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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质证论文范文资料 与新刑事诉讼法中关于涉密证据质证规则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质证范文 科目:专科论文 2024-02-26

《新刑事诉讼法中关于涉密证据质证规则》:本论文可用于质证论文范文参考下载,质证相关论文写作参考研究。

摘 要:质证是司法证明的一个独立环节,是人民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前提,也是实现人权保障的重要基础.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了一系列质证的制度规则,以实现司法的公正和人权保护的宪法精神.而本文将从质证的一般规定的例外即涉密证据的质证问题,并结合2012年新《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浅议质证保密需要和保障质证权之间的平衡,并提出我们的见解.

关键词:质证;涉密证据;保密;新《刑事诉讼法》

2012年我国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新增技术侦查的规定,填补了以往法条关于技侦规定的空白.另外,新修订的刑诉法还规定了庭外查证、隐秘作证等新的证明手段和方式确保涉密案件的保密性,刑事诉讼质证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

一、刑事诉讼质证规则的价值分析

1.辨别真伪、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我国新刑事诉讼法规定 、检察院以及法院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必须坚守以事实为根据不动摇,同时也要严格遵守法律的相关规定.所谓以事实为根据的意思是指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必须以查证属实的事实和证据来作为认定行为人有罪或者无罪.而且在甄别证据的过程中,需要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和司法机关收集的证据作出区分,正是因为案件当事人跟案件的裁判结果有直接的关系,因此可能会发生为了达到自身的目的而伪造证据的可能,这样就可能导致对案件审理不公正的结果的发生.但是对于司法机关收集的证据也要做好审查,有可能因为一些客观的原因导致证据失真.正是由于证据可能存在虚假的可能,法院就需要在庭审时组织控辩双方对证据进行质证,只有经过质证核实的证据才有可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因此,质证是证据能否被采用的前提和依据.

2.是人民法院正确适用法律的基础

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依法适用相关的法律规定和事实根据来对案件事实作出判决.在法院适用法律的时候必须要对案件事实有一个全面的把握,这就要求其所掌握的案件事实的真实有效性,只有确保案件事实材料、案件证据的真实、确凿、充分才能结合法官的个人经验、学识水平正确地运用相关的法律规定.否则一切皆是纸上谈兵,终不能实现公正判决.而案件事实、证据是否真实、确凿、充分需要经过质证来核实判断,由此可见,质证是作为法院正确适用法律的基础.

3.能减少司法成本、提高诉讼效益

我们国家在新修订的刑诉法中特别写入了“尊重和保障人权”,具体在审判中则需要尊重和保障当事人的陈述权和申辩权.只有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充分贯彻这一原则,才有可能作出让人信服的判决,才能让当事人愿意去执行判决,确保法律的权威得到维护.那么具体在审判阶段,当事人的陈述权和申辩权表现在对案件事实和证据的质证环节以及最后陈述环节,只有确保当事人全面、充分地进行质证,确保辩方充分行使辩护权利,经过这样的程序作出的判决才可能被信服和执行.从另外一个层面上来说,这样的判决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上诉和申诉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达到节省了司法成本、提高诉讼效率的目的.

二、刑事诉讼法中证据质证的难题

对涉密证据的质证,存在当事人的质证权和保密需要的价值冲突.从保障当事人的质证权的宪法规范和刑事诉讼法中关于证据的要求来说,作为诉讼当事人的被告人享有知悉并质疑控诉方证据的权利,而且在庭审过程中享有质证的权利,只有经过质证查证属实的证据材料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这既是刑诉法对当事人质证权利的保障,也是直接通过言词证据发现案件事实真相的依据.但是在刑事诉讼的质证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涉密证据的质证问题

我们人民法院的审判以公开审判为原则,不公开审判为例外,因此,一般刑事诉讼的质证过程都是公开的.但是我们应当注意到,在质证的过程当中一旦涉及到涉密证据,例如涉及国家秘密的证据材料如果也是按照一般的质证规则来质证的话,那么就会导致泄密,这将产生严重的后果.那么在实践中如何对涉密证据进行质证,尤其是对一些涉及国家秘密的证据,可能会因为是涉及国家秘密而不公开质证使犯罪嫌疑人逃脱法律的制裁,因为涉及国家机密拒绝辩方知悉也是难以保障审判的公平正义的.

2.技术侦查手段获取的证据的质证问题

随着社会的发展, 机关的侦查手段也在不断的发展,新刑事诉讼法增加了技术侦查措施,那么卧底、线人等也会成为侦查的主体,对于其获取的证据该如何进行质证也是实践中存在的一个难题.例如对于线人制度而言,线人的身份对于指控犯罪、辩方辩护、法官审查事实具有很重要的作用.正是由于线人身份的特殊性,游离于犯罪边缘和侦查机关因为利益结成共同体,这样就不能保证其提供的证据的真实性.因此,對于线人的证人证言我们必须采取更为严格的审查标准,包括对线人的身份的审查.在一些诱惑侦查案件中,线人的身份需要其出庭并且证明诱侦手段、方式方法适当,但是线人的身份暴露使其招致危险,倘若其不出庭作证又不能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质证权,也可能导致案件事实材料的扑朔迷离,无法作出公正的判决.

三、我国涉密证据质证的立法现状

结合我国新旧法律法规,对于涉密证据,虽说我们还不完善,但是已经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和突破,特别是2012年新《刑事诉讼法》对于隐蔽作证制度的规定,为我们之前的质证问题解决了不少难题,但由于细致的程序规则问题仍然很模糊,这也是立法实践中的问题所在.

1.为实现国家、公众的保密需要,法条规定公开质证的例外

质证在我国刑事审判过程中是审查、核实证据的重要环节,当庭、直接、公开是庭审过程中必须遵循的三大原则.我国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1条对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案件规定不公开审理,此外,对确属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可以提出申请,法院应当不公开审理这三类案件作出了例外规定.在庭审过程中,除合议庭组成人员、公诉人、法警、被害人及其 人、被告人及其法定 人、辩护人以外,其它诉讼参和人及旁听人员都应当退庭.但是,相关的涉密证据仍然需要在庭审中出示,并遵循直接质证原则和当庭质证原则,通过不对外公开审理的方式解决相关涉密证据的保密问题.

质证论文参考资料:

结论:新刑事诉讼法中关于涉密证据质证规则为关于质证方面的的相关大学硕士和相关本科毕业论文以及相关当庭提交证据不予质证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写作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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