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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生新闻论文范文资料 与电视民生新闻生产中法律失范和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民生新闻范文 科目:学士论文 2024-02-23

《电视民生新闻生产中法律失范和》:本论文为免费优秀的关于民生新闻论文范文资料,可用于相关论文写作参考。

【摘 要】现阶段国内的民生新闻电视节目制播机制已经得到初步构建,民生新闻电视节目的整体质量和制作水平也获得受众认可,节目传播理念紧扣社会精神文明价值观,积极弘扬社会正能量理念,引领公众舆论.但也应当看到,部分民生新闻电视节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现象,本文将具体分析法律失范的类型,提出优化改进的对策方法.

【关键词】民生新闻;电视节目;法律法规

目前,国内传播领域中的民生新闻电视节目类型众多,从中央到各级地方电视广播机构都大力推送民生电视节目,关注受众生活需求,其中具有典型代表性的民生新闻电视节目包括:江苏电视台的《小强*》、《南京零距离》、河南电视台的《民生大参考》、山东电视台的《民生直通车》和电视生活频道的《生活帮》等等.民生电视节目秉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三贴近”传播原则,赢得了受众的高度认可和广泛支持.在“互联网+”计划指导下,传统媒体需要转变经营模式,积极应对新媒体竞争,导致部分新闻媒体和经济利润捆绑,片面强调收视效果和传播影响力,降低电视节目的制作品质,反复大量推送无价值、低级趣味的电视节目,违反了我国法律法规对电视媒体的监管规定,造成了民生新闻电视节目的法律失范.

一、电视民生新闻生产中的法律失范

防范抵制 新闻,侵犯公民知情权.部分地方电视台错误地将抵制、避让 新闻报道作为传播活动、组织工作的规章守则,当发现社会民生聚焦话题、受众关注热点问题中涵盖 的消息内容,不仅没有积极履行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工作职责,也缺失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社会责任感.甚者,部分电视台受到地方政府机构的管理控制,实施狭隘的“地方性保护主义”,为了短暂维护城市文明形象,严格控制社会舆论,禁止 民生新闻报道的传播.以上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少数地方政府的领导人员思想觉悟较低,没有清楚认识到新闻舆论监督对城市健康、稳定发展的促进推动作用,和我国法律中的公众知情权保护原则相冲突.

调查采访活动违法,侵犯公民名誉权.依据我国《宪法》相关条文规定,公民的名誉权、隐私权受到国家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违法侵犯;《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2014)也在第二百八十四条中明确规定:“非法使用窃听、 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现实中,部分新闻媒体在没有得到合法授权的非法情况下,擅自使用了隐藏式拍摄、录像设施设备,严重违反了我国刑法对 材的管理控制规定.只有遵守法律规定,向管理机构申报对 机等窃听、 设备的合法使用权利,并获得许可的前提条件下,调查采访活动和民生新闻内容才受到法律认可和保护,也能够避免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滥用职权,侵犯公民的名誉权.

新闻评价主观性强,侵犯公民人格权.新闻评价是民生新闻电视节目的核心部分,起到引领公众舆论方向、提升民生新闻品质的作用.部分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在编辑评价的过程中,过度灌输写作者主观想法,丧失了民生新闻的客观性,使用夸张、讥讽、嘲笑、歪曲、贬低等评价写作手段,造成了侵犯公民人格权的违法后果.举例说明,我国某个民生新闻电视节目在报道杀人案件的过程中,透露了涉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姓名和相关个人信息,并做出贬低性评价,当事者的法定监护人以“侵犯人格权”为由起诉了该家媒体,在法庭调解下,新闻发布方承担了道歉、赔偿的法律责任.

新闻从业者法律观念薄弱,妨碍司法审判公正.部分民生新闻电视节目的工作人员不具备基本的法律常识,或者对我国法律法规中关于新闻媒体监管的条款内容不熟悉、不了解,在报道案件的过程中,过度渲染个人情绪,肆意发布言论观点代替法院审判结果,不当干涉社会舆论,影响了我国司法审判的公正性.某些民生新闻节目没有把握好法律规制、道德评价二者的平衡关系,以主观想法代替客观事实,将采访对象的保持沉默权,错误理解为“对违法行为的默认”,并在传播活动中进行主观批判,干扰了司法审判秩序.

二、电视民生新闻法律失范的对策

明确新闻传播目标,保护公民知情权.民生新闻电视节目的传播定位应当是:履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职能,传播正能量价值观,主动承担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和谐、社会活动公平正义的主体责任义务,关注受众的传播需求,关注社会热点话题,报道聚焦事件的发展变化,代表受众提出质疑、表达观点,纠正或解决不当的制度问题,构建和谐、健康的社会环境.首先,民生新闻电视节目应当敢于发言,不能防范或抵制 新闻,以客观、科学的批判辩证方法论为指导,全面还原新闻事件的真相.其次,民生新闻电视节目应当履行舆论监督的职能,精准定位民生新闻的传播目标,保护公民的合法知情权,推动法治社会建设进程.

采用合法的调查采访方案,保护公民的名誉权.民生新闻电视节目应当衡量新闻事件的影响范围、重要程度,将波及范围广、可能影响执法侦查和司法审判的报道内容,及时交给有权管理部门审查,在得到采访、报道的合法授权后,再进行传播活动.对于需要使用隐藏式拍摄设备的特殊情况,新闻媒体应当事先向行政管理部门做好汇报申请,确保新闻调查、采访、传播活动的合法有序,避免误导受众舆论、妨碍执法和司法程序,避免违反法律强制规定并遭受不利处罚.

完善当事人保护制度,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隐私权.一方面,民生新闻电视节目中应当确保信息来源的真实可靠,因此应当提供相关当事人的真实身份;另一方面,当新闻报道的事件牵涉到司法审判程序,或者社会影响范围过大,需要保护相关利害关系人的人身安全、隐私安全等情况下,应当及时启用当事人保护制度,保证公民的个人信息得到法律保护,不遭受违法侵犯.民生新闻为了提高节目品质,确保新闻报道的准确性、权威性,培养受众对民生新闻的信任感,在确保当事人隐私权不受侵害的前提条件下,可以适当对当事人相关个人信息做一介绍和交代.*人作为新闻线索的提供者,是当事人保护制度的重要保护对象,山东电视台为了保护新闻线索提供者、*者的隐私安全,同时为了调动公民的社会监督积极性,创建了当事人聘用、保护机制,定期聘请提供新闻线索的拍客,保护他们的个人信息隐私安全,同时给予相应的劳动报酬或经济奖励.

遵从客观科学的传播价值观,禁止干涉司法审判.首先,民生新闻节目主持人在播报之前,必须要对节目内容和新闻事件进行全面了解,并以客观的态度紧紧围绕节目内容加以点评,切不可掺杂太多的个人情绪;其次,许多民生新闻事件很容易引起道德争议,因此在民生新闻生产中,一定要综合考虑当事人的不同说法,尽量做到不偏不倚;再次,在报道有官方介入的新闻事件时,如果有官方意见,则要和之保持一致,如果官方没有就此定论,那么就要采用中性语言,不可妄加定论;最后,不能对拒绝接受采访的当事人抱以偏见,没有采访到就不要做任何评论,以免打破新闻报道的平衡性.

综上所述,民生新闻电视节目的生产者,应当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全面了解、熟悉我国法律法规对新闻传播活动的规制管理,自觉遵守法律规范,维护国家法制建设,积极承担舆论监督的职责,传播正能量价值观,创建和谐、有序的民生新闻传播环境.■

参考文献:

[1] 张东国.电视民生新闻的现状及发展趋势[J]. 科技传播. 2016(07)

[2] 姚亮.电视民生新闻结合新媒体影响力的几点思考[J]. 新闻研究导刊. 2016(04)

[3] 吕哲.民生理念下如何在客观事实中展示电视民生新闻的表达深度[J]. 新闻研究导刊. 2016(06)

[作者简介:杜春峰,男,1979年4月出生,汉族,河南省确山县人,本科学历,编辑职称.]

民生新闻论文参考资料:

新闻杂志

新闻导刊

新闻总署期刊查询入口

新闻投稿网站

中国国际新闻杂志社

民生问题论文

结论:电视民生新闻生产中法律失范和为大学硕士与本科民生新闻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优秀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下载,关于免费教你怎么写有关民生的新闻方面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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