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业营改增成本影响和优化路径》:本论文可用于金融业论文范文参考下载,金融业相关论文写作参考研究。
摘 要:本文选取陕西省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以及村镇银行等地方法人银行进行“营改增”的税负变化测算,结果显示:一是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城市商业银行和位于城区的农村商业银行税负上升明显.二是采用简易计税法且享受优惠税收政策的农村合作银行和村镇银行,税负下降2.91%.三是采用简易计税法但不享受优惠税收政策的农村合作银行和村镇银行,税负下降超过四成.进一步调查发现,税率较高、缺少抵扣项、抵扣链条不完整和管理成本增大是造成税负增加的主要因素.同时,地方法人银行在营业税改增值税推进中面临投入成本增大、人力消耗过多等问题.建议从改进增值税征收业务环节、明确银行业免税范围、合理界定税基等方向进行完善.同时,结合国际金融业税收经验和陕西地方法人银行的发展情况,应逐步形成金融业核心业务免税、科学合理地适时调整税率等税后优化路径,发挥税收政策在促进地方法人银行发展方面的导向作用.
关键词:地方法人银行;营改增;成本
中图分类号:F832.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0017-2017(7)-0031-05
2016年3月23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新政”),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金融业等之前缴纳营业税的行业全部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由原先的征收营业税改为征收增值税,也标志着“营改增”進入全面实施阶段.实施“营改增”以来,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营改增”要求,对会计核算系统进行了改造,并增设了相应的会计核算科目等.调查发现,营业税改增值税实施以来,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影响较大,部分机构税负不降反增.本文选取陕西省部分地方法人银行,通过比较分析“营改增”后的税负变化,探析“营改增”进一步优化的路径.
一、银行业“营改增”以来实施情况与影响
现代企业分工已很难区分增值税的税基——货物与营业税的税基——劳务.增值税与营业税并存,使税收成为制造业和服务业之间一道隐形的墙,二者相互割裂.“营改增”的实质就是改革前企业需要计税的成本,现在可以作为进项进行抵税,减少重复征税,从而减轻企业负担.但自2016年5月1日新政实施以来,陕西省地方法人银行的税负并未显著下降,部分机构的税负还较营业税有显著上升.
(一)陕西省地方法人银行业增值税征收总体情况
2016年5月至9月,陕西省129家地方法人银行业累计实现利润总额355.86亿元,累计缴纳增值税17.99亿元.从单月来看,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缴纳的增值税逐月递增,从5月份的1.23亿元增加至9月份的6.31亿元(见表1).对比地方法人银行盈利状况与增值税缴纳情况,发现增值税较利润增长更快,表现为当月缴纳的增值税与利润总额的比值不断上升,从5月的2.40%上升至9月7.07%.
1.城市商业银行增值税逐月增加,与利润指标比值高于全省.截至2016年9月末,陕西省共有长安银行和西安银行两家法人城市商业银行,2016年5月至9月,这两家机构累计缴纳增值税8.43亿元,实现利润总额123.79亿元.从缴纳的增值税与利润总额的比例来看,从5月份的4.33%提高至9月份的8.66%,这一比例高于全省法人银行总体水平.
2.农村合作机构增值税征收逐月增加,但与利润指标的比例低于全省水平.截至2016年9月末,陕西省农村合作机构共有103家(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信用社),2016年5月至9月累计缴纳增值税为9.47亿元.其中农村商业银行47家,5月至9月累计缴纳增值税6.30亿元;农村合作银行2家,5月至9月累计缴纳增值税0.11亿元;农信社54家,5月至9月累计缴纳增值税3.07亿元.从缴纳的增值税与利润总额的比例来看,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从1.4%最高升至6.1%,这一比例低于全省法人银行总体水平.其中,农村商业银行缴纳的增值税与利润总额的比例,从1.4%最高升至5.8%;农信社缴纳的增值税与利润总额的比例,从1.5%最高升至7.1%;农村合作银行缴纳的增值税与利润总额的比例最高不超过4.3%.
3.村镇银行增值税征收与利润的比例全省最高.截至2016年9月末,陕西省有24家村镇银行,2016年5月至9月累计缴纳增值税0.09亿元,与利润总额的比例达到15%,远高于其他类型的法人机构.从缴纳的增值税与利润总额的比例来看,保持在8.3%至21.4%之间,在全省法人银行中最高.
(二)地方银行业“营改增”后的成本比较
为进一步比较陕西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营业税改增值税后的税负变化,本文选择陕西辖内的部分城市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进行测算比较,从量化角度分析其税负变化.
1.城市商业银行“营改增”后的成本增加.根据“新政”规定,城市商业银行增值税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主营业务主要包括贷款服务、直接金融服务、金融商品转让等业务.作为一般纳税人,城市商业银行计算增值税主要采用的是一般计税方法,即当期销项税额减去当期进项税额,适用主税率6%;其他业务主要包括出租、出售不动产收入、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等业务,以上项目按照相关财税政策规定采用简易计税方法.
2.农村合作机构“营改增”后的成本有增有减.依据“新政”以及《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6号)等文件,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要求陕西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自2016年5月1日起开始执行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规定.增值税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适用税率为6%.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现行征收率为3%.使用的应缴税款辅助核算平台是陕西省联社的内部计税系统和国税局申报系统,目前仍采取台账、核心系统、财务系统等取数与内部计税系统取数双轨并行方式确定应税收入和应税额.目前,除极少数农村商业银行采用一般计税方法外,大多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采用简易计税法.
金融业论文参考资料:
结论:金融业营改增成本影响和优化路径为关于对写作金融业论文范文与课题研究的大学硕士、相关本科毕业论文金融业的发展前景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文献综述及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下载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