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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资金支持论文范文资料 与论电影的资金支持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资金支持范文 科目:发表论文 2024-04-18

《论电影的资金支持》:这是一篇与资金支持论文范文相关的免费优秀学术论文范文资料,为你的论文写作提供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以下简称《电影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国家引导相关文化产业专项资金、基金加大对电影产业的投入力度,根据不同阶段和时期电影产业的发展情况,结合财力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综合考虑、统筹安排财政资金对电影产业的支持,并加强对相关资金、基金使用情况的审计.这一条简明扼要地对国家统筹安排财政资金、引导相关文化产业专项资金和基金支持电影产业发展作出了原则性规定,为电影产业发展的资金支持提供了法律依据,为电影产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持和坚强保障,其重要意义不言而喻.

一、 立法背景

自2002年电影产业化改革以来,我国影片年产量从不足百部稳定到700余部,票房从每年不足10亿元增加到2016年的457亿元,银幕从不足2000块发展到4.1万块.[1]电影产业保持着每年超过或接近30%的增长幅度,有效带动了关联产业的发展,已经成为文化领域拉动内需、促进就业、推动国民经济增长和转型升级的重要产业之一.[2]而电影产业能够始终保持健康发展,离不开国家财政资金、相关文化产业专项资金和基金的大力支持.因此,在立法中对电影发展的资金支持作出规定,既是原有相关政策的延续,也是立法机关在充分调研后,借鉴外国成功经验的选择.

(一)原有相关政策的延续

近年来,中国电影投资环境越来越好,除传统来自电影制片企业的资金外,来自地产、信托、产业资金、互联网等行业的实力雄厚企业,或信贷投入,或投资电影项目,或并购重组电影企业,或投资影院建设,兴起前所未有的投融资热潮.[3]电影产业成为热钱涌动追逐的目标,固然与电影项目赚钱效应不断扩大有关,但也离不开长期以来国家的引导和支持.

早在1996年,当时的广播电影电视部、财政部就曾下发《关于设立支持电影精品“九五五○”工程专项资金有关规定的通知》,规定“电视台每年按电视广告收入(缴纳营业税后的纯收入,下同)的3%计算,上缴广播电影电视部(每年不少于3000万元),专户存储,支持电影精品摄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电视台按其电视广告纯收入的3%计算,上缴给省广播电视(影视)厅(局),专户存储,支持电影精品摄制”.随着《电影管理条例》《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电影精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关于支持电影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等文件的出台,电影的资金支持体系不断完善.可以说,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是国家引导和支持电影发展政策的延续.

(二)国外经验的借鉴

在立法过程中,借鉴其他国家成熟的立法模式,是各国立法的通例.在第三十七条等相关电影支持保障条款中,也可以看见《电影法》对外国立法借鉴的影子.如德国的电影产业促进法规定了项目资助机制,对欧盟国家、德国以及欧盟经济区国家摄制的、能够提高德国电影质量和经济效益的电影提供项目资助资金;意大利电影法明确了电影制作、发行、管理及技术基金在制片领域的资助对象;[4]韩国政府根据文化产业振兴法等设立的韩国文化产业母基金,在作为一种投资理财产品的同时,也是韩国政府为扶持中小企业进军电影产业而制定的刺激政策,其既要满足资金本身的收益要求,更要兼具实现“韩国电影产业良性运作”的目标.

二、 立法要义:资金支持电影的法律化

在《电影法》颁布前,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电影精品专项资金、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已经设立.第三十七条对资金、基金支持电影发展做出规定,实质上是为原有的政策和实践提供了法律依据.这类的资金和基金既能够从第三十七条获得立法上的正当性,同时也都要在第三十七条的框架内运作.本文接下来梳理的资金和基金,既是目前第三十七条立法的主要指向,也是今后根据这一法律条文新设的其他资金或基金的重要参考.

(一)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发展专项资金”)由《电影管理条例》首次提出设立.2006年财政部制定《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对县及县以上城市电影院电影票房收入,按5%的标准征收发展专项资金.2015年,财政部、国家新闻出版印发了《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91号),规定国家对*工商注册登记的经营性电影放印单位(包括对外营业出售电影票的影院、影城、影剧院、礼堂、开放俱乐部,以及环幕、穹幕、水幕、动感、立体、超大银幕等特殊形式电影院),按其电影票房收入的5%征求发展专项资金.2016年,财政部、国家新闻出版印发了《级国家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办法》(财教[2016]4号),对级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和资助标准等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主要用于:资助城市影院放映国产影片;资助城市影院更新改造;资助影院计算机售票系统;资助少数民族电影译制;其他经财政部和批准的,对电影事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

(二)电影精品专项资金

电影精品专项资金(以下简称“精品专项资金”)原称“影视互济电影精品资金”,发起于 1996 年,当时规定要从各级电视台广告收入中提取 3% 资助電影创作生产.2007 年3月,原国家与财政部修订了《影视互济资金管理办法》,并正式更名为《电影精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办法规定,精品专项资金由财政在预算内安排,主要用于支持优秀国产影片的创作生产和宣传发行放映,加强*保护和电影制作、发行、放映单位的更新改造等.其使用范围主要是:中国电影华表奖及夏衍剧本奖的奖励;资助重大革命历史题材和重点题材影片剧本创作及影片摄制;资助优秀国产影片的生产和影片宣传、发行、放映以及购买公益性放映版权;资助电影制作、发行、放映单位的更新改造以及数字电影研发、推广、制作和设备购置;资助农村电影;资助打击盗版、保护电影版权;经财政部批准的其他支出.支出内容包括:奖励金、设备购置费、版权购置费,在规定使用范围内发生的奖项评审费、资助费、补贴费等相关费用,以及经财政部批准支出的其他费用.

资金支持论文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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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论电影的资金支持为关于资金支持方面的论文题目、论文提纲、资金支持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参考文献的相关大学硕士和本科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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