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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许可论文范文资料 与美国文化经纪许可制规范和引导作用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许可范文 科目:专科论文 2024-03-11

《美国文化经纪许可制规范和引导作用》:本论文主要论述了许可论文范文相关的参考文献,对您的论文写作有参考作用。

摘 要:文化经纪活动是美国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帮助文化工作者找到工作的专业化服务.在文化经纪活动发达的地区,如加利福尼亚州,地方政府通过立法和行政审批,以许可制为中心对文化经纪活动进行管理.文化经纪许可制主要包括对申请公司和申请人的调查,经纪公司信息的注册和公开,以及对经纪公司职业规范的要求.文化经纪许可制没有设置很高的行业门槛,而是通过加强对从业企业和个人的管理,充分发挥规范和引导作用.

关键词:文化经纪;许可制;职业介绍;劳动法;文化产业

中图分类号:G1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428(2016)08-09 -04

文化产业是美国最发达的产业之一,不仅在美国经济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也通过版权贸易、媒体传播、文化企业国际化发展等方式产生世界性影响力.文化经纪是美国文化产业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几乎所有文化工作者,从影视戏剧演员到作家和各类艺术家,在开展职业活动时都有经纪人协助.美国的文化经纪是一种职业介绍活动,是经纪公司或经纪人和文化工作者签订合同,帮助他们找到相关工作的专业化服务.文化产业中的其他人才服务,如人才培养、私人助理、猎头活动等,在美国都不属于文化经纪的范畴.美国文化产业和文化经纪活动发达的地区,如加利福尼亚、纽约、佛罗里达、伊利诺伊等,地方政府专门制定了相关法律,授权政府监督管理,形成了以许可制度为中心的文化经纪管理体系.

我国文化产业和文化经纪活动都在迅速发展.北京、上海、广州等地的文化经纪活动已经形成规模.但是目前我国文化经纪活动相关的法律和行业规则都不够成熟.在我国文化产业持续高速发展的宏观环境中,这种实践和管理脱节的矛盾现象值得深刻思考和采取相关行动.本文以加利福尼亚州的文化经纪许可制度为主要研究案例,从许可证的申请、审批、使用以及职业规范等多个角度,详细论述美国文化经纪许可制度,希望可以对我国文化经纪活动的管理和规范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

一、美国的文化经纪和文化经纪许可

美国的文化经纪和文化经纪许可制有很强的地区性,以发达的文化产业和文化经纪活动为基础.美国的文化产业发展在地区上并不平均.首先是加利福尼亚州和纽约两大文化产业中心,还有一些地区如佛罗里达和伊利诺伊,文化产业也比较发达.加利福尼亚州是美国最重要的文化产业中心,在电影、广播、电视、音乐,以及新媒体等几乎所有文化产业都占据领先地位.加利福尼亚州政府专门为文化经纪活动制定了一系列法律规则,是美国比较有代表性的文化经纪许可制度.

《加利福尼亚州劳动法》(California Labor Code),第2篇“职业规则和监督”(Employment Regulation and Supervision),第6部分“许可”(Licensing),第4章“文化经纪”(Talent Agencies),第2条明确规定,没有获得劳动专员颁发的许可,任何人不得从事文化经纪活动.(这里讲的劳动专员是加利福尼亚州产业关系局负责劳动标准问题的高级公务员.)

对于文化经纪的概念和范围,该法解释:文化经纪是指为艺术家获得、提供或许诺就业或劳动合同的个人或者组织.此外,文化经纪也可以向艺术家提供职业发展的咨询或者指导.

关于艺术家,该法的解释是:艺术家是指舞台剧、影视、广播、音乐等领域的演员、导演、作家,摄影师、作曲家、词作家、模特,以及其他在电影、戏剧、广播电视等娱乐产业的职业工作者.

在美国,文化经纪属于职业介绍活动是一个普遍的观念.根据“美国文化经纪人协会”(Association of Talent Agents)统计,在美国各州中,有23个州制定了有关职业介绍的专门法律法规.其中明确以“文化经纪”为主题制定相关法律规范的只是加利福尼亚州和佛罗里达州.因此,在这两个地区从事文化经纪活动需要事先申请并获得文化经纪许可,而在其他的一些地区开展文化经纪活动需要首先申请并获得职业介绍许可.

传统上开展文化经纪工作的主要是独立工作者.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目前经纪活动的从业主体主要是文化经纪公司.即使是独立开展业务的文化经纪人也大都以合伙企业或个人独资企业的形式存在.因此,目前绝大多数文化经纪人都是隶属于某一家文化经纪公司的专业工作人员.例如,美国好莱坞顶级明星经纪公司威廉莫理斯奋进娱乐公司(William Morris Endeavor Entertainment) 就拥有超过250名经纪人.公司总部在加利福尼亚州洛杉矶市,有3个国内分部,分别在纽约、迈阿密和那什维尔,还有英国伦敦和澳大利亚悉尼两个国际分部.许多著名的好莱坞影星都是该公司的客户.对于大型文化经纪公司来说,在美国的不同地点开展业务,要根据各地法律申请并且获得相应的许可.

二、申请文化经纪许可的基本条件

法律要求申请文化经纪许可的公司或者个人提交一系列相关信息和相关文件,供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审查.根据《加利福尼亚州劳动法》,申请文化经纪许可证需要提供:1.申请人的姓名和住址;2.经纪活动的办公地址;3.申请人在申请日之前两年内所从事的工作;4.如果申请人不是股份制或者有限责任制的企业,则需要提供除普通雇员之外的所有合伙人或利益相关者的姓名和住址,以及具体利益关系.如果申请人是股份制或者有限责任制的企业,则需要企业名称,企业负责人、经理人,以及10%以上企业所有权拥有者的名称、住址、电话.(5)申请人的指纹,以及至少两个公民提供的,证明申请人有良好的道德,或者申请企业有良好声誉的证词.提供证词公民要和申请人相识两年,且居住在申请人开展业务的城市或地区.

从以上的要求可以看出,在美国申请文化经纪许可主要提交两方面信息,一是申请人,二是办公基本条件.申请人并不等同于文化经纪人,可能是独立工作者或者是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也可能是经纪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对于申请人,法律规范的明确要求主要是“良好的道德”,此外没有学历、能力、考试等要求.美国目前也没有政府或者协会主导的文化经纪人资格评审或水平考试.这一点和律师、会计师、工程师等行业不同.政府只是审查文化经纪人的基本素质,而他们的职业素质,首先由文化经纪公司审查,然后是由市场检验.经纪公司认为某人可以代表公司从事文化经纪工作,并且愿意为这个人的职业行为承担责任,那么这个人就是文化经纪人.至于这个人能否真正地成为合格的文化经纪人,则主要看市场中的职业表现.

许可论文参考资料:

结论:美国文化经纪许可制规范和引导作用为关于对不知道怎么写许可论文范文课题研究的大学硕士、相关本科毕业论文演员 许可 武林外传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文献综述及职称论文的作为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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