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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同解除权论文范文资料 与合同解除权和减损义务之间关系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合同解除权范文 科目:硕士论文 2024-02-06

《合同解除权和减损义务之间关系》:本文是一篇关于合同解除权论文范文,可作为相关选题参考,和写作参考文献。

[摘 要]合同解除权是在合同履行严重受阻时,赋予当事人的一项促使合同效力归于消灭的权利.和合同解除权的行使密切相关的是减损规则.本文通过对合同解除权和减损义务的分析,探讨两者之间的关系,并对实践中如何正确处理两者之间的关系提出建议.

[关键词]违约;合同解除权;减损义务;减损措施

一、龙某和胡某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上诉案

上诉人龙某将其毛坯门面租赁给胡某某从事个体经营,约定房租每月2500元,第二年递增10%,租赁期限为三年,自2011年8月1日起至2014年7月31日止.租金按3个月为一期,提前7日支付.约定胡某某延迟或不足额支付租金超过10天,龙某有权解除合同.此后,胡某某龙某交纳了第一季度房屋租金,但其自2011年11月1日起,未继续交纳房屋租金,并将租赁门面予以腾空.双方就租金交纳协商未果,龙某于2011年11月18日诉至法院,要求胡某某支付2011年11月至2012年1月31日止的房屋租金7500元.

二、合同解除权概述

(一)合同解除权概念

合同解除权是合同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享有的解除合同的权利,合同解除权的行使将产生合同权利义务消灭的法律后果.

(二)我国合同解除权的分类

1.约定解除权

我国《合同法》第93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立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约定解除权既可以由一方行使,也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行使.本案中,龙某和胡某某就约定了合同解除的情形,即超期10天不支付租金.

2.法定解除权

我国《合同法》第 94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 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 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国还规定了情势变更情况下的合同解除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6条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三、减损义务概述

(一)减损义务概念简析

减损义务,即减轻损害义务,又称减损规则,即合同一方当事人违约后,另一方当事人应该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的扩大,否则,其无权就扩大部分的损失获得赔偿.一般认为,减损义务最先是从英美法上发展起来的,现广泛应用于合同法领域和侵权法领域.

(二)我国立法对减损义务的相关规定

我国认为减损义务派生于诚信原则.《民法通则》第 114 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另一方违反合同受到损失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无权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合同法》第119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四、减损义务贯穿合同解除权的始终

(一)约定解除权情形下解除权人的减损义务

由减损义务的设立目的以及维护社会交易的有序发展来看,约定解除权中出现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时,解除权人不论是否行使解除权,都应该履行减损义务,使自己的损失降到最低,这也可以节省社会交易成本.本案中,两审法院均认为,胡某某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19条规定,龙某在得知胡某某拒绝交纳下一季度房租并腾空房屋后,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但龙某未做这些工作,因而法院仅支持龙某的部分诉讼请求.

(二)减损义务贯穿于法定解除权的始终

1.客观原因引起的解除权人的减损义务

出现客观情形产生法定解除权时,一般继续履行合同已不可能,此时,解除权人行使合同解除权时仍应该履行减损义务,减少交易成本.

2.一方的严重违约行为引起的解除权人的减损义务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一方出现了严重违约行为,解除权人可能并不行使解除权.但是不论解除权人是否行使解除权,其必须履行减损义务,可以采取停止履行、替代交易等减损措施.以我国《合同法》第94条规定的预期违约制度为例,在预期违约的情形下,解除权人能够有效控制损失的扩大,若其放任损害的扩大,则将违背诚信的基本要求.在预期违约时适用减损规则,可以有效的减少社会资源的浪费,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繁荣.

参考文献

[1]韩世远:《减损规则论》,《法学研究》,1997年第1期.

[2]赵刚:《损益相抵论》,《清华法学》,2009年第6期.

王非,大连海事大学,2012级海商法硕士研究生.

合同解除权论文参考资料:

合同管理论文

结论:合同解除权和减损义务之间关系为大学硕士与本科合同解除权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优秀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下载,关于免费教你怎么写合同解除权一年方面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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