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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私盐论文范文资料 与民国时期云南私盐和缉私制度变迁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私盐范文 科目:专科论文 2024-01-31

《民国时期云南私盐和缉私制度变迁》:这篇私盐论文范文为免费优秀学术论文范文,可用于相关写作参考。

摘要:民国云南私盐种类多,既有云南本省的私盐,又有邻省和邻国的私盐.不同类型的私盐出现有其时段性和地域性,相对应缉私工作重点也时有调整,总体而言,民国政府对外私的查缉力度强于对本省和邻省私盐的查缉.而云南私盐种类多、难以杜绝的原因则有主客观多方面的因素.

关键词:民国云南;私盐;缉私;原因分析;演变

中图分类号:K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864(2010)01—0010—06

一、私盐问题

(一)民国云南私盐

民国时期对于私盐的界定增强了法律的权威性,民国3年(1914)12月22日公布的《私盐治罪法》在第一条中已经明确规定,“凡未经盐务署之特许,而制造贩运售卖,或意图贩运而*者,为私盐”.清代全国私盐大约有八种,包括从清后期沿袭而来的场私、船私、漕私、邻私、枭私、功私、商私和北洋政府时期的“军私”.于云南而言,常见的为功私(即官吏将没收的私盐自行发卖)、商私、邻私和外私.这里的商私,即盐商贿赂征税官增加引斤,于纳税的正盐外贩卖不纳税的私盐,此项活动商人得利最多,故盐商多通过此方法获取暴利.而邻私即邻省私盐(以川、粤私盐为主).外私则指邻国私盐(以越南、缅甸私盐为主),这是国内许多省份不曾见到的,也是云南私盐方面非常值得关注的一类.

民国期间,云南省内的私盐一度盛行,和外部私盐一起共同冲击云南市场.归纳起来,大致有六种:场私(云南本省私盐的主要出处,主要表现为灶户、灶丁的私煎私售)、商私(主要指的是商人贩卖的私盐,其私盐的主要来源是灶户).、官私(主要是各井场运出的私盐.是 结的产物)、贩私(主要是商民从内边井岸贩运私盐)、邻私(主要指的是川私和粤私)、外私(主要是交私和缅私)..

总体而言,上述商私、官私、贩私都和场私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可以说它们都是由场私转化为流通领域上的私盐.而邻私、外私都有其历史延续下来的较为固定的侵销市场,因而可以算作是流通领域和消费领域的私盐.

在上述私盐中,外私是需要重点研究的,因为这既和双方盐质、盐价有关,也和地缘因素和边疆稳定相关,这点无疑在国内是很少碰到的,同时也是云南私盐问题中最为特殊、最为敏感的话题.交、缅私盐的侵销地区为和其相邻的边岸地区.缅私入侵地点一是由缅甸的弄进入孟定;二是由缅甸南坝进入瑞丽、遮放、潞西(芒市)四处,侵销区包括梁河、龙陵、永德、耿马一线靠近缅甸的区域.越私入侵地点主要是沿元江入蛮耗,由越沿边入小坝子、麻栗坡.其越私集散地为屏边、蛮耗、蒙自、马关、文山、麻栗坡、西畴七处,侵销区包括今个旧市、文山州以南的区域.

对于外私问题这里还要特别交待一下.云南地方政府对外私的态度也是有变化的,并不是自始至终彻底的拒绝,事实上,云南地方政府也曾默许过外私的流人.民国17年(1928),开化、广南一带发生盐荒,越南私盐大举侵销.云南地方政府遂“在碧色寨、麻栗坡、广南等处设立盐务、盐税两局,征收滇、粤盐税饷及海盐罚金”.民国24年(1935)实行盐斤统制后,曾规定河口方面每年准进1000担.后来云南省盐务管理局接管后,虽然在无形中取消了这一规定,但实际上仍有越南私盐侵销.在抗战爆发之后,由于沿海盐场大半沦陷,粤盐、川盐供给艰难,交私又因双方边境封锁而不可侵入,缅私虽仍侵销,但因外汇高涨,故而侵销数量缩减,致使滇边供求渐觉失常,时感捉襟见肘.因此,云南盐务管理局张中立、巴图文于1940年10月上书,陈述云南盐务管理局购运缅盐济滇边为目前迫切需要之事实理由.无疑民国后期购运缅盐已成为平衡滇边食盐供销的迫切需求.这样看来,事实上民国时期云南并没有正式进口海盐,对缅私、交私采取征税放销,实乃无力制止而被迫采取的权宜之计.

而这种征税放销举措在云南出现了一种叫进口海盐税.即指的是越南海盐、缅甸海盐销滇过程中所征收的税额.历史上,交盐、缅盐主要以外私的形式出现,并一度侵夺了滇盐的市场.而云南一贯是通过鼓励商人运销滇盐至边岸,加强对外私的缉私力量以及调销川、粤盐等方法抵制外私.换言之,在清末及民国初期这一阶段云南对外盐采取的是拒绝的态度.

然而,民国中期后,由于滇盐的生产满足不了急速增长的人口的需求,尤其是边岸,供需出现了严重的脱节.故而云南被迫接受外盐销滇.民国25年(1936)河口区开始准予暂销越南海盐,责成河口督办按月收解课款新滇币1400元.民国26年1月减为1120元.抗战爆发后由于运线受阻而告停.民国38年(1949),由于战乱造成食盐供不应求,军民食需极大,为缓解供需矛盾,云南盐务管理局曾准缅盐在滇西和缅甸接壤的腾冲、龙岭、梁河、盈江、莲山、陇川、潞西、瑞丽等8县销售.而其税额则按当时的金圆券税额执行.这样看来,这部分外私是以变通的方式经纳税后进来,其私盐的性质无疑降低了不少,故而并不会动摇自清代至民国长期对外私查缉的强硬态度.

(二)私盐盛行的原因分析

那么,云南境内私盐屡禁不止的原因何在呢?

从国内私盐(包括滇省自己的私盐和邻省私盐)看,有两点不可忽视:

一是盐务管理机制的不健全是私盐屡禁不止的根本原因.云南自清代的大使、盐课提举,到民国时的稽核分所、盐运公署、盐务管理局,都存在管理方面,尤其是监督方面的缺陷,存在着许多疏漏.故而给一些不法盐官提供了通过贩卖私盐而谋利的可乘之机.虽然大的井场都设有缉私营队,然而这些官兵往往和商人勾结,名缉实保.这样, 结成为了牟取私盐的又一重要手段.引岸制的实施,必然由于官商的日益熟稔而产生内外勾结,侵吞盐税,贩卖私盐,这已成为公开的秘密.

二是滇盐煎制成本高,任务重,这是私盐,尤其是场私广泛存在的主要因素.由于云南煎盐柴薪昂贵,故而成本较他盐为高.而灶户很少能从官府那里拿到柴薪补贴,相反要求灶户按月交纳规定的盐额,致使许多灶户濒临破产、闭灶的困境.灶户为了维持生活或谋取利润,往往多煎少报,私下里和小商小贩勾结倒卖私盐.正是因为灶户所面临的窘境在云南各井场都较普遍,因而才造成场私滥行的混乱局面.此外,云南盐价的规定,不是取决于物化在其中的社会必要劳动量,而是根据官府的财政需要.因此盐价时高时低,盐价低则伤灶,出现薪本不敷灶倒丁逃的现象.盐价高,则商人畏缩不前.“无三倍之利,故富赀巨贾则弃而弗顾.”这也是云南无大盐商的重要原因.既然盐商多为小商小贩,本小利微,故而有些边远地区由于交通困难,运输成本高,风险大,在盐价不能高于定额的限制下,商人利少,遂成为废岸,百姓有时甚至被迫淡食.但食盐毕竟为生活所不可缺之物,“因而土盐私制、私销日炽,势不能禁”.无疑这些地区私盐的

私盐论文参考资料:

结论:民国时期云南私盐和缉私制度变迁为关于对不知道怎么写私盐论文范文课题研究的大学硕士、相关本科毕业论文2017年能贩卖私盐了吗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文献综述及职称论文的作为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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