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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族主义论文范文资料 与民族主义的辩护和悖论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民族主义范文 科目:专科论文 2024-02-19

《民族主义的辩护和悖论》:此文是一篇民族主义论文范文,为你的毕业论文写作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民族主义是近百年来全球最重要的政治理念之一.它曾经被普遍视为一种进步的理念,召唤被奴役的族群起而追求独立和自决.然而,最近数十年来,在欧美学术界的主流语境中,民族主义渐渐变成了一个“政治不正确”的理念,民族主义的勃兴意味着族群撕裂和冲突,在极端情况下甚至会引发种族清洗的灾难.

与强调以族群整体为单位争取独立和自决的民族主义相反,当今欧美主流学术界把美国和欧盟视为理想的“公民国家”形态,这意味着国家建立在公民个体认同的基础上,公民们来自彼此不同的族群和文化背景,但是他们都忠于共同的原则,以此为纽带建立国家认同.在美国,美国宪法被认为是所有公民效忠的基本原则;在欧盟,欧盟宪法赋予所有缔约国的国民以欧盟公民权,希望以此构建超越民族国家的主权实体,在未来逐渐淡化原先的民族国家认同.尽管美国从未真正解决种族冲突问题,欧盟在英国全民公投决定“脱欧”之后前景黯淡,但是“公民国家”依然被欧美主流学术界认为是一种值得追求的理想,纵有再多现实困境,也只是前进道路上的曲折而已.

以色列哲学家和政治评论家哈扎尼(Yoram Hazony)的《民族主义的优点》(The Virtue of Nationali)一书,恰是一部挑战上述当今欧美学术界主流观点的著作.哈扎尼断言,“公民国家”的理念只是一个神话,现实中的“国族”(nation)是一些“部落”(tribe)通过共同的语言或宗教,以及共享的历史形成的实体.所谓“部落”是一些由家族组成的群体,不限于血缘关系,也包括了婚配和收养等纽带.具有共同语言或宗教,并且具有共同仇敌的部落会逐渐形成联盟,进而有可能形成了“国族”(nation).国家的合法性基础仅仅在于它是由“部落”联盟构成的有机实体,而不是源自公民个体对共同原则的效 忠.《民族主义的优点》作者:[以色列]约拉姆·哈扎尼(Yoram Hazony)出版社:Basic Books出版时间:2018年9月定价:30.00美元哈扎尼是以色列哲学家与政治评论家.

在哈扎尼看来,民族主义不仅意味着效忠自己的“部落”和国家,同时也意味着拥护一种以民族国家为基础的世界秩序.在这样一种秩序中,每个国家可以不受干涉地继承自己的传统,追求自己的利益.然而,當今现实中的世界秩序却是由世界贸易组织,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海牙国际法庭等国际组织主导,这些组织主要以美国和欧盟为依托,实质上充当了“帝国主义”在全世界推行强权的工具.

以“帝国主义”为名的指控可谓老生常谈.然而,哈扎尼对“帝国主义”的批判却是别具一格.左派知识界的惯常做法是剖析帝国主义的经济根源,例如奴隶贸易、资本主义等等;哈扎尼关注的则是“帝国”的政治形态.他从中东和西方政治史中提炼出了一条叙事主线—“帝国”与“民族国家”两种国家形态的对立,以此作为评判古今的立论基础.

哈扎尼指出,纵观历史,不同地域的人类社会在文明进程中几乎只能自发地演化出两种政治秩序,要么止步于部落或部落联盟;要么建立帝国,将兼并其他部落和征服世界视为其神圣使命.惟一的例外是《旧约》时代的以色列王国.在《摩西五经》里,耶和华与犹太人订约,将以色列赠予犹太部落,但没有更多疆域.犹太人作为耶和华的选民,其使命不是通过征服其他部落去推行犹太教信仰,而是在国土内部彰显耶和华之道.

与此相反的是,无论古埃及、亚述、巴比伦还是波斯,都把对外征服视为天神授予君主的使命,都热衷于四处征战建立帝国.众所周知,犹太人是一神教的创立者(虽然研究表明犹太人的耶和仰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古埃及太阳神信仰的影响),哈扎尼则更进一步,把犹太人视为“民族国家”的创立者.

哈扎尼指出,罗马帝国虽然也是以信仰耶和华上帝的名义,奉天主教为国教,但是其一神教信仰与以色列王国的耶和仰迥然有别.罗马的上帝是作为征服者的上帝,旨在通过征服世界来传播福音,此后中世纪欧洲的罗马教廷继承了这一立场,教廷与其说是宗教机构,不如说是政治机构.中世纪的神圣罗马帝国(以今天的德国和奥地利为中心)早期正是为了在教廷的领导下重现罗马帝国的霸业.

在标准教科书的历史叙述里,1648年签署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是欧洲近代民族国家兴起的开端,它废除了此前教皇在名义上拥有的教会管辖权、绝对领土权、国际执法权和无限战争权,经历了新教改革的英国、荷兰、法国、瑞士、瑞典和丹麦成为新兴的民族国家,《和约》承认缔约国的国家主权和平等,国家之上没有更高的政治权威.

然而,欧洲民族国家虽然不再为了神圣的宗教信仰而战,出于争夺利益而发动的战火并未止熄,这促使知识分子去思考一种更合理的政治秩序.哲学家康德在1795年发表的《永久和平论》是这一方向上的经典著作.简言之,康德要求建立国际法,承认世界公民权,国际法的存在意味着战争属于非法状态,世界公民权意味着每一个人不会仅仅因为进入别的国家而遭受敌意对待,虽然一个国家本来可以基于自己的主权制定法律歧视外来者.康德还提出了“共和制国家之间不会发生战争”的观点,希望在“共和制国家”联合的基础上实现持久的国际和平.

民族主义渐渐变成了一个“政治不正确”的理念,民族主义的勃兴意味着族群撕裂和冲突.

“一战”结束以后,时任美国总统的威尔逊扮演了一个既号召民族主义,又主张建立国际法的角色.他一方面促成了原先隶属于德意志帝国、奥匈帝国和沙皇俄国的诸多东欧国家的独立,另一方面又着手创建国际联盟,作为实施国际法、保障世界和平的基石.但是,美国国会没有批准美国加入国际联盟,而由英、法主导的国际联盟也并未阻止日本军国主义和纳粹德国的兴起.纳粹德国对犹太人的大屠杀,是人类历史上的一场浩劫.

按照当今欧美主流学术界的观点,大屠杀的根源在于纳粹德国的极端民族主义.希特勒及其追随者希望实现德国的种族纯粹,排除一切杂质,犹太人作为在历史上长期被污名化的少数族群首当其冲,成为受害者.因此,要避免类似的种族清洗再次发生,就需要消解民族主义,建立超越民族国家的欧盟政府,落实欧盟公民权.

而在哈扎尼看来,欧洲犹太人遭受大屠杀浩劫的根本原因,是因为他们当时没有建立自己的国家.如果当时犹太人有自己的国家,他们就可以安置和保护德国乃至欧洲的同伴.事实上,历史研究表明,纳粹德国一开始只是希望驱逐犹太人,但是并没有多少国家愿意接收犹太难民.纳粹德国对于犹太人的迫害是逐渐加剧的,随着“二战”东线战事的愈演愈烈,最后才发展成大规模的肉体消灭.“二战”结束以后,以色列第一任总理本·古里安正是把避免大屠杀浩劫重演作为建立以色列国家的根本理由,在美国、苏联两大强权的支持下,从英国托管走向独 立.

如果是在年前,哈扎尼的上述论点势必招来一阵嗤笑,彼时欧盟蒸蒸日上,在哲学上为欧盟奠定法理基础的思想家哈贝马斯也享有盛誉.但是现在欧盟正面临严重的信任危机,“英国脱欧”吹响了重返民族国家的号角.哈扎尼的论述不再可以等闲视之.

哈扎尼进而指出,那种试图根据普遍原则建立“公民国家”或“世界政府”的论述,貌似具有最大程度的包容性—任何人不拘族群和文化背景,都可以在忠于基本原则的基础上被接纳,享有公民权利;但其实又是最不宽容的—这些基本原则既然号称是普遍的,那么任何与之矛盾的理念就都必然是错误的,是不可能并存的.

例如,基于政教分离的原则,欧盟对于公共场合的某些宗教着装有着严格的禁令.就此而言,与其让不同族群背景的个体都接受同一套原则,不如让每个族群各行其是,在自己的民族国家里发扬自身的传统,不受别的族群干涉.

到此为止,哈扎尼似乎为民族主义提供了一套精彩的辩护.然而,根据他的论述,以色列占领下的巴勒斯坦建国似乎也是顺理成章,但他对此却持完全否定的态度,理由是“并不存在民族自决的普世原则”.这真是一个有趣的悖论,让人不禁怀疑他的逻辑是否真能自洽.也许,基于普遍原则的“公民国家”或“世界政府”并不能带来真正的宽容与和平,但是民族主义就能解决问题吗?

民族主义论文参考资料:

结论:民族主义的辩护和悖论为关于对写作民族主义论文范文与课题研究的大学硕士、相关本科毕业论文民族主义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文献综述及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下载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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