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筛选
分类筛选:

关于农地论文范文资料 与湖南农地资本化法律分析报告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农地范文 科目:专科论文 2024-01-04

《湖南农地资本化法律分析报告》:本文关于农地论文范文,可以做为相关论文参考文献,与写作提纲思路参考。

本文试图通过对湖南省的农村土地资本化的理论和实践困境进行梳理,进而通过法律分析,试图找出一条解决三农问题和农业结构性问题的道路.旨在一方面促进集体土地使用权制度本身的完善,辅助国家农业供给侧改革促进农业健康发展;另一方面满足我省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所产生的需求: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提高社会效益、解决农村“空心化”现象和推进我省长株潭城市圈建设及“3+5”城市圈的经济发展,使农民,农村,农业完全转型完全的纳入到我省的一体化经济运行之中;即可以更好的提高农村土地利用率,优化资源配置,也可以避免由城市化和农村土地资本化之后所造成的农民,农村新问题.

一、研究背景和目的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差距日益扩大,三农问题日益凸显,农村地区大量人口的流出,田亩荒弃耕地荒废者时有发生,农村萧条衰败者遍布甚广,农村劳动力大量涌向城市,三农问题的出现一方面使得农村剩余劳动力选择进入城市从事二三产业机会成本较高.如何进一步推动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市场化,如何进一步把农业、农村、农民纳入市场经济国民经济的体系当中的问题.作者在这里仅从法律方面进行分析.

二、我省土地资本化概况以及主要形式

(一) 我省农村土地资本化概况

1.转包 指将其他农户、村集体或单位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以某种形式转包给本户并从事农业生产.转包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接包方按转包时约定的条件对转包方负责.承包方将土地交他人代种不足一年的除外.

2.转让 指经转让方同意将承包期内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给转入方,由转入方履行相应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并支付兑价.转让后原土地承包关系自行终止,原承包户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全部失去.

3.互换 指承包方之间为各自需要和便于使用管理,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块进行交换,同时交换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4.出租 指经出租方同意将承包期内部分或全部土地经营权租赁给租入方,按照双方约定,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租金,并获得使用该土地的经营权利.

5.入股 指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为股权,入股从事农业生产并按股权进行利益分配.

6.其他 指除转包、转让、互换、出租、入股以外的其他方式.

三、我省土地资本化的困境

(一)土地资本化的现实困境

1.土地资本化发展依旧不足

我省目前的土地流轉的方式还是以出租、转让、转包这三种形式为主,而且土地的出租,转让,转包还存在着规模小,不少地区建立了现代农业产业园进行新型农业建设,提高利用率和经营效率,但是农业生产不是丰收就是获利,农业产业园的可持续性发展在于农产品对于市场的满足程度,在于深层次的开发和利用,倘若不处理好这方面的问题就会出现风险,导致农业集中化专业化陷入不良境地,原是脱贫良方结果越脱越贫.

2.农民市场经济主体地位不巩固

一是农民作为市场主体地位的意识淡薄,没有认识到自己在市场语境下是作为农产品供给者;二是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限制,土地改革更是确保了在集体所有制下的“耕者有其田”,而自改革开放以来对于农村的保护承继以往的政策,农民并未真正作为市场经济主体融入国民经济体系中,但是市场经济的空前发展已是现实;三是城乡制度的现实束缚,要不遗余力的打破城乡二元体制,建设新农村的要义也是集中将原来的农村结构打乱,但是我省目前的实践还相对稀少.

四、土地资本化困境的理论探讨

(一)土地资本化的法经济学视角

我省的土地资本化的社会实践就是要求制定最高效的制度以便利土地的流转,消除掉超经济障碍,消除行政垄断,减少寻租空间,增加村民的自主性,保护村民利益,努力使土地流转公开透明,另外建立起失地保障制度,政府在不断的推行土地资本化的同时应该完善对于农民制度性保护(就业培训、住房安排、福利制度),我省势必会在土地制度改革中取得更大的进展.

(二)土地资本化法律价值角度

土地作为一项重要的不动产,是人类过去和现在最重要的财富之一,当今社会尤其重视对于土地这种物权以及其承载着的财产权利的保护,也正因为如此才更需要对其进行法律价值的分析,更何况法的价值是法理学乃至所有法学领域、法律体系所必须讨论不可逃避的核心问题.安全、正义、效率是我省在新一轮土地资本化改革中需要全面考虑和贯彻的三项原则,但是三者之间也存在着矛盾,凸显在正义和效率之间的矛盾尤其值得我省的政府加以注意.

五、我省发展土地资本化的建议

(一)巩固现有成果并进一步探索新模式

自我省浏阳市成为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地以来,以农民住房财产权利抵押贷款和大瑶镇模式为代表的农地流转正在如火如荼的展开,并且取得了相当的成绩,比如未来是否可以考虑实现在所有权、经营权、承包权“三权分立”下的农村土地抵押融资担保,实现土地自身的交换价值,将土地使用权证券化,发展农村金融实现农村金融工具创新.

(二)稳固农民市场经济主体地位

农村土地流转的难题一方面是由于市场经济没有真正的参和农村的生产和经营,首先要保障农民在农地转移流转方面的对内的主体地位,而村委会则是村务管理为主;其次就是要保障村民对外的主体地位,也就是保障其市场主体地位,令村民在市场中得到平等的保护和同等但是有差别的权利,这要求令现在尚不完整的承包经营权得以完整并且减少政府干预,允许交易能够自主进行,考虑到前一项实非我们一省一地能够解决的,我们也只能在后一项上做些努力.

(三)建立健全农民失地保障机制

建立健全农民保障机制,既要结合现有的基本制度又要重新开创出新的体制,首先是逐渐取消农村原有的保障制度,建立起统一的系统性的涵盖了全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为农民转市民打开一条通道,从而令城乡二元机制得以完全被打破,实现充分的交流从而促进农村的转变;失地农民的再就业和农民工的就业保障机制,农地分离之后农民的就业问题是关键,是现实农业升级,农业产业工人和农民农转非的保障,这也是使农民能够完全改变原有的生存方式从而实现转化的关键,由此可见这是此项改革能够全面落实取得成功的一个重要部分.

六、结语

农地资本化的实践不多、范围不大、模式较少,农地资本化的发展不足,制度性的超经济障碍依旧存在; 其次,农民的主体地位依旧不够巩固,市场化依旧不足;

最后,土地资本化毕竟存在较大风险,而且潜在的农民离地就业问题、农民融入城市问题、农民社会保障问题也在若隐若现;因此根据法律经济学和相关的理论分析,我认为应该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创新资本化模式,巩固农 体地位,建立健全农民社会保障机制.(作者单位为湖南商学院法学和公共管理学院)

农地论文参考资料:

结论:湖南农地资本化法律分析报告为适合农地论文写作的大学硕士及相关本科毕业论文,相关农地与耕地开题报告范文和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下载。

和你相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