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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民社会论文范文资料 与公民财产权、市民社会和国家关系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市民社会范文 科目:毕业论文 2024-04-21

《公民财产权、市民社会和国家关系》:本论文为免费优秀的关于市民社会论文范文资料,可用于相关论文写作参考。

摘 要:在资本主义社会范围内,严格意义上的市民社会是指资产阶级社会.它以生产资料的私有财产权为经济基础,法律保护企业自主经营的权利不受政府的干预;资产阶级的商会作为资本主义社会社团的典型,旨在维护资产阶级的社会性公域的集体利益,凭借*性的一个行业或跨行业章程,协调企业之间、资本家之间的关系;通过分权和制衡的政体设计牢牢控制国家机构为资产阶级的利益和意志服务.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培育新型的市民社会,就是要遵循“职工应有股份”原则,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的两种公有制,构建以生产资料的财产权为基础的公民权利体系,扬弃资产阶级的市民社会的本质和内容,继承其形式方面的合理因素,改革和完善公民和企业和市场、和社会团体、和公共部门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健全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基础和社会基础.

关键词:市民社会;社会主义国家;职工股

中图分类号:D0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3060(2013)03-0087-09

一、古代的市民社会和家国不分

市民社会的概念起源于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在他的著作《政治学》中,首先提出了“Politike Koi-nonia”的概念,拉丁文译为“Societas Civilis”,指的是“自由和平等的公民在一个合法界定的法律体系之下结成的*政治共同体”.古罗马的政治思想家西塞罗认为,市民社会“不仅指单个国家,而且也指业已发达到出现城市的文明政治共同体的生活状况”.古代的“市民社会”,无论在实践上还是观念上,都是以市民社会等同于政治社会、国家和市民社会互不分离为特征的.“中世纪的精神可以表述如下:市民社会的等级和政治意义上的等级是同一的,因为市民社会就是政治社会,因为市民社会的有机原则就是国家的原则.”

古代西欧的市民社会和国家互不分离,这和古代中国的家国不分虽然在形式上有不少差别,但在内容和本质上却有共同之处.无论是古希腊、古罗马的市民社会,还是中世纪西欧的市民社会,其构成主要是奴隶主阶级或地主阶级的成员,绝不包括奴隶阶级或农民阶级的成员,这和古代中国“家国不分”中的“家”是指奴隶主阶级或地主阶级的“家”,绝不包括奴隶阶级或农民阶级的“家”,在本质上是一致的.

另一方面,在奴隶社会的中国和封建社会的西欧,这种互不分离以直接而简单的形式表现出来,而在奴隶社会的西欧和封建社会的中国,却以曲折而多样化的形式表现出来.奴隶社会的中国是典型的家国不分,这首先表现在:第一,土地和奴隶的国有制是家国不分的经济基础.这种国有制,实质上是国王一人占有全国的土地和奴隶.国王把一部分土地和奴隶分封给不同等级的奴隶主,这些奴隶主也是一人占有领地内的土地和奴隶.国王或不同等级的奴隶主独自占有、而不是和其他奴隶主分别占有国家或领地内的土地和奴隶,从而为家国不分提供了经济基础.第二,君主制政体作为上层建筑,为家国不分提供了保障.由于国王或不同等级的奴隶主独揽国家或领地内的权力,这样的政体为家国不分提供了可能和保障.家国不分的形式有家国同构、以家代国、用家政控制国政等.第三,国王或不同等级的奴隶主在国家或领地的范围内可以侵犯其他奴隶主的权益.和西欧封建社会的领主制经济相适应,“在中世纪的封建国家中,也是这样,在这里,政治的权力地位是按照地产来排列的”.“在领主制的封建社会里,土地所有权和实施超经济强制的政治权力都集中在领主个人手中.领主在得到分封的土地时,同时也就得到了这块土地上的‘特恩权’,即行政、立法、司法、军事、铸币等特权,并以此迫使农民对其人身依附.”

在奴隶社会的西欧,家国关系比较复杂.古希腊的雅典“采取生产资料的奴隶主个人所有制,大量土地和奴隶分属奴隶主贵族私人占有”,政体则“采用奴隶主阶级的 制”.统治阶级成员相对均衡地各自直接占有生产资料,不仅构成统治阶级集体的 制政体的经济基础,而且从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两个方面使家国分离.这正是雅典的 制对不同社会形态 制建设的意义所在.而“在古罗马和斯巴达这样的奴隶制国家中采取的是贵族制.表现为由奴隶主阶级中的少数显要贵族组成的元老院(古罗马)、长老会议(斯巴达)掌握重要权力.其他重要职务也是由军事、土地、富有的显贵担任.这种形式更明显地表明:奴隶主阶级的 是通过奴隶主阶级中的少数显贵的统治实现的.”由于少数大奴隶主比中小奴隶主占有更多的土地和奴隶,因而实行贵族制政体.在奴隶制国家的家国关系中,贵族制政体既区别于 制政体,也区别于君主制政体,以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家国不分为特征.

中国封建社会的家国不分,在 、地方和基层,既有共同的制度,又有不同的特征.地主制经济、世袭制和大权独揽,是决定 、地方和基层的家国不分的共同制度.而 王朝家国不分的特征有:(1)土地国有制并通过各级地方政府向农民征收租税、劳役和其它贡赋,是 王朝家国不分的经济基础.“如果不是私有土地的所有者,而像在亚洲那样,国家既作为土地所有者,同时又作为主权者而同直接生产者相对立,那么,地租和赋税合为一体,或者不如说,不会再有什么同这个地租形式不同的赋税.在这里,国家就是最高的地主.”(2)专制君主制既是家国不分的原因,又为家国不分提供保障.地方政府家国不分的特征表现为:首先,这里的“家”,主要是封建官僚的“家”,而不是地主的“家”.这是因为,“中国封建社会的政治权力游离于土地关系之外,地主个人一般不享有西方封建领主的政治特权.政治权力由国家行政机关掌握,形成了集中统一的、由专职官吏管理的 集权制,政治权力的运行方式,西方实行等级制,中国实行官僚制.”其次,官僚地主化、高官厚禄和升官发财,是地方政府中封建官僚家国不分的经济基础.如同王亚南所指出:“官僚贵族化如其同时没有伴随经济条件的改变,他的贵族身份终究是不易形成、不易固着起来的.幸而,事物本身总像在为自己做着种种配合的安排.秦汉乃至以后的历代王朝,迄未忘记把‘普天之下’的一部分土地,赐封其亲故.除此之外,厚禄和高官总是相连的等做官总有机会发财,有官斯有财,有财斯有土.”再次,显贵家族数代控制地方政府.东汉以后的士族、魏晋南北朝的门阀等,是我国封建社会显贵家族的突出代表.门阀在经济方面占有广大的土地,在政治方面凭藉祖先的余荫,不但垄断官吏选举之权,凡州郡掌管选举铨叙的官吏,如中正、主簿、功曹之类,都必须从他们中择人任用,而且从中央到地方的高级长官亦由他们包揽独占.基层政府家国不分的特征包括:第一,历代均强调以地主阶级人士充当当地乡官,尤其是辖户较多、事权较重的职务.在我国,“中唐以前的乡官,一般由乡里推*官认可,或由地方官府直接任命产生.任职者多是当地豪强或有影响的宗法地主.宋代以后,乡官由官府按各户资产高下、人丁多寡签点派充,定期轮换.”第二,依靠以族长制为中心的宗法社会组织来巩固基层的封建统治.这是由于“在当时的条件下,利用宗族关系将分散的个体农民组织起来进行控制,较之单纯靠地方政权的力量更容易奏效.”以至于,“中国专制官僚统治,一直需要以族长制为中心的宗法社会组织作为其政治组织的补充,于是,具有浓厚原始性的氏族制,便和专制官僚统治一同千古.”

市民社会论文参考资料:

社会保障学论文

法制和社会杂志社

社会科学家杂志

社会语言学论文

和谐社会论文

社会心理学论文

结论:公民财产权、市民社会和国家关系为关于本文可作为市民社会方面的大学硕士与本科毕业论文市民社会的特点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论文写作参考文献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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