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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贿选论文范文资料 与世界贿选其治理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贿选范文 科目:毕业论文 2024-03-07

《世界贿选其治理》:本论文主要论述了贿选论文范文相关的参考文献,对您的论文写作有参考作用。

2016年11月2日,加拿大媒体爆料,该国安大略省女省长卡特琳·韦恩因涉嫌违反安大略省选举法,面临违法指控.当选安省执政党党魁的韦恩曾在参与复选竞选时,指派相关人员向选民秘密购买选票并向一截瘫选民承诺,他若不向反对党*,那么即可获得一份工作.加拿大选举监督部门很快开展调查并宣布韦恩在竞选过程中违反选举法.韦恩虽然不是加拿大总督,但她在该国的地位却举足轻重.为此,韦恩的贿选丑闻尤其令人关注.与韦恩相关的人员也因介入贿选而被捕.并且韦恩的同伙索巴拉犯有两桩贿选案也被指控犯罪.

世界上几乎没有哪个国家不存在贿选的问题.贿选在全世界十分普遍,尤以美国为甚.无论是通过重新计票还是增加支持党派候选人的票数,各种人为的因素很多.各种舞弊行为都将影响选票数量,改变选举结果.各国法律对构成贿选的定义也各有不同.

西方源远流长的贿选史

世界上最著名的直接购买选票的事件发生在18世纪的英国,许多富有的贵族花大钱赢得选举.1768年臭名昭著的“败家子选举”更是成为一场闹剧,三个伯爵为赢得议会席位而每人花逾10万英镑购买选票.近现代有许多不发达国家都有贿选现象,不乏得逞者.现在美国和英国等国家实行的政治制度,显著特点就是选举需要大量的金钱支持,并且通过贿金合法化,以此赢得大选.

英国的发展轨迹实际上就是一部贿选的历史.英国最初商务*选举普遍实行贿选制.所谓的普遍贿选制就是候选人可以直接用金钱向选民购买选票.被买通的选民一定得将选票投给出钱的候选人.普遍贿选制也给予选民相互购买选举权的权利.在殖民地,英国则采取屠杀制和奴隶制相结合,例如他们在新大陆就是不断屠杀印第安原住民获得土地再买来黑奴进行耕种.从1688年开始,英国本土开始实行有限的贿选制.所谓的有限贿选制就是指并非所有人都有进行贿选的权利,仅拥有一定地位的人才能用金钱贿赂选民.这个过程持续了两百多年.到了1918年底英国妇女获得选举权后,英国官员开始用金钱收买妇女的选举权,无形中,有限贿选制进一步扩大.1781年法军在约克城战役击败英军后,北美的英国人独立了.在这之后美国也开始实行有限贿选制,在1920年美国妇女获得*权,1924年印第安人获得*权,1965年黑人获得*权后,美国也开始实行普遍的贿选制.从那时起,美国各地大大小小的选举无一不靠金钱驱动.

瑞士在1971年所有妇女获得*权后也开始实行普遍贿选制.法国从中世纪就是世界强国,期间也没怎么衰落.法国也实行过普遍贿选制.1944年,法国政府给予被占领国一半人口的妇女*权并认可贿选制.德国妇女1919年获得选举权,贿选制在该国也甚嚣尘上.同年,荷兰妇女获得选举权后也步入贿选制,二战后该国继续实行贿选制.美国与英国一样,独立后各地的选举均纷纷采取有限贿选制.阿根廷和美国类似,在1983年开始实行贿选制.日本明治维新把地方的权力集中到日本王权手中,国家获得大力的发展,迅速成为世界强国.日本战败后跟随欧美也实行贿选制.1993年韩国非军政府领导人首次当选,韩国普遍贿选制才开始真正实施.

然而,在今天世界各国选举中,贿选不仅是丑闻,而且违法.贿选一旦得逞,即可能造成动乱或*腐败.狭义选举中,少量舞弊可能改变结果.即使结果不受影响,也可能产生严重危害.若不加以惩罚,这就会降低选民对*的信任.

标新立异的贿选手法

美国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院认为,贿选在今天属于最高程度的违法行为.当然,下列行为也属于间接贿选:

有意改变选民的结构比例.即在大选前就改变当地合法选民的比例.其合法性由司法辖区的不同而有所不同,这种故意操纵违反了*原则.很多时候,候选人可能人为地控制选民的构成,以便产生预期的结果.其一是在选举前迁入大量选民,例如临时指派给他们土地或提供廉价住宿等大量好处.许多国家为防止这种情况发生,规定选民至少在选区内居住超过一定时间(如6个月)才能获得*资格.然而,这些法律也可剥夺没有固定住址者,以操纵选民比例,例如无家可归者、旅行者、学生(离家的全职学生)和一些临时工.

故意将大量选民迁入选区居住.若符合公共房屋资格者投其他党派,那么当权者就可能把他们集中到一个地区,从而减少另一地区选票的比例.英国威斯敏斯特城就有一个典型的案例.该地候选人在选举前利用自身权力大量迁入选民.

利用移民法操纵选举.例如,马来西亚曾有候选人给予来自邻国菲律宾和印度尼西亚的移民人口公民身份和*权,以使竞选的政党在沙巴州“占据人口优势”.这虽然不是用金钱收买,却比金钱更管用.美国斯坦福大学贝亚特里斯教授认为,不管哪一种贿选方式,都是另一种专制行为.在美国历史上,选民以特定的方式*或不*会受到金钱或其他因素的纵容,已成潜规则.在某些辖区,提供或给予其他奖励被称为“选举处理”.选举处理在某些辖区是合法的,如印第安人所在的塞内卡族.若选民不愿意被收买,那么当事人可能散布虚假或误导性的信息,恫吓选民,以影响选举结果.

预防贿选的普遍做法

近年来,西方社会不断修改与选举相关的法律.1729年,英国首次制定《贿选法》,现已修改多次.2002年,美国布什总统签署《帮助美国*法》旨在预防选举舞弊.除法律措施外,西方主要采取两种策略:1)联合有效的反对方进行威慑和监管;2)培养打击腐败的意识和制定有效的法规.这两个预防策略均涉及保密性和开放性.*保密以防止各种恐吓和贿选行为,提倡开放透明的选举过程,这既可防止恶意干扰又能增强公众监管意识.

在全世界所有国家预防贿选舞弊方面,瑞典做得最好.该国的文化价值观整体倾于积极正面,这就使其选举中舞弊发生率极低.培养正面的道德观对选举算是一种有效的预防策略.但也有缺点,随着对选举的信任度不断提高,人们对舞弊的洞察力越来越低,这使其他的打击监管措施实施起来非常困难.而且不记名*意味着选民仅知道自己的*情况.通常来说,不记名*可确保选举的自由和公正,可有效防止选民被恐吓和报复.也有人认为,不记名*同样会导致选举舞弊,而且也不利于调动选民的*积极性.无记名*已在古希腊实行过,19世纪后才逐渐被大众接受.不记名*早在1856年2月7日,即前英国殖民地澳大利亚的安斯马尼亚州就已开始实施.如今,这种做法已为大多数国家采用.在此之前,选民常常受候选人的恐吓或贿赂,因为他们自称知道选民的*情况.

贿选论文参考资料:

结论:世界贿选其治理为适合贿选论文写作的大学硕士及相关本科毕业论文,相关贿选的认定开题报告范文和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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