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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风险投资论文范文资料 与民营风险投资、声誉效应和新股炒作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风险投资范文 科目:专科论文 2024-02-26

《民营风险投资、声誉效应和新股炒作》:此文是一篇风险投资论文范文,为你的毕业论文写作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摘 要】 声誉对于风险投资的后续融资具有重要意义,而IPO是风险投资的最佳退出方式和建立声誉机会,因此风险投资机构可能干预IPO过程和.以A股1 040家IPO公司为样本,通过分析风投参与对IPO首日收益及其的影响,研究了我国风险投资的声誉效应行为.在以往学者指出我国风险投资整体上存在声誉效应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发现,我国风险投资的声誉效应主要存在于民营的风险投资机构;我国民营风投通过炒作新股上市首日获得高额IPO首日收益赚取声誉,而不是以发行折价为代价获得声誉.文章深化了我国风险投资机构声誉效应的相关研究,并为规范风险投资机构发展提供理论指导.

【关键词】 民营风险投资; 声誉效应; 新股炒作; IPO首日收益

【中图分类号】 F27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17)21-0036-06

一、引言

Gompers[1]指出风险投资机构存在“声誉效应(Grandstanding Hypothesis)”,即由于声誉对风险投资的融资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而IPO是风险投资的最佳退出方式,直接影响其业绩,最能借以建立声誉.基于后续融资动机,年轻的风险投资机构通常会急于将被投企业提前运作上市,甚至不惜以更多的发行折价保证企业发行成功,以此建立声誉.陈工孟等[2]、Yi et al.[3]和Zhao et al.[4]关于中国市场的研究表明,A股上市公司中有风险投资参与的IPO首日收益显著高于无风险投资参与的企业,我国风险投资机构是整体上存在声誉效应的,即“风险投资机构以IPO折价来提早退出投资项目,以此建立声誉,吸引更多的资金注入”.

但是,自1985年我国第一家风险投资机构——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成立以来经历了30多年的发展,已形成政府风投、民营风投和外资风投等多主体参与的态势.各类风投的融资状况及声誉不尽相同,这种声誉效应主要存在于哪类风险投资?本文认为我国风险投资的声誉效应主要是由民营风险投资所致,而非民营的风险投资是不存在显著的声誉效应的.

其次,长期以来新股一直是我国股票市场的稀缺资源,那么民营风险投资还有必要以更多的发行折价确保发行成功吗,其参与下的更高的IPO首日收益和声誉效应又是从何而来?本文认为,民营风险投资可以通过炒作新股在上市首日的得到高额的IPO首日收益,也能使其获得更高的声誉.

二、文献回顾与研究假设

(一)民营风险投资的声誉效应

我国风险投资虽起步于1985年,但一直以来都是以政府为主导,直到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之后,尤其是随着2009年创业板的设立后退出通道被进一步打通,我国风险投资行业才真正活跃起来.因此,总体而言,我国风险投资行业发展较晚,较为年轻,投资经验较少,还没有建立起足够的声誉,通常被认为存在着明显的声誉效应,即有风投参与的公司具有更高的IPO首日收益[2-4].

但是,经过近年来的发展,我国风险投资行业已由过去的以政府主导转变为国有、民营、外资等多产权主体共同参与,尤其是民营风投已占相当比重(截至2014年12月31日,Wind数据库收录的4 251家风投机构(含VC和PE)中,民营风投有2 544家,占比59.84%).各类风险投资在资金筹集、市场声誉、管理水平等方面均存在较大差异:(1)国有风投机构:通常由政府出资发起,有潜在的政府声誉担保,且有后续政府追加投资的可能,因此基于后续融资需要而急于建立声誉的动机并不强烈.(2)外资风投机构:通常跨境投资的难度要大于在本国投资,因此能够进入中国市场进行风险投资的外资机构往往具有更高的业务水平、更大的规模和更好的声誉,这类风投相对成熟,本身已具有较好的声誉,也没有基于后续融资需要而急于建立声誉的动机.(3)民营风投机构的声誉效应动机应该很强烈:一是我国民营风险投资机构主要是2007年才开始快速发展的,起步较晚,还没有形成良好的声誉;二是我国金融市场长期存在所有制歧视,民营主体融资要难于国有、外资等非民营主体.因此,我国风险投资的声誉效应应该主要集中在民营风投机构,由此提出假设1.

H1:我国风险投资的声誉效应主要源于民营风险投资,即相对于没有风险投资参与的公司,民营风险投资参与的公司具有更高的IPO首日收益,而非民营的风险投资参与的公司IPO首日收益没有显著偏高.

(二)民营风险投资的声誉效应与新股炒作

本文认为,受限于发行进程的非市场化和市场定价的非有效性,我国民营风险投资机构借助IPO退出事件建立声誉的方式却与国外现有理论描述的未必一致.

Gompers et al.[1]的风险投资声誉效应假说是基于美国等成熟市场环境提出的.他们认为,基于后续融资目的,年轻的风险投资家会将被投企业提前运作上市,以便快速建立声誉;同时,这些被“拔苗助长”的企业需要降低发行定价,以更多的发行折价吸引足够的投资者申购,以便保证发行成功.这样的逻辑至少需要两个前提,一是风险投资家能够影响公司的IPO进程;二是二级市场定价相对有效,发行折价是必须付出的“逆向选择”补偿.

然而,这两个前提条件在我国未必如此.其一,我国新股发行进程是非市场化的,2000年以前实施的是审批制,对年度发行总量进行指标控制,属于典型的计划经济模式;2000年至今一直实施的是核准制,虽有所进步,但上市进程主要由证监会发审委的核准节奏决定,直接证据就是新股发行工作时常被证监会直接停止,最典型的一次停发期间就是2012年9月至2013年12月,直接导致近千家拟IPO的公司在发审委排队待发.在这种环境下,风险投资机构对发行进程的影响是有限的,也就难以像国外理论描述的那样通过加速进程将公司提前运作上市.沈维涛等[5]也实证发现我国风险投资机构整体上并未帮助提高企业通过发行审核和选择市场较好时期进行IPO的概率.其二,发行进程的非市场化决定了新股在我国市场中的稀缺性,因此新股往往都是被熱捧的,发行市场中也长期集聚着大量“打新”资金(极低的发行中签率即是一种证明),在这种明显供不应求的环境中,风险投资机构也没有必要为保证发行成功而付出更多的折价(事实上,我国新股市场中也鲜见发行失败的例子).因此,像国外理论描述的那样,通过以更多发行折价为代价将被投企业提前运作上市的方式获取声誉,在中国未必如此.

风险投资论文参考资料:

风险投资论文

证券投资学论文

金融风险管理论文

企业财务风险论文

大众投资指南杂志

企业财务风险的分析和防范论文

结论:民营风险投资、声誉效应和新股炒作为关于对写作风险投资论文范文与课题研究的大学硕士、相关本科毕业论文风险投资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文献综述及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下载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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