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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利因素论文范文资料 与中国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工作不利因素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不利因素范文 科目:职称论文 2024-04-02

《中国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工作不利因素》:本文关于不利因素论文范文,可以做为相关论文参考文献,与写作提纲思路参考。

当前全国上下对智能网联汽车都很重视.汽车产业看到这是比电动汽车影响还要大的变革机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相关产业看到了巨大的商机,政府有关部门看到了振兴中国工业和经济的机会.一时间,研讨会、论坛到处都在办,有关消息满天飞,发改委、 、科技部也都开展了具有顶层设计意义的国家级规划工作.

在所有这些规划、论证中,都谈到了中国开展智能网联汽车的有利因素,包括中国汽车产业规模已达世界第一,中国互联网产业发展水平很高,中国电动汽车发展已有相当基础,中国政府组织产业合作和升级强而有力!但是,笔者认为,我们不但应该看到中国开展智能网联汽车的有利因素,还应看到不利因素.

第一不利因素是基础差.这可分为三方面:一是基础研究薄弱,虽然汽车产业联合创新基金已有开展几年的基础研究项目,但时间尚短,还不能指导实际研究开发.二是技术积累少,虽然我们也有企业有了展示性的自动驾驶样车,但国际大公司都有20年左右的辅助驾驶技术(ADAS)和智能交通技术(ITS)研究历史,这方面中国企业和国际大公司差距甚大.三是人才队伍弱,这无需过多解释.

第二,政府部门组织尚有改进余地.确实,在正在轰轰烈烈进行的电动汽车创新和产业化过程中,政府起到了重大的指导、推動作用.14部委组成的部际联席会相互支持配合,国务院主管领导发挥了部际联席会组长作用,多次全方位调研、座谈、指导,国务院及有关部门从动力电池研发生产,到电动汽车研发生产及推广应用,再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全方位给予有力的规划指导和政策推动,所以中国电动汽车发展举世瞩目.但是,政府部门的组织领导仍需改进,主要是需要以科学论证作为决策基础,多部门协商不能代替跨行业的专家科学咨询,应建立类似德国电动汽车国家平台计划那样的科学协商机制.相比电动汽车,智能网联汽车工程更浩大,更需要系统的领导,所以政府部门的组织也必须改进.

第三,企业创新模式单一.我国已建成汽车生产大国,整车企业集团已有相当大的规模,有相当大的科研设施建设和科技投入,各大企业也已开展针对智能网联汽车的研究开发工作.但是,我国汽车大企业的创新模式相对单一,重点在于自己招聘人才、建设设施、研究开发,依靠外部资源较少.仔细研究国际汽车大企业在智能网联汽车方面的研究开发规划、组织,可以发现和以往有重大不同.首先,是谷歌、特斯拉打乱了国际大汽车公司在智能网联汽车方面的发展步骤,各公司都加快了研究开发步伐.其次,由于速度加快,而未来技术有重大不确定性,所以各公司采取了和以往不同的做法,特别重视并购和联合.一方面,不惜重金并购有潜力的小科技公司,数量多达几十家;另一方面,组织了多个产业联盟,如宝马-英特尔-Mobileye的自动驾驶研发联盟;奥迪、宝马、奔驰、爱立信、华为、英特尔、诺基亚和高通组建的五G汽车联盟;奔驰、宝马、奥迪依托于HERE地图的数据共享联盟;爱立信、英特尔、丰田、日本通讯服务商组成的汽车边缘计算联盟等.

第四,标准工作机制不健全.我国汽车产业的标准工作体系,起始于产业跟随发展阶段,其指导思想是采纳国际标准,贯彻国际标准,学习国际技术、经验,提升中国汽车产业的水平.而在当前建设汽车强国的创新阶段,标准工作思想应该改变.一是要注重标准的实践性.在技术跟随发展阶段,由于国际标准已有其制定者做过大量的研究、验证工作,我国标准以翻译和编写为主,辅以少量的当地实验验证即可.而在创新发展阶段,制定标准则必须以大量的研究、实验、生产实践为基础.标准不是“编”出来的,是“做”出来的.二是要注重吸收国际经验.有些标准涉及实验方法和技术路线,在指导科研生产实践的同时,也具有商业竞争壁垒的作用.但前者作用重要远大于后者,所以一定要注重学习、吸收国际经验.以上两条并非无端而发,在现阶段的电动汽车发展过程中已有相当的教训.

不利因素论文参考资料:

结论:中国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工作不利因素为适合不知如何写不利因素方面的相关专业大学硕士和本科毕业论文以及关于影响长个子的因素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职称论文写作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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