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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总办论文范文资料 与税总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自4月1日起全国实施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总办范文 科目:专科论文 2024-02-09

《税总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自4月1日起全国实施》:本文是一篇关于总办论文范文,可作为相关选题参考,和写作参考文献。

近日,稅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2号,以下简称12号公告),并作出解读.

12号公告发布背景

12号公告称,到政府机关办事“最多跑一次”是党 、国务院高度重视并给予充分肯定的一项“放管服”改革,2018年1月23日 总书记主持召开的 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上,再次充分肯定了“最多跑一次”改革成效,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创新.在税务领域施行《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是税务总局落实党 、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积极举措,是对广大纳税人的一项郑重承诺,是一项刀刃向内的改革.

根据党 、国务院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系列部署,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 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7]101号),编制《清单》是其中优化纳税服务的措施之一.

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的具体内容

12号公告指出,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清单》范围内的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纳税人的办税事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或者提交的资料不完整,不适用“最多跑一次”.《清单》共有报告类、 类、申报类、备案类、证明类5大类105个事项.考虑到各地信息化建设进度、纳税人办税习惯等存在差异,部分涉税事项暂未列入《清单》,主要涉及需要跨部门完成或者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内部流转的事项.因此,12号公告要求各省国税机关和地税机关要结合本地实际,通过推行网上办税、邮寄配送、上门办税等多种方式,在《清单》的基础上增列“最多跑一次”办税事项,并向社会公告实施.同时,税务总局根据政策变化情况适时调整《清单》,在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网站公布.

12号公告自2018年4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

总办论文参考资料:

结论:税总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自4月1日起全国实施为关于总办方面的的相关大学硕士和相关本科毕业论文以及相关清朝总办是什么职位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写作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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