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筛选
分类筛选:

关于回归论文范文资料 与中概股回归A股市场问题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回归范文 科目:技师论文 2024-02-01

《中概股回归A股市场问题》:本论文主要论述了回归论文范文相关的参考文献,对您的论文写作有参考作用。

近年来,部分中概般由于估值偏低、搞上市维护费等原因,选择退市并回归A股市场.本文对中概股的回归背景、操作流程等问题进行了阐述,并对监管层面态势变化和证监会审核要点进行了重点分析,最后做出展望和总结.

中概股

回归A股 红筹架构 审核

中概股即为“中国概念殷”的简称,意指已在境外上市的,在中国大陆注册的或虽在境外注册但经营业务和利润来源在中国大陆的公司的股票.截至2018年1月底,根据Wind统计口径,我国海外上市的中概股公司(不含港股)共计333家,其中美国和新加坡为最主要的上市场所.

中概股回归A股原因

中国企业海外上市的动因主要有A股审核周期长且要求较为严格、海外上市可以提升自身国际化程度等几方面的原因.而在经历了以浑水公司为代表的针对中概股做空潮、海外估值偏低、上市维护费用偏高和融资困难等多方面的困境后,2015年开始掀起了一波中概股回归浪潮.

中概股回归A股流程

中概股从海外退市到国内A股上市主要是通过三步走来完成:

(1)完成私有化并退市.“私有化”足指上市公司依照所在证券市场制度规定,将公开募集的股份数量减少到一定限度以下,以在该证券市场退出公开发行.首先确定合理的私有化方案;其次进行登记股东名册的查阅,确定股东的数量及性质,以制定相应股权回收的计划和方案;再次明确所有“私有化”的限制,确定“私有化”交易的框架;最后完成交易所的退市工作.

(2)拆除红筹架构.红筹架构指的是中国大陆的公司在境外设市特殊日的公司(SPV)然后将境内公司的资产注入或转移至SPV,并将境外控股公司在海外上市融资,达到境内公司跨境上市的目的.去红筹架构的过程实际也是企业开展新一轮重组和公司治理架构组建的良机.总体而言,中概股公司的控制权必须落回境内,原红筹架构中存在协议控制关系的,应当解除或终止该控制性协议.

(3)A股上市.中概股回归A股途径主要有借壳、IPO和A股上市公司直接收购中概股公司三种.借壳在时间上更快,方式上更简单,监管上更宽松,360借壳江南嘉捷成功上市就是典型中概股借壳嘲归的案例.IPO则仍旧面临着长时间排队等待,审核标准严格的问题,2015年至今仍未有一家中概股通过IPO途径成功上市.投资者通过A股上市公司对中概股公司发起直接收购,该模式被称为“A2A”,是近年来新兴的一种回归模式.

监管层对中概股回归的态势演进

2015年4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表示,要推动特殊股权结构类创业企业在境内上市; 2015年下半年,上交所在其当时拟推出的战略新兴板上报方案中,在上市规则设定方面曾为红筹架构公司回归和直接上市预留空间;然而,2016年3月15日,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意见,在《“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中,删除了“没市战略新兴产业板”的内容;

2016年5月6日,证监会对“暂缓中概股回归”做出明确表态,称高度关注境内外市场的明显价差、壳资源炒作,正对这类公司通过IPO、并购重组回归A股市场可能引起的影响进行深入研究分析;

2016年9月2日,外汇管理局表示,不太希望所有的“中概股”都回来,外汇局坚持实需原则要防止以套利为目的的“中概股”回归;

2017年2月,证监会刘士余主席明确表态称:在美国上市不嘲来,一样是服务国家战略;

2017年11月3日,证监会表态:重点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战略发展方向、掌握核心技术、具有一定规模的优质境外上市中资企业参和A股公司并购重组,并对其中的重组上市交易进一步严格要求.

证监会审核关注要点

证监会在审核过程中对涉及发行人通过红筹架构海外上市、私有化退市及红筹架构拆除的问题主要包含以下三个方面的要点:

(1)股权清晰且无纠纷.原境外上市主体、及境内拟上市主体历次股权的变化、变化原因、定价依据;境外上市主体红筹架构或VIE架构搭建及拆除过程,上市、退市过程.海外投资者情况及其入股、股权转让及股权回购过程,交易价格及其定价依据,是否存在股权纠纷或潜在糾纷.

(2)合规性.中概股公司在红筹架构的搭建、海外上市、私有化并退市、红筹架构的拆除等过程中在境外投资、返程投资、外汇管理、资金来源以及税务等方面是否合法合规;中概股公司境外存续期间是否存在被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中概股公司的退市过程是否符合当地的法律法规.

(3)实际控制人的认定.主要涉及两个方面,创始人实际控制人的认定问题和投资人拥有的特定事项一票否决权是否影响创始人的实际控制人地位问题.证监会在充分尊重不同法律制度下不同规则差异,又严格要求机构说明实际控制人的认定依据;几乎所有的红筹架构都有私募基金的投资,在大部分的私募投资项目中投资人或其委派董事都拥有特定事项保护性的一票否决权.证监会在审核过程中最终根据实质性原则确定该等一票否决权利是被动保护性的权利还是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共同控制的权利来综合判定.

2017年下半年至今,稳健医疗、龙旗科技、联德精密、卓越新能、立中股份以及宇信科技等大批中概股公司IPO在发审会上被否或者暂缓表决,似乎中概股的回归遭遇了一波寒潮.从证监会的近期表态来看,对于优质中概股以并购重组回归A股是持欢迎态度的.2018年1月31日在证监会系统工作会议上指出要以服务国家战略、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为导向,吸收国际资本市场成熟有效有益的制度和方法,改革发行上市制度,努力增加制度的包容性和适应性,加大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支持力度.对于优质的、符合国家战略发展的中概股回归A股释放了积极的信号.

[1]刘澎.红筹股回归A股模式比较及制度安排[J].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02):58-61.

[2]彭涛.中概股回归国内资本市场问题研究[J].国际经济合作,2016,(10):92-95.

回归论文参考资料:

回归分析论文

结论:中概股回归A股市场问题为关于回归方面的的相关大学硕士和相关本科毕业论文以及相关回归的定义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写作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和你相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