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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案例教学法论文范文资料 与案例教学法在我国专科法律教学中地位和作用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案例教学法范文 科目:硕士论文 2024-01-25

《案例教学法在我国专科法律教学中地位和作用》:本论文主要论述了案例教学法论文范文相关的参考文献,对您的论文写作有参考作用。

摘 要:法学是一门注重经验和实操的学问,在专科层次的法学教学里,我们培养的主要宗旨和目标是应用型法学人才,应用型法学教育的关键在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案例教学是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桥梁,是培养应用型法学人才的重要途径.

关键词:案例教学法;专科法律教学;地位;作用

一、案例教学法与传统教学法的区别

案例教学法(case method),是英美法系国家法学院最主要的一种教学方法.这种教学方法最早由哈佛法学院前院长克里斯托弗·哥伦布·朗得尔(Christopher Columbus Langdell)于十九世纪后期开创并运用于哈佛大学的法学教育.

案例教学法,主要内容是用案例对学生进行系统的职业训练.这并不是在讲授理论知识的同时附带讲案例这么简单.经过300多年的发展和完善,案例教学法较为全面的定义为:在法学教学中,通过讨论、分析和研究现有的案例,解释成文法内容并推动成文法的发展与完善的一种辅助性教学方法.

案例教学法需要认真组织才能完成整个案例教学过程.其优点是能把教师的主导和学生的参与结合起来,教学过程生动活泼,有利于学生掌握抽象的法学原理,启发学生举一反三,灵活运用,达到增强学生分析、解决、处理问题的实际能力的教学效果.

我国是成文法体系国家,法学的传统教学方法主要是单向的理论灌输式的教学法.这种方法主要围绕教师讲授某种专门理论知识而展开.优点是教师对教学进程能给予较好的控制,能有条不紊地组织教学,帮助学生较好地理解法律概念、原理以及现行的法律条文.

案例教学法与传统法学教学方法的最大区别在于:学生法律知识的积累和法律实务水平的提高不是通过教授的灌输和学生的被动接受,而是通过学习、研究大量的案例,从而进一步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案例教学法的优势在于更加充分地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对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分析、推理、判断和表达能力.这些能力的培养,对学生毕业后从事法律职业,都有极大的好处.

二、目前我国高校专科法律教学的特点

我国高校专科的法律课程主要是系统传授部门法学知识.传统的专科法律教学,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我国法学教科书采用的编写模式单一:先概念、后特征,然后是概念间的区别,构成条件或要件,相关的法律规定等,案例仅仅作为知识的解释或者拓展在教材中出现.学生学完后谈起理论来头头是道,滚瓜烂熟,但一接触实际案例就茫然不知所措.

第二,法学教师在讲授法学知识时,更加注重法学课程的体系,重强调知识传授的系统性、条理性、逻辑性.对法律条文的理解一般采用纯粹文字分析,.在课堂教学中,教师主导课堂教学的全部过程,学生都是被动地接受和记忆制度与理论,整个教学过程就是一种典型的“讲—听—记”模式.这种传统的“填鸭式”课堂教学模式很难调动学生的积极主动性,学生不能参与进其中,教与学的互动关系很难有效地开展.

第三,法学教师的学术论文都追求理论的“高、精、尖”,与现实社会中出现的具体案例和问题接轨不多.当然也难以把法律理论结合现实案例,生动而实用地传授给学生.

第四,中国目前的法学教师多是理论出身,较少参与法律实践,很难培养出了解法律实务、掌握法律实务知识的人才.

所以,高校很多法学专业的学生即使系统学习过一门或多门法学课程,但面对实际问题和具体案件时,所学的理论知识显得苍白无力就不知如何着手,缺乏具体案件的综合分析推理能力,缺乏准确的法律表达能力和法律文书的写作能力.

三、专科教学实施案例教学法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套行之有效的案例教学模式不仅有利于对法学基本理论的深入理解,更重要的是可以培养学生的应用能力,以此来提高学生分析解决实际案例的能力,这些能力的培养和结合正是时代对于应用型法学人才的要求.为了达到此目的,我们需要从以下方面来进行建立和完善.

(一)培养具有一定综合素质的法律教师.

法律知识不是独立存在的而是渊源于其他各行各业的知识,是它们的“记载”、“表述”和“翻译”. 法律教师除了必须精通本专业、本课程的理论、知识与法律规定外,还要有一定的社会知识和社会经验.例如,讨论涉及婚姻家庭夫妻财产分割方面的案例时,教师不仅要有婚姻家庭法方面的专业知识,还要懂公司、会计、审计、股票等金融方面的知识.

另外,法学教师要有丰富的经验,并具有将理论和实践有机结合起来的能力.教师既要熟知本专业的知识、能力、技能体系,还要对学生的发展基础及个性化的学习能力有较好的把握.现在很多法学专业强调“双师型”教师,要求老师既具有法学专业理论知识,又具有法律实践经验.这种类型的老师,在上课的过程中,能更好地将法学理论知识与当前的法学实践联系起来,具有更好的课堂效果.

法学教师在课堂上要有调动学生积极性的能力.一位优秀的法学教师能让害羞、内向的学生也敢于表达自己的想法;能让学生在讨论中互相启发,而不仅仅用自己一个人的知识去满足所有学生的需要.

(二)拥有充裕的案例教学时间.

案例教学过程需要一定的时间来完成.在上课之前,学生必须认真钻研教师发的案例或案例汇编,查阅相关的资料;在案例教学中,教师学生之间不断提问,一起就某个案例进行讨论,在讨论中引导学生归纳总结出法律的一般原则和规则.

如果时间过短,则容易导致分析、讨论不充分,从而达不到应有的教学效果.因此,单次课程的课时量要比较充裕才能满足案例教学法实施的需要.

(三)控制实施案例教学的班级规模.

我国高校的行政班一般为30-40人左右.但在上课时往往采取多班合并听课的做法.在学生人数过多的情况下案例教学就很难开展,即便勉强采用也取得不了好的效果,不利于调动学生的学习热情.因此,开展案例教学课程时班级规模不宜过大.理想的人数是在20——30 人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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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案例教学法在我国专科法律教学中地位和作用为关于对写作案例教学法论文范文与课题研究的大学硕士、相关本科毕业论文语文教学案例教学法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文献综述及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下载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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