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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可持续论文范文资料 与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存在四难应予关注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可持续范文 科目:发表论文 2024-01-22

《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存在四难应予关注》:本论文为您写可持续毕业论文范文和职称论文提供相关论文参考文献,可免费下载。

摘 要:小额贷款公司作为不吸收存款的融资机构,以小额、分散、灵活、快捷的方式为县域中小微企业、“三农”和个体私营经济提供金融服务,填补了银行贷款和民间融资的空白,是对现有农村金融体系的有益补充,对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其可持续发展也存在应予关注的问题.

关键词: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困难;对策

党和国务院高度重视小额贷款工作及中小微企业、农村金融的发展,从2004年开始,就围绕“三农”问题,提出加快金融体制改革和创新,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并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小额信贷业务和小额信贷组织,对小额信贷行业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2008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银监会发布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小额贷款公司由部分省市试点向全国推开,一种由政府管理,经营货币资金而不需《金融许可证》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全国纷纷成立.截至2014年9月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8591家,贷款余额9079亿元.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居民的融资困难,发挥了引导民营资本流向农村、改善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促进“三农”经济发展的作用.

一、呈现的主要特点

从调查了解的情况来看,小额贷款公司业务经营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贷款操作流程简单,审批效率高.贷款不评级、不授信,客户经理受理客户申请并提出贷前调查意见,报总经理审核,再报董事长或审贷会审批同意后,签订合同、担保抵押手续,贷款到位时间一般3天左右,贷款审批效率高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二是贷款审批者(出资人)谙熟商业运作周期,加上贷款利率高,迫使客户信贷资金归还快.贷款审批者(出资人)均由原从事商业的精英组成,他们谙熟贷款用途的使用周期,贴近需要资金的客户群体,在项目审批上存在一定优势.同时,由于贷款利率较高,一般客户也不愿挪用贷款资金和拖延还款.三是贷款方式以保证、抵押为主,在有效规避风险的同时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资金需求.截至2014年6月末,某小贷公司的贷款按信用形式分:信用贷款仅占1.08%,抵押贷款占36.47%,保证贷款占62.45%.四是贷款期限短,额度较小.期限主要集中在6个月以内,贷款额度在2-200万元之间,主要满足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农户的临时资金周转需要.截至2014年6月末,某小贷公司贷款按期限划分:三个月以内的占6.63%,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内的占80.95%,六个月以上一年以内的占12.42%.按每笔贷款额度分:十万以内的占5.27%,十万以上至五十万以内的占68.37%,五十万以上的占26.36%.五是还款方式灵活多样.还款采取贷款本息随还随结、按月结息到期还本等多种灵活的还款付息方式.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

(一)优惠政策落实较难

我国规制小额贷款公司的专门法律文件是2008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银监会发布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以及各省、市地方规章.根据《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中的规定,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这一规定表明小额贷款公司为非金融机构,不需要《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其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设立.然而在《公司法》中,对于这种经营贷款业务的特殊企业,目前还没有明确的相关规定.2013年初,湖南省政府出台的《关于促进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发展的意见》确定小额贷款公司性质为非公众、非存款类小型金融机构.按照这种定位,小额贷款公司可以享受到金融机构的有关优惠政策.但在实际中,因政策的落实涉及税务、工商、财政、国土等多个部门,而目前国家尚未对小额贷款公司明确定位,有关部门仍将小额贷款公司作为普通工商企业来对待,其无法享受和信用社、村镇银行同等税费优惠、涉农贷款增量奖励、风险准备金提取并税前扣除以及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等优惠政策.如小额贷款公司需缴纳的税项包括5.64%的营业税及附加税、25%企业所得税,税负远高于一般金融机构.若进行自然人股东分红还应缴纳20%的法人个人所得税.同时,由于地方财力不足,在建立贷款风险补偿、贷款利息补贴等财政扶持机制存在的困难,小额贷款公司的优惠政策也难以落实.

(二)向银行融资较难

按照现行政策,小额贷款公司可向不超过两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不超过其自有注册资本50%的资金.但在实际中,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尚未出台向小额贷款公司拆借资金的政策,银行方面也认为向小额贷款公司批发资金风险较大,因此小额贷款公司向银行融入资金较为困难.如某小贷公司和其开户银行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中规定,开户银行向小额贷款公司提供融资便利,但是该协议一直没有履行.相关监管部门就融资问题曾向银行方面进行过协调,但是银行表示受上级行规定的限制无法向小额贷款公司拆借资金.因向银行融资较难,加之注册资金较少,为解决资金问题,只能采取申请增资措施.

(三)“三农”业务发展难

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在坚持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原则下自主选择贷款对象.小额贷款公司在设立之初,就被定性为解决“三农”和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政策意味浓厚.但某小贷公司截至2014年6月末,共发放的“三农”贷款占全部累放贷款总额不到20%,表明现有的小额贷款公司在服务“三农”方面还有一定难度.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涉农贷款成本高、周期长、风险大,公司在发放贷款时比较谨慎.另一方面是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贷款风险补偿等优惠政策落实滞后影响了公司的积极性.

(四)风险识别和防控难

一是风险识别较难.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的业务具有较高风险性,因工作相对滞后,目前小额贷款公司尚未接入银行征信系统,无法直接及时掌握客户的信用记录,享受不到金融机构同质的征信服务,只能通过间接查询、走访调查等方式了解,贷款风险识别存在难度,因而在选择客户时局限于熟悉的固定群体,不利于业务拓展和有效防范信贷风险.二是员工专业素质不高.从事过金融管理的人员不多,大部分来自股东所属公司的员工.从学历方面看,如某小贷公司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仅占40%.三是县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机构设置和职能规定不相符合,监管人力和监管任务不相匹配的问题也较突出.目前大部门县市政府还未设立金融证券办,仅是挂靠在政府办,工作人员基本上是身兼多职,工作任务重,在履行监管职责上存在一定困难.

三、对策及建议

(一)明确小额贷款公司的法律地位

虽然湖南省政府《关于促进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发展的意见》将小额贷款公司定为非公众、非存款类小型金融机构,但在国家层面上,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定位仍不明确,小额贷款公司往往被有关部门当成普通企业,这和其金融作用、公司职能不相符合,也不利于其享受优惠政策和长远发展.判断是否为金融机构的标准应该根据这一机构具体所经营的业务而定.虽然小额贷款公司只贷不存,然而其主营业务是贷款,所以应将其归类为金融机构.因此至少在相关部门规章层面明确小额贷款公司的金融机构法律地位.

(二)协调落实小额贷款公司优惠政策

相关部门落实小额贷款公司享受金融机构同等的优惠政策,在税费优惠、涉农贷款增量奖励、风险准备金提取并税前扣除及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等方面对小额贷款公司出台明确、可操作的优惠政策具体落实细则.

(三)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向银行融资

当前小额贷款公司向银行融资难,主要是因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尚未出台向小额贷款公司拆借资金的政策,小额贷款公司无法通过银行同业拆借的方式融入资金.相关金融监管部门应就小额贷款公司融资问题作出相关具体规定,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合作.

(四)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力度

目前小额贷款公司主要由地方政府金融证券办监管,但县市金融证券办机构不健全,专职人员少,队伍整体实力较为薄弱,不利于监管工作的深入开展.省级政府应重视县市金融证券办的建设,对县市金融证券办的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包括配备专职或相对固定的*人员等).同时,坚持“严格准入、稳步推进、有效监管、防范风险”的原则,努力稳步推进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

可持续论文参考资料:

环境保护和可持续论文

可持续论文

环境和可持续杂志

结论: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存在四难应予关注为关于本文可作为相关专业可持续论文写作研究的大学硕士与本科毕业论文可持续发展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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