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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伤论文范文资料 与四没,工伤能否认定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工伤范文 科目:专科论文 2024-03-20

《四没,工伤能否认定》:本论文主要论述了工伤论文范文相关的参考文献,对您的论文写作有参考作用。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和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工伤认定直接关系到工伤职工的待遇,直接关系到工伤职工的利益.认定工伤的情形错综复杂,时有不法用人单位“较劲”,阻力多多,下边就说说“四没”特定情形下的工伤认定:

一、没有劳动合同可否

认定工伤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工作证、工资单等证明材料,如果工作中受伤,可否申请工伤认定?这是一些被招来打工的农民工群体中常遇到的问题.

【案例】25岁的小吴是一名农村青年,村上土地集约经营,他家承包的土地出让,他和父亲在城里打工的一位老乡的带领下来到了一建筑工地当上了苦力工.拉水泥、运石料、筛沙子、铺预制板,天天天刚亮就出来忙乎,日头落了,看不见了才收工,没签劳动合同口头约定每月工资三千元竣工一次结算.无社会保险.无文化、无技能来市里活不好找,给多少钱、钱啥时给、签不签劳动合同,上不上社会保险,一 工地老板安排,哪里敢计较.可就是因为没有书面劳动合同,前些日子卸石料,车上滑落的石头把小吴砸成重伤,老板以小吴不注意不给申报工伤,不给工伤待遇,小吴自行申报遇到了麻烦.相关部门向他要书面劳动合同他拿不出,要他提供工资卡、工作证、出工单他也都拿不出,只能拿出工地给他发的一套粗布旧工作服和塑料安全帽.要他提供二个一同干活工人的证言,他只能提供一个就是他的父亲,而来时扑奔的那个工人早不在这干了,去哪还不知道.

【说法】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证明劳动关系书面劳动合同很重要.《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没有书面劳动合同,可依《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通过提供相关凭证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有相关劳动关系、医疗诊断证明,有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伤害程度等事实,没有“劳动合同”相关部门也可以作出工伤认定.

二、没有侵权人可否认定

工伤

工伤发生原因千差万别,地点并非都在办公地.侵权人不明、地点非工作场所,这些往往造成相关认定部门对工伤的否定.这多发生在外出流动工作的促销员、维修工、快递员等人员的身上.

【案例】周某是一家公司的推销员.三个月前去外地推销公司产品,傍晚去某连锁店了解销售情况,途经一栋居民楼下时,不知从何处飞来一只空酒瓶砸中头部,花去二万余元医疗费用,还落下伤残.周某报案至今没有找到侵权人.事后,找公司申报工伤,相关部门竟以他所受伤害的地点并非在工作场所内,且侵权人不明,没予认定.

【说法】《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职工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并没有规定他人伤害,侵权人必须明确.至于对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也应当针对受伤职工的工作特点灵活掌握,特别是这些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不固定的职工.“工作时间”既应当包括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时间、用人单位规定的上班时间以及加班时间.此外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加班的时间也应属于工作时间,除非单位明确要求禁止劳动者在规定时间以外进行加班的.工作场所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提供的日常工作的场所,以及用人单位临时指派去往的工作场所.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这里的工作场所不仅仅局限于劳动者所在的工作岗位场所应泛指用人单位提供的、派去的为劳动者完成工作任务所需的所有的主要场所及辅助性场所.此处的工作原因,泛指为完成工作而进行的任何客观环节、条件、行为.事故伤害包括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各种人身伤害事故.有关部门不予周某工伤认定是错误的.依《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没有法人代表签名

可否认定工伤

不签劳动合同,不上工伤保险,一旦发生工伤事故,法人代表不承认劳动关系不给受伤工人申报工伤,拒绝在工伤认定申请书上签字,这是工伤高发的建筑工地突击工程临时用工常见的事.

【案例】不久前大地回暖,雪化冰消,建筑工地开始施工,施工前某工地从马路劳务市场招了一批工人,平整施工现场,为大型建筑设备开进作业进行前期准备.被招工人刘某刚从农村来第一次进工地做工人,干活没经验,有些毛楞.在拆一残墙时,为图快,别人在墙上拆,他在墙下抠根,结果墙倒他被砸成了重伤.因为没签劳动合同,没上工伤保险,工地建筑商以和他没有劳动关系,不给他在工伤认定申请书上签字.只付了部分入院抢救费用就不再管他.没有法人代表不签名可否认定工伤,不签字就能逃脱工伤责任吗?

【说法】《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第六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上工伤保险拒绝在工伤申请书上签字不能规避工伤的认定、工伤责任的承担.

四、没有退回赔偿款能否

认定工伤

此类事件多发生在第三者侵权的案件中.没给职工上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为了减轻工伤保险赔偿的承担,常常以侵权第三者支付了赔偿费,要求在赔偿数额中扣除.否则不提供掌握的材料、要求有关部门不给工伤认定.

【案例】叶某是某县机关食堂小灶的高级(国家职业资格 )厨师,该县是城镇化的试点单位,经常有上级领导来检查指导工作.其是县上花高薪从市里某高级饭店挖来的专事给上级来检查工作的领导烹调的.刹吃喝风,他被县政府辞退,回到市里到一私立大饭店主灶.饭店承办多桌婚宴,一日清晨,店长拉着他去海鲜市场选料,在回来途中不幸被一超速闯灯货车碰撞,叶某身受重伤.交警认定货车对此次交通事故承担全部责任.为此肇事货车赔偿了叶某入院就医的全部费用.因没有给叶某上工伤保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相关工伤保险待遇要饭店负责: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为了少掏钱饭店老板提出其为叶某支出的工伤保险费用中,要扣除肇事货车已支付的费用,否则不提供相关资料并要求有关部门不予工伤认定.

【说法】饭店老板支付叶某工伤保险费用,要扣除肇事货车已支付的费用的要求不能得到法律支持.否则以此要求有关不予工伤认定,为无理之举.就是说叶某就重叠的部分可能得到双重赔偿.就双倍赔偿问题是有法律支持的,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八条、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工伤论文参考资料:

工伤保险论文

结论:四没,工伤能否认定为大学硕士与本科工伤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优秀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下载,关于免费教你怎么写上班途中工伤新规定方面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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