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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用工影响论文范文资料 与共享经济对企业用工影响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企业用工影响范文 科目:学术论文 2024-03-11

《共享经济对企业用工影响》:本论文为您写企业用工影响毕业论文范文和职称论文提供相关论文参考文献,可免费下载。

美国Uber案在世界范围内引起对专车司机身份的探讨,不同的国家采取了不同措施.我国在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上采用从属性理论并较为粗浅,不能一概而论地认定两者具有劳动关系.宏观角度看,在共享经济的背景下,企业边界正在发生变化,用工关系也和传统不同,若一概认定为劳动关系将是逆时代而行.

共享经济 劳动关系

专车服务 公司法

笔者近日阅读的《共享经济没有告诉你的事》一书中提到:“事实上,它根本不是雇主:Uher司机是‘合作伙伴’,是选择在平台上工作的自由职业企业家.”Uher作为共享经济模式下的结晶,在营运过程中不断挑战传统经济、法律、道德观念而备受关注,特别是2015年美国加州的Uher案,在伞球引发了Uher司机到底是Uher公司雇员还是独立承包商的思考.在该问题上,国内外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和规定:

首先是美国的控制性学说,并在劳动判例中形成“经济现实标准”. 加州劳工委关于Uher司机属于雇员的裁决结果,其实是将“控制学说”在共享经济下的类推适用,放宽了“控制”的标准,有倾斜保护弱者司机权益的意味.其次是加州根据Borello判例形成的Borello测试体系可以判定雇佣关系的存在.加州地区法院在审理时据此已认定存在劳动关系,但是案件却以双方和解承认Uber司机属于独立承包商告终.最后在我国,对于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稍显粗浅,采用的是从属性理论,就使得我国专车司机的身份更加扑朔迷离.但是从目前出台的政策文件和学界争论上来看,偏向于在专车司机和平台公司间构建劳动关系.

笔者认为不宜将专车服务中的司机作为平台公司的雇员,理由如下:

微观可操作性

首当其冲的一个问题就是可操作性问题.目前Uber全球业务市场遍布58个国家和地区,仅在我国每月就能创造10万个工作机会.如果全球范围内的Uher司机都成为公司的雇员,直接后果就是Uher将为司机支付社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费用.诚然,传统的劳动法规范适用过程中存在法律困境,一味地遵循过时的劳动关系认定规则将侵害司机的合法权益.但如果持美国加州开放的认定规则,企业管理成本会迅速上升,势必对网约车企业发展造成制度性的障碍,甚至当管理成本高于市场交易成本时企业会直接消失.

微观法律关系对比

美国Uber案中虽然法官认定是劳动关系,但是在法律关系分析时按照“控制说”和Borello测试体系是有一定出入的,但判例法国家法官是有权解释法律的,当然此种解释也引起了广泛的争议,但像我国这样的成文法国家的法官是无权这样做的.专车服务在我国引发热议后,政府出台了很多文件来规范专车司机和平台之间的关系.那么这些文件真的能确定专车司机和平台间的劳动关系吗?答案是否定的.

首先是主体资格不符.我国《劳动法》对于双重劳动的态度是并不支持的,一般而言一个全日制的劳动者只能和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目前市场中的专车司机和专车平台都是多对多的关系,因此专车服务和我国《劳动法》的立法目的是相悖的.其次是按照我国判断劳动关系的从属性理论出发,很难说双方存在财产和人身上的从属性.实践中,专车司机获得报酬并不是因为向平台提供了劳务,而且专车司机对于自己的工作时间、地点、方式具有完全的自主权,平台并不能达到“控制”或者是被“从属”的程度.

宏观经济角度

当然,从微观角度观察某一法律事件可能会落人法的滞后性圈套里,但当笔者从宏观、长远的角度来看时,同样可以得出一样的结论.

共享经济理念白提出以来一路高歌猛进,但其自身缺陷也是较为明显的,一方面它降低了门槛,让大量非专业人员参和建设一个庞大的商品和服务提供者“蓄水池”,这不免产生大量监管模糊和规则真空地带;另一方面,智能互联网工具大大降低了交易成本,但契约双方往往不能进行理性判断,其契约权得不到充分的保护.但是从法经济学角度出发,共享经济就是在大幅削减市场交易成本和企业内部管理成本,这也很好地解释了目前共享经济“存在即合理”的论断.就专车服务例子来说,Uber为什么不招募司机为雇员?为什么不把生产要素集中起来?按照科斯的理论,企业存在的目的就是降低成本,目前共享经济带来的变化就是催生公司内部合约向市场合约转化,将成本外部化,就未来发展而言,可能不是公司雇佣了员工,而是员工使用了公司的公共服务.既然共享经济已然成为未来社会发展趋势,背反这种趋势而继续套用落后的勞动法律关系是不合逻辑的.

“员工和公司之间不仅仅是一种简单的劳资关系或者雇佣关系,而是人和组织的关系、人和工作的关系、人和人之间的关系的集合.”所有的雇佣关系总能引起人们对于企业性质的思考,目前公司边界理论有效率学派、势力学派、能力学派和身份学派.如果企业边界在共享经济模式下发生改变,不仅在外部对公司法等组织法产生影响,还会对内部公司劳动契约造成影响.《共享经济没有告诉你的》一书中提到了蒂姆·奥莱利曾经撰文写过“网络是如何击败传统公司的组织形式”,虽然全书是在逆思维反思共享经济模式,但笔者同意共享经济下的传统科层制、内部管理的公司正面临着一场颠覆性的运动.既然劳动关系的另一端在将来可能边界淡化,那么再维护劳工合同关系就显得多此一举.

[1]汤姆·斯利:《共享经济没有告诉你的事》,江西人民出版社,第83页.

[1] The case of Douglas 0"connoretal.vUber Tech., Inc.(US District CourtN.D. California. No. C-13-3826Summary Judgment).

[2]侯均:《劳动关系认定标准之法律探析》,华东政法大学硕士论文,2012年10月.

[3] The case ofS.G Borello&Sons Inc.v Dept. of Industrial Relations(1989)48 Cal.3d 341.

[4]从属性理论判断劳动关系的标志是:劳动力由他人使用——人身关系一一劳动组织关系一一组织从属性.

[5]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出台了《关于确定劳动关系有关事项通知》,交通运输部出台了《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简称“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管理办法”).

[6]彼得·德鲁克,慕凤丽译:《公司的概念》,机械工业出版社.

[7]陈炳亮:《不同学派的企业边界理论评析和研究展望》,《社会科学》2011年第10期.

企业用工影响论文参考资料:

企业管理论文5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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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共享经济对企业用工影响为适合企业用工影响论文写作的大学硕士及相关本科毕业论文,相关企业用工开题报告范文和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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