆科学技术和科技人才,台当局相继制订了一系列法规和制度,特别是将吸引大陆的海外高科技人才作为其重点工作.在第四次“全国科技会议”中,台湾“行政院长”郝柏村指示“延揽海外人才可涵盖大陆科技人士”,台湾“国科会”(现名为“科技部”)因此拟订《延揽大陆科技人士来台研究作业要点》,并于1991年6月经“陆委会”核定实施;其内容包括:延揽大陆优秀科技人士到台从事研究,特别是优先延揽台湾急需的大陆科技人才,补助大专院校或研究机构邀请大陆地区特殊领域重要科技人才来台短期讲学.

此外,台湾“国科会”为配合台当局的大陆政策,以“积极主动、循序渐进”的原则,依据行政部门颁订的《落实“国统”纲领近程阶段计划项目》,制定了“加强两岸科技交流五年中期计划”,并依该项计划内容,制定了各项交流配合措施.这是台当局首次将“两岸科技交流”纳入其科技发展规划中.该项计划要求自1992年至1996年,分三期实施两岸科技和人才的交流和合作,第一期着重吸引在海外的大陆科技人员到台湾从事研究工作,并支持由民间建立两岸科技和学术信息交流体系;第二期起,基于交流互惠原则,鼓励并支持民间学术机构*两岸学术交流、研究人员互访、举办学术研讨会,并逐步开放吸引在海外的人文社会科学人员及优秀大陆人员到台湾从事研究工作;第三期由“两岸民间学会科技合作交流小组”,加强推动两岸科技合作研究计划.

为使延揽大陆科技人士工作顺利展开,1992年7月,台湾“陆委会”修订《现阶段延揽在海外大陆科技人士来台参和科技研究发展工作作业要点》,适用范围由理、工、医、农扩大到人文社会科学;台湾“国科会”据此制定了《现阶段延揽在海外大陆科技人士来台参和科技研究发展工作作业规定》,使运作程序更加具体,规定来台参和科技研究项目或任教的大陆科技人士,必须曾在西方国家及地区著名大学担任过教授,最近5年内有著作发表,在理、工、医、农的基础或应用研究有杰出成就并具有学术地位,为国际所推崇者;或在著名大学获得博士学位后继续从事专门研究4年以上并有成绩,在应用科学或技术上有特殊成就者;或具有某种特殊技术并有丰富的工作经验者;由台湾方面提供旅费、房租津贴及在台研究教学费用.

鉴于当时限制大陆科技人才赴台的行为受到舆论普遍指责,1993年4月,台湾“国科会”又制定《大陆地区科技人士来台从事研究许可办法》,取代原有《作业规定》,其延揽对象不再限于海外地区,可直接来自大陆,延揽对象包括在理、工、医、农及人文社会科学有杰出成就并具学术地位者,或者在特殊领域的应用工程技术有杰出成就并为台湾所需者,期限最多可达2年.

1994年起,著名科学家李远哲回台湾担任“中研院”院长后,设立“中研院特聘研究员”制度,持续吸引海外大师级人才回台湾,并且向企业界募捐,筹得新台币约10亿元,成立“杰出人才发展基金会”,为岛内各大学和学术机构和“中研院”的回台资深学者发放补贴薪金,让他们减少在经济压力而愿意回台湾.

另外,台湾“国科会”为促进两岸科技人才交流和合作,补助台湾公私立专科以上学校或经其认可的学术研究机关(构)及“国家实验室”延揽大陆地区或由大陆地区前往第三地的科技人士来台,参和科技研究计划或担任特殊领域教学,于1997年9月制定《补助延揽大陆地区科技人士处理要点》,其补助类别分为研究讲座、客座人员及博士后研究三类,其中客座人员依资格条件分为客座教授(研究员)、客座副教授(副研究员)、客座助理教授(助研究员)、客座专家等四类.

台湾“教育部”也制订了《大陆地区专业人士及学生来台从事文教活动许可办法》”;“陆委会”制订了《补助大陆专业人士来台从事讲学、传习研修、教练等文教活动实施计划》.为建立台当局谋划中的“亚太营运中心”,1995年“陆委会”决定以“专案许可”方式,引进部分特定产业的大陆高级人才.

大陆科技人士赴台工作

据台湾“国科会”公布,1992年6月,有两位大陆杰出科技人士被首次批准赴台,分别在台湾大学从事人工心脏研究及在新竹清华大学从事高温超导研究.到1993年底,有18位大陆优秀科技人士受邀或应聘到台参和研究工作.到1995年,共有33位大陆优秀科技人才接受台湾邀请,在台湾从事科技研究.

不过,这一时期台当局对两岸科技交流的限制仍然很严,很多曾申请过两岸交流的学者,都觉得申请手续繁琐和审查通过时间冗长且限制多.不管是台湾“国科会”或相关机构皆曾限制岛内学者到大陆学术交流,例如台湾“教育部”规定,到大陆讲学需辞去大学职位;“陆委会”规定,不补助到大陆做研究;即使允许赴大陆交流,但还有固定交流名额限制;对大陆赴台学者,则限制其行程范围或是要求规范大陆人士公开言论等.

赴台论文参考资料:

兰台世界杂志社

中台关系论文

结论:台当局吸引大陆高科技人才赴台策略为关于赴台方面的论文题目、论文提纲、2018台湾自由行新政策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参考文献的相关大学硕士和本科毕业论文。

和你相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